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商:大数据唤醒监管新职能

2017-07-27 09:20王克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28期
关键词:工商市场主体市场监管

王克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后如何有效实现“事中事后监管”?

7月10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江苏工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区域市场准入环境指数”,这是该局继“区域消费环境指数”“区域市场竞争环境指数”之后发布的第三项“指数”。《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调研得知,这几大“指数”的生成完全基于江苏工商系统近年来着力打造的“大数据”平台,而建设“大数据”平台是为了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靶向化、科学化和智能化。

抓住大数据的历史机遇

在简政放权的语境下,近年来国家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先照后证”出台以及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随之取消,颠覆了人们对市场监管的常规认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更考验着工商行政管理者的政治智慧。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运用旋即引起高度重视,江苏工商局局长王元慧一言以蔽之——“大数据是市场监管的重武器”。

江苏工商局综合处处长张传博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早在2015年,江苏工商局就率先提出“数据引领”的概念,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认真采集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信息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起科学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模型,并通过有效手段唤醒处于沉睡状态的履职记录,使其变成独特资源、释放无穷能量。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江苏工商局大数据运用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信用监管、情报研判、指数研究等几大领域,用王元慧的话说叫做“画好三张像”—— “全息画像”“扫描画像”“透视画像”。

其中,“全息画像”支撑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江苏工商在归集自身业务数据的同时引入并整合其他部門及社会和互联网数据,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形成以市场主体为核心,涵盖关联人员、商品、行业、区域、族谱等多维度的全景信息视图。

“扫描画像”支撑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新型执法机制。收集、分析和研判情报信息,进行精确打击、精确防控正在成为江苏工商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式,基于互联网和社会大数据的分析研判系统已初步建立,有望实现自主发现案源、智能辅助研判等功能。

“透视画像”支撑以指数研究为基础的新型评估机制。江苏工商与专业研究机构合作,不断推出分类“指数报告”并逐步形成“指数”体系,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测定和发布“消费环境指数”和“市场竞争环境指数”,这在全国都有首创性质。“消费环境指数”从安全度、诚信度、便利度、维权度四个维度对该省13个设区城市进行数据观测、清洗、校验和归一化处理;“市场竞争环境指数”着重关注信用监管、竞争执法和执法建设,同时,普遍采用复合型指标,探索设立执法办案与12315、110投诉举报情况的关联分析模型,以保证指数评价的准确性;“市场准入环境指数”则对全省区域市场准入环境进行综合、动态的监测和评估,以指导各地政府对标找差补短板。

有关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工商部门长期以来积累了市场主体的海量数据,但这些数据的巨大价值并未深入挖掘,大数据理念、资源和技术的引入,不仅可以加快信用制度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还能通过科学研判为培育市场主体、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政策导向,江苏工商局“画好三张像”的理念和实践具有推广意义。

统一规划下的百花齐放

2017年2月,苏州市工商大数据中心一期工程投入运行。作为江苏省市场主体拥有量最大的地级市,苏州的“大数据监管”更有紧迫性和示范性。该局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市场主体突破114万户,爆炸式增长且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海量数据对创新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希望通过技术创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而平台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于以信息精准为目的的数据清洗。苏州市工商大数据中心就是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清洗、抽取、转换、勘误等一系列工程之后建成的,目前数据时段可以精确到月。另外,根据不同需求可以自由组合并切换参数变量,得出分析报表的过程仅需几十秒。数据中心的二期工程将侧重于‘社会化应用,更广泛地引入企业发展数据和民生数据,更精准地为经济运行质态把脉,在为企业、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同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让数据库资源更多地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该人士说。

无锡市工商局大数据平台的基础建设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完成,不断拓展技术应用则是其更为显著的特点。该局局长邵鹤鸣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无锡工商局内部依托省工商电子政务系统,外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交换共享,为“事中事后监管”这一新形势下的新形式提供了技术支撑。更为重要的是,大数据平台能够更为精准、全面地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仅2016年,该局就向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无锡市信用建设成员单位提供工商信息数百万条,其中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动产抵押登记、守信示范企业及典型失信企业等多种权威数据,为有效建立信用公示、信用共享、信用约束、社会共治四位一体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智慧3·15”,是镇江市工商局乃至整个镇江市的一张“金字招牌”。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以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常常会陷入困境,症结就在于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与消费维权相关的部门可能会是几个、十几个,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更数以百计,还有很多普通老百姓难以了解和掌握的专业技术问题。‘智慧3·15打通工商、质监、物价、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职能机构协同动作,经营企业公开透明,各类专家常驻平台,‘移动投诉‘远程调解更让消费者在手机上动动指头就可解决问题,消费纠纷调解成功率超过60%,‘社会共治得到了切实体现。”唐占军说。

猜你喜欢
工商市场主体市场监管
直播带货问题分析及建议
How should traditional accounting transform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小微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折射发展信心
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超1亿户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重拳打击“傍名牌”
全国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在杭州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