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璋
(浙江工业大学理学院)
《吐槽大会》于2017年1月8号在网络上播出,是一档最近刚兴起的脱口秀节目,播出7天后点击量破两亿,被夸赞为“现象级”网络综艺节目。《吐槽大会》每期会请一位带有争议性或者说是黑点的明星来到现场,接受吐槽团成员毫不留情的轮番吐槽和炮轰,最后由被吐槽的主角走上台自嘲,并且选出一名他认为吐槽最好的人。以此来传递一种笑对打击和挫折的精神,并且节目反复强调“吐槽是门手艺,笑对需要勇气”。的确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吐槽能使我们认识到自身的缺点,继而改正取得进步。但我们被他人指责、批评的时候,内心难免会有些不愉快,所以提倡拥有一个开明、包容、强大的内心是节目核心思想的立足点。因此单看节目的立意的话,这个节目的确十分新颖、吸引眼球、颇有值得思考和玩味的地方,也与鲁迅先生的自嘲精神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看了节目之后,却令我有些不适应甚至反感,究其原因,我想就在于节目立足的核心思想与节目实际呈现出来的效果偏差过大。
一、吐槽的内容
第一期节目被吐槽的对象是李湘,主要吐槽她体型肥胖、事业强过丈夫王岳伦以及奢侈的教育方式。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吐槽和批评都是有价值,个人体型的胖瘦毫无对错之说,只要自己舒服就行了又何来吐糟一说?再说事业强过丈夫,这难道也有错吗?花重金在自己的子女的教育上,为什么要他人来说三道四?只要自己能负担得起不就行了吗?如此的吐槽毫无价值可言,甚至这是对一个人毫无道理的谩骂,是对一个人的人格的践踏。难道在崇尚平等、自由的社会,连选择的权利也没有了吗?节目组之所以设置的这三个吐槽点,正是因为这是人们最关注李湘的三个地方,以求通过对这三处的抨击和吐槽极尽窥探之能事来满足人们的窥私欲,让外表光鲜亮丽的明星在公众面前被不断的讥讽嘲笑贬低来博得观众的欢心,从而获得巨大的点击量,攫取丰厚的商业利益。于是就产生了与节目本身立足点的偏差,按照原本节目定义的核心思想,“吐槽”的内容应该是那些的的确确做错了的事情,那些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再或者是那些让当事人后悔的事情。只有对这些内容进行批判、进行“吐槽”才能让当事人取得进步。这些吐槽的内容才是我们真正要去接受的,学会去笑对的。
二、吐槽的场合
我们要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做合适的事情。《吐槽大会》是面向公众面向社会的节目,在这样一档公开节目中对当事人进行无休止的吐槽和嘲讽,哪怕吐槽的内容再正确、理由再充分都是不合时宜的。在公开的场合由一群人来“围攻”一个人,难道这不是网络直播板的批斗大会吗?这不仅仅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还会对他的内心造成严重的创伤。老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都知道顾及学生的自尊心,尽量不在众人面前批评学生。难道吐槽大会节目制作团队就不懂这一点吗?你可能会说这是在得到嘉宾认可之后才录制的节目,李湘事先已经知道并且同意节目嘲讽她的身材、她的教育方式、她的丈夫,所以这不是对她的侮辱不会伤及她的内心。如果这是私下的、是李湘的三五好友的茶话会的话当然没有问题。但这是一档面向大众的节目,其带来的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对当事人来说。不了解的或是不认识李湘的观众收看了这一档节目,就会对李湘贴上奢侈的教育方式、女强男弱的夫妻关系三个标签,这种片面的认识就会带来误解,可能會把奢侈的教育方式归结为炫富、拜金,把女强男弱的夫妻关系归结为王岳伦好吃懒做、吃软饭等等。在我们不熟悉一个人的时候,盲目加上这些形形色色的标签会很容易产生认识的偏差。对社会来说。这可能会引导观众产生一种错误的价值观,形成不良社会风气。节目中的李诞介绍自己时说:“脱口秀,我是专业的,吐槽,我也是专业的。”难道把嘲讽和毒舌做到专业的水准是一种骄傲吗?如果人人都乐意变得毒舌和吐槽他人,那么谁去做那个承受者?所以批评和“吐槽”的场合不当,也会使节目想要传递的核心思想发生偏差。
三、吐槽者的身份
不了解就不没有发言权。我们看一下节目中吐槽团成员,吐槽团成员由被吐槽者的好友和李诞还有池子组成。既然是好友,那么一定十分熟悉自己,所以吐槽的内容会比较真实、精确、有一定可信度。但李诞和池子两人,平时和一些节目嘉宾没有深入的接触。那么来自网络和他人的叙述的吐槽内容,其真实性有待商榷,只是为了吐槽而吐槽。他们在吐槽团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吐槽和毒舌比较有趣,能带动整个节目的气氛和点击量。批评和“吐槽”他们本就是一个严肃和认真的事情,需要我们去慎重对待。如此为了商业利益去设定吐槽者,使得与节目原本想要传递的核心思想有所出入。
《吐槽大会》节目的标语是“吐槽是门手艺,笑对需要勇气”,提倡人们拥有一个开明、包容、强大的内心去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吐槽”。这个立意是十分不错的,但只为攫取高额的商业利益并以此为挡箭牌来给毒舌、谩骂进行包装,给播放低俗一个正当理由,从而走向审美趣味变恶的一端。真实让人痛心疾首。这种电视节目在挑战媒体的职业伦理和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已经是艺术道德沦落根本就没有艺术美感可言。事实上,今天很多的节目,贪图商业利润,以残忍为噱头,挖掘人性之恶,极尽窥探之能事;以恶搞娱乐观众来获得巨额商业利润。其商业性对艺术性的侵蚀尤为严重。在面对当前的媒体节目过度商业化、娱乐化现象,我们具体措施该当如何呢?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首先是编创者自身要有鲜明的态度。在创作是要注意到娱乐是功能、是手段,是节目的调味料,不能侵入节目的精神内核。其次是媒体从业人员必须要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和各方面的素质,争取创作出叫好又叫座的作品。最后是政府规制层面需要完善,媒体节目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文化产品,其生产最容易受消费因素制约。这种市场的趋利倾向使得电视节目需要在一定的政策指导之下,才能更加健康的被生产。比如从评价标准上不能使用单一的“收视率”指标,而应当引入“绿色收视率”的指标。除了看收视率外,还要看“社会美誉度”,以此来平衡前者可能导致的“唯收视率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