白峰
这些年,爱好收藏的朋友越来越多,好多人辛辛苦苦挣的钱,都花这里面了。也有的朋友兴冲冲地带了藏品来让我品鉴,看他们一脸期盼,再看看带来的藏品,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初涉古玩行,我还依然保持着平日的秉性,有话直说。可是经了几次事,对我触动很大,后来就不大敢直言了。
第一次遇到这类事是我正痴迷的阶段,一个朋友的亲戚也喜欢收藏,这个朋友就介绍他带了东西来找我。
我最初也是交过学费的,后来及早改弦更张,跟着明白人学了一段,主要是看东西,也到各地博物馆去看,慢慢地就对明显的仿品有了认识,一眼就能看出来;至于高手做的高仿,有时候还是含糊。其实道理很简单,重要的是对古物要熟悉,比如你的家人或者好朋友,你就是在黑影里瞄上一眼,也知道那是谁,用不着凑近了看。
那天我正在接电话,他往外拿东西,离着得有四五米,看纹饰,一件是宣德风格的,一件是康熙风格的,两件的画风都很鲜明,但这两件瓷器就属于一眼假的东西,满身贼光,用行里人的话说,就是“还烫手呢”。
因为是这种关系,总觉着不能再让他花这种冤枉钱,张口就把实话给说了。不过也确实话太直,毫无铺垫,再一个也没认真看看,装装样子,可能让人家觉得不够认真,过于武断,结果人家恼了,一字一顿地说:这、就、是、大、明、宣、德,这、就、是、大、清、康、熙。
最后人家得出结论:你眼力不行啊。
人家是长辈,我一时真不知如何回答。奉了茶,又开始慢慢聊天,这才缓和了气氛,不过他到底还是认为东西是对的,而且还要买。我只好绕着弯地劝他,后来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既然这种东西您还能买到,那不妨先去拍卖行拍它一两件,这两件拍个千八百万应该没问题,就算拍不好,也能拍个五六百万,回头你能买套房子(当时房子没这么贵,一两百万足矣),剩下的钱要按您买这些东西的价格,还能买个百八十件,这么来回倒腾着,又有钱赚,又能藏到好东西,岂不快哉?
后来我还给了他北京嘉德拍卖行的地址,离北京站一箭之地,不费事。
后来他去没去我不知道,反正再没来找过我。我也因此知道话太直还真不行。虽然在我是一片赤诚,可是人家未必能接受的了。想想也是,一个爱好者,到处搜集资料、看书,再到上古玩市场实战买东西,如果是生意人还好,手头活泛;工薪就比较麻烦,每个月就这些钱,还得过日子,老婆孩子也得买时装、化妆品吧,也得攒钱买房吧,这中间资金怎么分配怕是每个家庭都有争议,不知经过了多少的波折,这才可以进入到实战阶段,既然敢出手买东西了,就意味着自己觉着眼力不差,买的都对的,当时东西买下来的那分激动和欣喜,我也感同身受,可能回家得高兴好几天。本来是一心接受赞美和羡慕的,忽然被人轻易否定,犹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实在是反差太大,让人难以接受。
再一个事例就是我此前文章提及的那位大哥,做生意多年也真挣了不少钱,可是毕竟是一分一厘挣的,多不容易,数百萬资金全换了这类东西,我实在是心疼不已,既心疼大哥,也心疼他的钱。
但我人微言轻,说了几次,大哥自信满满,不肯接受。我只好再此搬出那套说辞,劝他送嘉德拍卖行。
以他当时藏的那些东西,如果都是真的,估计能买下半条泉城路来,大哥被我说动了,后来就去了北京。
拍卖行比我滑头,人家不说你这东西不对,只说最近不拍这类东西,或者就说找不到买主,不妨到别家看看。不过大哥是聪明人,觉出味来了,心里就有点明白。
后来这个法不好使了,毕竟敢藏元青花、永宣瓷器的人还是少,大多数人都是一般藏品,有一个朋友收了一幅陈少梅的画作,我看了,不对,也是直言相告;不过画得也不错,在家挂着不碍眼,反正买得不贵,就在家挂着玩吧。他可能也是心有不甘,后来在网上找了个鉴定机构给鉴定,人家说是对的。他挺高兴,又过数日,那边来电话,说是近期要组织一场拍卖,他那幅陈少梅的画作可以上拍。
我们是少年时的朋友,都能坦诚相待,他打电话告诉了我这个结果。我在古玩圈子里听说过这类事,怕他上当,也就把我知道的一些情况告诉了他。
这类拍卖行其实不真拍什么东西,他鉴定藏品对,也可以出证书,但是他的鉴定结果并不具备权威机构的公信力,没什么用,只是你听了挺高兴。然后他建议你上拍,等你把东西送去,他就要收图录费了,再一个他们会劝你,要想拍个好价钱,就得有权威估价,你得再出鉴定费和评估费,这个都是按评估价,按比例收取。但是能不能拍出去,人家就不负责了。也许真组织一场拍卖会,也许根本就连过场都没走,随后通知你,很遗憾,东西没成交。可是费用你可退不回来了。等下次再拍,图录费还得再交一次,人家挣的就是这个钱。
后来他来电话,果然是这个程序,让他交图录费和评估费。
送拍卖这个托词不好使了,有时候我也挺犯难,究竟怎么说才能良药不苦口,忠言不逆耳呢。学着古玩行的行话,夸人家一通,随后说一句:好好留着。这类话实在是说不出口。古玩行这样说有道理,人家干的就是这个行当,都明白了,东西卖谁去?咱可不一样,来的都是朋友,不说实话,眼看着就是陷阱;说实话,人家真不一定高兴,尤其是带着老婆一起来的,更不能说实话,要不然人家回家该吵架打仗了。这不是破坏人家家庭幸福吗?实在是另一种“爱你在心口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