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近代中国对朝鲜移民的态度嬗变(1861—1931)

2017-08-01 18:02吴旭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7年2期

吴旭

摘要:近代中国对朝鲜移民的态度嬗变主要表现在政策态势上,大体可分为晚清-民国两期,前期以对朝民的封禁-弛禁-开禁为线索,政策态势从怜悯默许转而怀柔再到恩威并施;后期以韩人国籍之争为线索,政策风向从积极劝导转而防范再到禁止入籍。这样的政策态势是政策考量与人文思虑两个因素作用消长的结果,由此可窥探中国外交的近代化。

关键词:朝鲜移民 ;政策态势 ;外交近代化

正文:

近代中国对朝鲜移民的态度嬗变主要表现在政策态势上,而十九世纪中后期以降,中国完成晚清-民国蜕变的同时日俄在东北亚的势力斗争也不断升级,这些都复杂化了彼时中国的外交处境。以晚清-民国两期对朝民举措进行考察将正视政策考量和人文思虑的消长作用,由此可窥见中国外交的近代化。

顺康以来,清政府对东北边境严行封禁,但至少在186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清政府对东北实行局部开禁的同时整个60年代“朝鲜北部连年发生历史上少有的水灾、旱灾、和虫灾”,这就刺激了朝鲜难民对东北地区的集体迁移。而不同于汉民的开禁,清政府对朝鲜移民的举措有其内在理路,即在强调“禁越”的基础上,对其地位愈加肯定,对其策略愈加成熟,在实践上可分为封禁—弛禁—开禁三期。

首先是1861-1881年,清政府在对朝鲜移民坚持封疆政策的同时表现出怜悯默许的态度。1869年针对鸭绿江北游民私垦谕令“推度边界及严定边禁、毁田去舍……行知朝鲜国王慎守边疆”;而此时朝民数量却一再增长,“仅1870年,鸭绿江北岸就出现了28个朝鲜移民聚居乡”。这种反差实则传达出政策背后的人文思虑,如珲春哨所报告中提及朝民“饥寒交迫,庚癸之呼,嗷嗷待哺,情殊可悯”,透露出政策执行者的人文倾向。其次是1881-1890年,朝民的越垦行为渐成规模,清政府积极管制,把朝民统制到“移民实边”中来,表达出怀柔安抚的态度。1881年“恳准一体领照纳租,令其隶我版图、置官设兵”,而对朝鲜国王“重申科禁”;1885年直接“特划图们江以北长达七百里、宽四五十里的地区为朝鲜垦民专垦区”,以方便对朝民的专门管控。最后是1890-1912年间,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朝民”转变为“韩人”,韩人身份的复杂化使清政府反思怀柔政策的实效性,从而展现出恩威并施的态势。一边与韩国互申禁越,如1899年通商规定“边民已经越垦者,听其安业,以后如有潜越边界者,彼此均应禁止”;另一边意识到对在华韩人国籍确认的重要性,1890年“将剃发易服、购买产业、土地、房屋、田税作为朝鲜垦民入籍的证据,将具备这些条件者视为中国公民”。据此入籍后的韩人地位与汉民无异,这就与最初的严格封禁有着本质的不同,传达出接纳包容的态度。虽然后来在间岛危机下出台的《大清国籍条例》对朝民入籍问题做了具体规定,但这对清朝本身显得过于滞后,以韩人国籍为关切点的政治斗争变成民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进入20世纪,韩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对韩人进行事实和法理上的管控,也即国籍的确认。日韩合并后,时局变化增加了韩人地位的微妙性和权重性,国籍问题愈发凸显。具体而言,解决在华韩人的双重国籍问题,尽可能祛除日本方面的不利影响成为民国时期韩民政策的基准点,就其主流亦可分为劝导—防范—禁止三个阶段。

首先是1912-1919年民国中央政府管治时期,伴随着国内剧烈的政治动荡,民国政府就韩人国籍问题与日本在两方面展开斗争。其一是具备国际法范识的《大清国籍条例》在民国得到贯彻和增强,民国元年即以此为蓝本制发了《中华民国国籍法》,后又颁布修正案,这些都照顾到了韩民入籍的细致情况;其二是在国籍法之外又出台各种政策劝导入籍,如东南路道规定“业已规划入籍的朝鲜移民可以免交一年地租,受雇佣的朝鲜移民一旦入籍,就可以分到两晌土地”,得到了当时韩人的热烈响应。其次是1919-1928年奉系地方政府管控时期,奉系在继续劝导韩民入籍的同时为防日本侵略和韩国“三一运动”可能带来的赤乱分子,对韩民入籍做了更多细致严苛的审查工作。而随着日本“间接移民”的实施,越来越多的韩民进入中国,以土地为核心的国家利益受到威胁,奉系政府对待韩民的态度急转直下,如1925年辽宁《取缔韩侨办法》规定“凡已领证侨居之韩人,其所种地亩,不论水田旱田,如系租种,立有契约者,秘传地主勒令自行设法取消,改为雇佣”。最后是1928-1931年间,奉系军阀与日本走向全面对抗,对在华韩民政策亦一度恶化,对于非籍韩民发布一系列取缔法令,如“《关于禁止日、韩人租借土地的训令》、《朝鲜人租借土地回收令》、《关于取缔移居朝鮮人的训令》等”。而随着奉系政府对韩民禁令的强硬实施,1927年后朝鲜移民为自身利益计,一度纷纷加入了中国国籍,这在法理上有利于中国朝鲜族的国家认同。

回顾1861-1931年间的政策态势,可以发现政策考量和人文思虑在其间发生的隐性作用:传统人文思虑在晚清时期逐渐淡化,国家政策考量在民国前期则占据优势。中国外交就在人文思虑-政策考量的决策转变中逐渐成熟,在观念和实践上走向近代化。如15-16世纪在西方被“供奉在人类科学中最高尚的位置”的“政治”逐渐退化为一种“国家理由”,这在朝民举措的演进中表现类似。国家正义在朝民问题上作用凸显,清政府的国籍法努力得到民国政府的继承;就在当时中国大环境整合中,基于朝民意愿选择的国籍归属也逐渐明晰,而这一切都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共同斗争中才能得到最终确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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