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投资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2017-07-20 14:43宋承谕��
中国市场 2017年21期

宋承谕��

[摘要]伴随着个人投资和创业活动的增加,如何选择适当的企业组织形式成为新兴创业投资者越来越关注的问题之一。文章从所得税税收筹划角度出发,通过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所得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来科学合理地进行个人投资创业时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并结合案例说明选择组织形式的思路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组织形式;所得税税收筹划;个人投资创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1210

1引言

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提出,近年来新兴投资创业企业不断涌出。在这种背景下,个人投资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目前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仅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鼓励投资、完善所得税税制的重要措施。在这种大背景下,作为投资者或初期创业者,如何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这四种企业组织形式中进行选择?本文从这个问题出发,做出一些分析。

2现行制度下四种企业组织形式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情况

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实行比例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计算适用比例税率的所得税的公式为: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通过公式可知计算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关注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这两个因素。

21个体工商户的应纳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具体参见表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2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应纳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参照表1。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但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制企业在具体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存在以下差异。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額,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23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纳所得税

目前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税制,即在征收了一道企业所得税后再征收一道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5%;同时国家对于小微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等会给予一定程度的税率优惠。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有限责任公司在向投资人分配股利时代扣个人所得税。本文中所讨论的对象为个人投资创业,因此要将有限责任公司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这一部分金额计入应纳所得税总额中。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两种所得税,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有较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实现更多的抵扣。其最终纳税额不一定会多于前三种组织结构。

3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筹划选择个人投资创业组织形式的思路

31通过案例明确税收筹划思路

311案例

王某进行创业,同时创立三家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参见表2。

312筹划思路

由于王某的三家个人独资企业需汇总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只能扣除一次费用,从而导致了王某缴纳了较多的所得税。以此为切入点,要想进行费用的多次扣除并适用较低的税率,可改变部分企业的组织形式。王某的三家企业分别为食品加工厂、物流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考虑到企业所得税税法中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可将丙企业的组织形式更改为有限责任公司;为进行多次扣除,可将乙企业的组织形式更改为个体工商户或合伙制企业,其他条件不变。调整后的企业具体情况参见表3。

32结论及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和创业时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对应纳所得税数额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前应根据个人创业投资所从事的行业的特征等因素提前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做好节税工作。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除了经济因素外,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还要综合考虑风险因素。个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投资创业的风险较以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投资创业的风险较小,前者承担有限责任,后者承担无限责任。

(2)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需遵守税收筹划的总原则,尤其是合法性原则。

参考文献:

[1]庄粉荣纳税筹划——实战经典百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456-459

[2]盖地税务筹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74-178

[3]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188-191

[4]马海涛中国税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170,17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