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色连波
我加入了公司乐队。
那段时间我常常想起我友D总的一句话:“如果能让大家相信,即使有了孩子的中年生活也可以拥有自己,那么我的种种挣扎,就不是全无意义。”
努力说服老马接受我加入乐队这件事时,我同样也是心怀恐惧,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的。在老马看来,一个有孩子的中年人,应该把工作之外的精力都投入家庭。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因而,给了我极大的压力。
曾经我觉得老马是理想伴侣,特别是刚有了小马哥之时。他除了不能亲自产奶,其他诸事样样拿得起来,亲历亲为,鞠躬尽瘁。
是什么时候情绪开始变化呢?
大约是小马哥上了幼儿园之后,即使日子捉襟见肘,他也拒绝我父母帮助的时候吧。
母亲问我:“女婿是不是对我们有什么意见呢?”
我说:“他只是对三口之家有执念。您知道他父母是知青,他从两岁起就被送回北京和爷爷奶奶生活,至今与父母不能亲密相处。”
“没有老人帮忙的人家怎么带小孩我们就怎么带。”老马说,“我们三个人胼手胝足,患难与共,日后不也是很美好的回忆吗?”
但从心底里我并不愿意患难,尤其是大可不必患难的时候。
上班是一头包,下班还是一头包。我应该不是个好妈妈吧,并不能随时随地对孩子充满爱。尽管小马哥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可我每天总有那么三五次,想把头伸到哪里透口气。
累。每晚躺在床上的时候感觉油都耗尽了。
2
加入乐队之后,我才发现我其实是台电动车,要什么油呢。
起初是为了公司的活动。因为大学时弹过吉他,就报了名。去了之后发现乐队的吉他手简直是专业水平,就改了贝斯。
好的吉他手自然是不肯弹贝斯的,但我没所谓。插上电,我就开心起来。
我并不是乐队里年龄最大的,事实上,除了三个主唱,乐队里所有的乐手都过四十了。鼓手尤其出人意料,是公司的财务张姐。张姐年轻的时候打过篮球,一米七六,一百六十斤。
工会主席问她:“您真会打架子鼓?”
她低头看主席:“啊,我儿子以前打,陪读的时候我就也跟着学了学。后来儿子上高中住校,我看搁着挺浪费的,就经常练练,练练还挺喜欢的,就正经学了学。学了半年了,这不用上了?”
我们租了外面的排练房排练,地下车库旁边的小房间,一小时一百块。
再没想过还有这种地儿。
也没想过我还能跟乐队扯上关系: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3
老马开始只知道是为了公司二十周年的年会准备节目,没想到是长期的。
一周总要练个两三次,要说不影响家庭付出那是不可能的。本来我分担的那部分,就要落到他的身上。
但我食髓知味,怎么可能放弃。
年会演出非常成功,我虽然是最最不起眼的贝斯手,也在熊熊燃烧。
小马哥作为家属在下面观看,拍红了手掌。等我演出结束,他扯着我的手亦兴奋不已,不知道怎么夸我好,吸了好几口气才说:“妈妈,你今天真漂亮!”
老马就夹杂着欢喜与终于熬到头的放松。
又觉得今天的我不似家中那个老妻,带着点陌生,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花祝贺我演出成功,场面略显尴尬。
回家的路上我鼓足勇气告诉他乐队会保留下来,以后每周会固定排练,偶尔还会出去演出。他就冷了脸。
但他不会当着孩子的面发火,只是不说话。
与孩子道了晚安关了卧室门,他才压低声音忍着怒火说:“你有没有为小马哥想想?玩玩过把瘾就算了,还长期?你想不想过日子了?”
和我预想的一模一样。
老马总是看那些升学的公号,里面将形势描述得万分严峻。不能上个好初中就不能上个好高中,不能上个好高中就不能上个好大学,不能上个好大学,孩子这一生,就完了。
小马哥现在四年级。自从他上学以来,我就觉得如履薄冰。
虽然大主意都是老马在拿,选什么学校,上什么辅导班,跟哪个老师。但我这个小卒子,要做到指哪打哪,也已耗尽能量。
辅导班里遇到的家长都是老马这款,或比老马更鸡血。对比他们我觉得我不应该感到痛苦,应该有为育儿事业献身的自豪,至不济也应该咬牙挺下去,只是长夜漫漫看不到曙光。
老马问我:“能不能不去?你要发展业余爱好,能不能像其他女人一样,学个烘焙养个多肉?”
我不说话。
当晚我们背对背睡下。半夜他梦魇,哭着醒来,我抱着他,他哭诉梦见我和鼓手私奔,我说是张姐吗?就算我要百合也不敢找她啊,天天去健身房的主,万一闹矛盾她一巴掌能把我拍到地里面去。
老马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仿佛还是几十年前那个被送到千里之外的小男孩。
4
我没有妥协。
也许是因为妥协过太多次,为了他心底的伤。谈恋爱的时候我不知道他爱哭,婚后他第一次哭的時候简直被惊到了。说是小时候太懂事了,把眼泪都积攒下来了。因为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安全感才会放松地哭,越哭越爱哭。
怎么办呢,又好气又好笑地哄。谁想到他人前一个样在家又一个样呢。
只是这次,再多眼泪我也不能妥协。音乐就像毒品,沾上了,真戒不掉。
怪音乐也是不对,是我终于有机会浮出海面透口气,肺里充盈着氧气,这种机会,怎能放弃。
他恨恨地说:“你吃定我不会离婚。”
我不说话。他确实不会,他一生梦想就是有个完美的家,现在虽然不完美,但至少还有个家。
没能扮演完美妻子与母亲是我的错。
小马哥也知道我们在冷战。他悄悄跟我说:“我赞同你参加乐队,你弹吉他的时候眼睛里有星星。”
“贝斯,那是贝斯。”我纠正。
“我会跟爸爸慢慢说,”他安慰我,“你别怕他哭,他看电视都会哭。”
我看着小马哥笃定的脸,一瞬间真有点想算了吧,有儿如此,要什么自我。
一瞬间。
5
乐队排练,老马又加班的时候,我就把小马哥托到父母家。
事毕去接他的时候我看到老爸在教他跳太空步——现在叫鬼步,极开心。老爸当年就是迈克尔·杰克逊的铁杆粉丝,能唱跳整曲的《Beat it》(走开)。在那个年代,他那个年纪也不是不惊世骇俗的。
想想那时候老爸也就我这么大,为何当时会觉得他老不正经。
现在只好说,不正经这事也遗传。
老妈劝我让一步。说老马虽然执拗但到底也是一颗心全为了家,再没见过这么顾家的男人。为了参加乐队,伤了夫妻感情不值得。
我问妈当年怎么会支持爸爸唱歌跳舞。她说他是男人怎么一样。气得我。
后来她又说,你爸天性活泼,偏偏做工程师需要严谨认真,业余再不放松一下,会憋死。
我说,我也是IT工程师,写程序如搬砖。我也需要放松。
她最后下定义说反正你们父女都是一路货色,自私自利。你自己想好,玩火玩不好烧了手。
说到这个地步就比较伤心了。但她又说:“需要帮忙的时候只管把孩子送过来。”
6
小马哥努力地活跃气氛,我自知自己占了便宜,也低声下气。
老马在孩子面前又要维持夫妻和谐之相,关上卧室门又要做出我很生气我不能接受的态度,差点精神分裂。
他羞臊我:“孩子这么懂事,你怎么就不懂事呢?”
我说:“孩子成全我,我更不能辜负他的一番好意。”
他抖了半天嘴唇没憋出什么话。
我猜他应该是想说:“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他觉得我不可理喻地死硬着,其实我心中辗转挣扎,时常都带着内疚与恐惧,只是每次将贝斯插上电我便忘了一切,大大地吸口气,之后才能又深深地潜下去。
他觉得我要的是奢侈品,我认为是必需品。
就是这样了。
慢慢他也适应了这种我偶尔缺席的生活,接受了偶爾需要老人帮忙。只是想起来的时候还会掉两滴眼泪,埋怨我不肯像其他妈妈一样全心全意为孩子着想,可怜小马哥。
小马哥倒是开心着呢。全家参加学校活动的时候他把我的手机拿走跟同学炫耀:“我妈在他们公司乐队里弹贝斯,给你看看他们的演出视频,倍儿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