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史(上)

2017-07-18 19:37朱霄华
滇池 2017年7期
关键词:诗人

朱霄华

1982年冬天将尽的时候,有一天,我哥哥的女朋友突然来到我家。

吃过晚饭,大家围坐在火塘边闲聊。看到我手里卷着一期《小说月报》,她拿过去翻了翻,突然问我:《少女之心》,读过吗?在听到否定的回答后,她望着我,略显失望,并流露出少许的惊讶。我问她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她犹豫了一下,欲言又止,最后笑着说,那是现在最流行的手抄本,不是书,是我抄在笔记本上的。顿了顿,她又说,我和你哥哥都看过了,如果你想看,借给你。

那一年,我十六岁,在一个离家八十多里路的乡村中学念高一。

我念高中的那所学校,风物极是殊胜。旁一湖,名啟文。啟文湖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圆形低洼湖泊,湖岸有道路环绕,道旁遍植柳竹槐杨,可谓茂林修竹,天光水色,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方圆百里之内,大抵无出其右者。我们复习功课,背英语单词,背古文,每天的晨跑,周末与同学约会,散步聊天,大多是围着这一方湖泊展开的。

校区房屋建筑,乏善可陈。没有雕梁画栋的老建筑。没有图书馆。没有澡房。在我们的那个乡间中学,男女生在冬天都是不洗澡的。夏天,放暑假了,男孩子就脱光衣服,光着身子一头扎进河里面去,呛一口水,遍体清凉。啟文湖里面禁止学生游泳,淹死人,校方要承担责任。我有一个同学喜欢熄灯后到湖边钓鱼,他钓起来过五六斤的大鱼。钓到鱼后,他翻墙进来,回到宿舍,鱼还活着,他养在脸盆里。第二天我们都去上课了,他一个人用煤油炉子煮着吃。他的身体很好。高考后,他回家做了农民……中间是一个操场,南面是教学楼。东西两边并列两排土木结构的学生宿舍,东边住女生,西边住男生,距离五十来米这个样子。那时,也不兴睡午觉。男生和女生下课后就用洋铁饭缸打了饭回来站在宿舍木板铺就的走廊上吃。饭是带皮的包谷饭,菜通常是洋芋炖酸菜。洋芋也带皮,切成片,几乎总是炖到洋芋片消失只剩下皮泡在汤里为止。当这道菜还呆在食堂的十几口大铁锅里的时候,可以看见汤面上闪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珠子。那是菜籽油,浮在汤的表面。打饭的时候,我们都希望食堂的师傅把漂在汤上面的这层油珠子多舀几粒到自己的碗里。每个人都盼着吃肉的日子。肉一个月吃一次。回锅肉。吃肉的那天是全校学生都深感幸福的日子。我们早早就去打饭的窗口排队,因为去晚了就只能吃到肉汤。冬天,空气里飘忽着毛茸茸的细雨。我们那个地方把这种雨称作“澪”,也叫“水澪”。澪落在地上、物体上,立即变成冰。遇到在这样的天气吃肉,有一些人会倒霉。那时候的乡下中学生衣裳都很单薄,通常只穿一件单衣。排队打饭的时候,因为怕冷,又担心落在后面打不到肉,有些男生就拼命地往前挤,一挤,已经打到饭菜的学生就只好把饭缸举过头顶,再一挤,饭缸就连饭带肉反扣在旁边同学的头上、衣服上。那饭菜里的肉汤和肥肉,遇冷立即凝固,转眼间变成白花花的一层。

吃肉的时候,我们喜欢站在宿舍的走廊上边吃边看对面的女生。她们也正津津有味地沿走廊排成一长排吃着碗里的肉。老实说,贪婪地吃着肉的女生并不好看,但是在我们这一边,几个早熟的男生已经轻而易举地把校花班花都选出来了。在他们看来,一个女生是否有资格进入校花班花的候选名单,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看其发育的程度,以及是否有胆量抬头挺胸,是否在夏天来临的时候敢穿半透明的的确良衬衣并让人隐约看到附在里面的朦胧胸衣。但是在那个年代的一个偏僻的乡下中学,在十六七岁那样的年纪,见到一个穿胸衣的女生确乎比见到一只老虎还难。

那个时候,我竟是连一本爱情小说都还来不及看过。我只感到饿。且因营养不良的缘故,我还远未发育成熟。在我看来,一个同龄女生吸引人的程度甚至要逊于一块泛着油光的回锅肉。此外,我对女生的身体发育程度也漠不关心,那时,我似乎从来也没有在哪一个女生的身上嗅到过某种让我感到异样或是不安的气息。心无猛虎,自然也就不会细嗅蔷薇。

在男女情事的偏僻小径上,我最初的经验竟然不是从某个玉体初温的女生身上获致第一手的启蒙,而是经了文学的引导,雾里看花一般抵达了一个如梦一般的太虚幻境。今天回想起来,我仍然能够清晰地记得当时阅读沈从文先生描写爱与死的那篇小说所引发的强烈震感。那是一个周末,我从语文老师那儿得到一册纸色泛黄的、类似于文学参考书之类的文选,里面就隐藏着那篇《月下小景》。我带着奇异的感觉读完这篇小说,陷入长久的沉思。我的內心,连同我的尚未发育成熟的小身体一连好几天都在萌动。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陌生感觉。此前,我尚未听说过沈从文这个名字。这册文选里的文字和它们的作者,对于一个视野还仅仅是停留在中学语文课本上的高一学生来说,是显得过于遥远了。但就是在那样一个文化环境闭塞、连每周一顿肉都吃不上的情况下,我却鬼使神差地与之乍然相逢,这种遭遇,完全超出了一个来自穷乡下的高中学生对阅读的预期。当我在数学课上低头读完这本文学参考书后,我身体里的某些部分显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些作者,以他们各自不同的方式,将我带到了一个此前我并不知道的地方,那是一个用修辞美学精心搭建起来的空中楼阁。

那时,我已经读过《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小城春秋》这样的红色小说。这些红色小说给了我最初的文学启蒙。我至今仍然记得,《小城春秋》里面的一个情节让我流下了因阅读引发的第一次热泪。劫狱后,地下党受到敌人的追杀,身体瘦弱的地下党何剑平背负着另一个受伤的地下党在深夜海边的大堤上逃亡,眼看着就要被追上了,那个叫吴七或是程四敏的,一把将剑平推开,自己纵身跳到大海里面去了。因这个舍身取义的情节,我难过了许久,对小说的阅读一度中断。这部小说写的是厦门地下党活动,但并非铁血冷硬,有一些段落,颇具情味。我记得有一段,写剑平到电影院散发传单,遇到一个叫秀苇的女学生,两人遂情窦初开。小说里有这样一段:

“剑平!”

浅绿的油纸伞下面,一张褐色的桃圆的脸,露出闪亮的珍珠齿,微笑着向他走来。

“没有伞吗?来,我们一块走……”秀苇说。她的愉快的声音,在这黄昏的恶劣的天气中听来,显得格外亲切。从屋檐直泻下来的大股雨水在伞面上开了岔,雨花飞溅到剑平的脸上来。

“靠紧点儿,瞧你的肩膀都打湿了。”秀苇说。

剑平觉得不能再靠紧,除非揽着她的肩膀走,可这怎么行呢?他长这么大也没有像今天这样的紧靠一个女孩子走路!……当他的腮帮子不经意的碰着她的湿发时,他好像闻到了一股花一样的香味,一种在雨中走路的亲切的感觉,使他

下意识的希望这一段回家的道儿会拉长一点,或

是多绕一些冤枉路……

“好久不上我家来了,忙吧?”剑平问道。

“忙。你把伞打歪了。过两天我看伯母去。”

你把伞打歪了。神来之笔啊!过两天我看伯母去。多好的一个借口!不要看不起革命文学。孙犁的解放区文学,大抵上是极好的文字。

《小城春秋》,是在我上初一時读到的。跟两个年纪和身高都要比我高出许多的初三女生一起看。中间的女生中正持书,另两个人就左右偏头去看。我看得比她们快,常常要急迫地等得很不耐烦。有些段落她们老是舍不得翻过去,尤其是当剑平和秀苇约会的时候。这时候,她们两人通常都面红耳赤,眼神跟平常不同,竟似是痴了一般。她们两人后来不知从哪儿又弄到手几本书,我记得其中最厚的一本,是一本外国小说,书名叫《飘》。看这本书的时候,她们躲到小河边的一棵柳树下,并不带上我。当我发现这一点之后,十分生气,闷闷不乐了好几天。不过她们好像对我这个死皮白赖的小屁孩并不以为意。她们高兴的时候,也会把已经读过的书借给我,像《林海雪原》这一类的小说。至于那本厚厚的《飘》,她们则视为珍宝,从来不外借。

那时候我们已经住校,家在离学校大约十来里的地方,周末回家,常常要走上一个多小时。全校只有一个男生拥有一辆自行车。回家或是去学校,他骑着车从我们身边掠过,偶尔,自行车后座上也会捎带人,不过要跟他关系处得好的男生才成。有一天我有幸搭上他的车,那时我正在看《斯巴达克斯》,而他也看了《三国演义》连环画。我们争论起来,我说斯巴达克斯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他说诸葛亮才是。于是我们各自讲述着那些从书里面读来的英雄事迹,都企图压倒对方。这样的争论并不经常有,因为我们读到的课外书十分有限,大多数同学都仅限于连环画。因为那两个女生的缘故,我那时大约是班上唯一读过长篇小说的低年级男生。

那两个女生,后来没有毕业。初三下学期时,跟一个刚分来学校不久的年轻老师恋爱。她们和年轻老师在后者的单身宿舍幽会,被女校长抓了现场,据说被发现时他们三个人正搂在一起亲嘴。三个人怎么亲嘴?这件事我百思不得其解,老是搞不明白。后来,她们就被开除了。再后来,她们各自的姓名也都消失了,全校师生在谈论起这件事时,都称她们为“皮蛋”。男老师的罪名是耍流氓,后来也不见了,不知所终。这是我上初中时遇到的惟一的一件挺让人烦心的事。一件顶让人不愿回想的糟透了的往事。那一年,我十三岁。仍然懵懂,完全不知道男女之间的那个隐秘地带究竟暗藏了何种凶器,以至于严重到足以让我的两位学姐失学的程度。我的这两位学姐,上学很晚,出事的那年,一个十六,一个十七,人长得水灵。后来,两人都隐姓埋名,远嫁他乡,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们。

有一年夏天,大约是上初三时,我哥哥带回来一套三大本的插图本《水浒传》。这套书拿在手里很沉,比那一本《飘》还厚,令人惊叹不已。我还未尝见得,也不曾意料到,这世界上竟然有着这么厚的大书。我问他书从哪里偷来的,他说是汽车司机送给他的。一辆拉煤的解放牌汽车在我家对面的山路上抛锚,我哥哥跑去看热闹,结果被司机留下做了一名看守,司机自己则当天搭其他路过的车辆回城去搬救兵。我哥哥尽忠职守地守了两天两夜,晚上,就住在驾驶室里。白天,他满怀好奇地对这个不幸的庞然大物东看看,西瞅瞅,他说开始时也不敢用手去摸,生怕这个大家伙生气,后来胆子就大了,正襟危坐在驾驶位上,手握方向盘,两眼瞪视前方,往左边动一动,再往右边动一动,如此往复,不厌其烦,俨然自己已经做了一名上路的司机,山上山下跑了无数个来回。第三天,司机从城里带回来一位修理工。折腾了半日,突突突,冒烟了,汽车修好了。司机给了我哥哥三块钱。临走,他望望我哥哥这位初中毕业就当了农民的少年,从驾驶室里将一套《水浒传》取出来送给他。

这位好心的司机大概没有想到,我哥哥看不懂繁体字,我也看不懂繁体字。村里没有一个人能看得懂繁体字。我们都看不懂繁体字。事实上,村子里识字的,没人能看懂繁体竖排的《水浒传》。就我个人的情形而论,打开书,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皱紧了眉头,接下来,几乎立刻就变成了一个傻子。但也不能说书上的字都不认识。我敢说我还是认识一半的字的,但要命的是,一句话里面常常会冒出几个复杂的家伙神秘地挡在路上,沟沟坎坎,磕磕碰碰,很难将一句话的意思完整地连接出来。好在,书上还有插图。于是我们就只看插图。我们不认识繁体汉字,但是我们认识鲁智深、小李广华荣、一丈青孙二娘,认识李逵、林冲和他的那个画得很漂亮的给他带来杀身之祸的小娘子,认识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对于为什么没有阮小一阮小三阮小四阮小六,我们感到非常纳闷。有一天,我们只好说,阮家七兄弟,早被人杀死大半,所余者三,硕果仅存。要不就是小时候生了怪病死了,医生没法子医好他们的怪病。我们甚至还认为,也可能下面还有一个阮小八、阮小九、阮小十、阮小十一……完全可能存在这样的一些人物,只是《水浒传》没有写到他们而已。对于宋江这号人物,我们承认,我们完全不喜欢他,因为他很虚伪,而且胖,他甚至狠心地杀死了自己的老婆……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这套插图本皇皇巨著,终究是沦落成了小人书一类的儿童读物,沦落到了被我们当连环画看的悲惨境遇。

这套《水浒传》,我终于没能完整地读过。许多年后,我因为认识了繁体字,突然发了疯一般地想把它找出来,翻箱倒柜的结果是一无所获,它竟连些许的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或许,我妈把它们拿去盖腌酸菜的坛子了。

初中毕业,我没有考取高中。班上五十余人,尽数覆没,竟无一人高中。我已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准备回家当农民,就跟我的所有小学、初中同学一样,学习种地,使牛,犁地,嫁接果树,等年满十八岁,就到一位小腿雪白、平时跟我关系不错的女同学家里向她父母求婚。可是,有一天傍晚,就在新学年即将到来的前几日,我的初中班主任突然登门拜访我的父亲。班主任是我的堂哥,跟我父亲差不多是同龄人,他开门见山,说如广大爷——滇东北一带称叔伯为“爷”,音姚的切——你家的这个娃娃,我看是块读书写字的料。回家种地,也不是个好帮手。再说,祖上也都是读书认字的,不能在这一代不出息,将文脉断了。不如这样,让他回去复读一年考考瞧,考得上位,就去读几年高中,考不上位,回家务农,天经地义。大爷,这码子事情我来安排,不用你操心,再说,复读也花不了几个钱。

也不知是哪句话说动了我父亲,只见得他猛吸几口长烟杆,把烟锅里的烟灰磕掉,居然在矮板凳上坐直了挺起腰杆来立即表态,缓缓道:树宽,这件事情,要让你操心了。今天你不来则已,既然都到家里来说这番话了,这是多大的情面。读!有出息自然好,就是考不起,多認得几个字也是好的,不算白读。至于钱文小事,倒不为难,你说个数,我经办了给学校送去便是。

于是,我又回到了学校。

那时的学制,是初中两年,高中两年。我因为复读,就变成初高中各三年了。复读一年后,我居然仅以高出录取线七分被录取。高中毕业,我居然又以高出本科录取线将近一百分考取了大学,总算是不辜负了我堂哥班主任的一片好心。事后想来,我一生的命运,实是掌握在我的堂哥班主任的手中,是他轻而易举地在很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改变了一切,以至于日后我真的成为了如其所预言的那样,是一块读书写字的料。

回想我的初期阅读史,我最早经手过眼的书籍,竟不是小学课本,而是被废弃在我家木楼上暗黑角落里的两三个木制的小黑匣子。黑匣子的.板拉开,里面沉睡着几册薄绵纸折页的线装书。纸很薄,纸质也很差,印象中颜色灰暗,刊刻印刷也很一般,并不像后来我在图书馆或古籍拍卖场上经常见到的那种刊印讲究的保存良好的所谓珍善本。不过,里面的内容倒是奇奥,因为无法看得懂书上的文字,翻了翻,便塞了回去,把它们重新放入模样如同小棺材一般的黑乎乎的书匣。此后,又过了许多年,有一年高中暑期,我再次好奇地打开黑匣子,企图研究它们的内容、文体及其所书写的性质。无奈,终因才疏学浅,入不得堂奥,以无功而返了事。再后来,因为搬了几回家的缘故,这几个黑匣子就永远地消失了。这几年,我在古董市场上经常反复见到这样的黑匣子。有一回,见到两个漆水好的,就买了抱回家里来,在里面放几册线装书置于书架,以满足我的好古之癖。

1984年,张贤亮的中篇小说《绿化树》发表时,轰动了文坛。这一年,我正在读高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很奇怪,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居然订阅了《小说月报》。我至今仍然记得当年读到《绿化树》时的情景。小说刊登在 1984年第 5期的《小说月报》上。因为这篇小说的关系,我把这期杂志保存了很久,直到我认为——几年后我已经阅读了大量的欧美现代文学——它在我的文学坐标上已经处在一个不重要的位置。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好,全班倒数第一。因此,当我从收发室拿到这一期杂志后,我就在数学课上读完了这篇令我激动不已的小说。应该说,张贤亮的《绿化树》在当年的文学语境之下还是引人入胜的,小说的叙事激情相当饱满,而且不乏某些足以让读者想入非非的细节。比如,小说花了好几页的篇幅铺陈那个马缨花烙印在白面馍馍上的女人的指纹印,把饥饿感与性欲望并置在特定的时代语境中来加以表现就很高明。食物与性,也正是一个长期营养不良的乡下高中学生可望而不可及的想象之物。最为重要的是,连同早先读到的沈从文的《月下小景》,我萌生了报考中文系的想法。文学太迷人了,它对于一个在审美层面上尚无多少心灵体验的十八岁男生而言,其重要性甚至远远超过了发育最为成熟的某位同龄女生。实际上,我将来的愿望之一,是想做一名靠文学生活的审美的人,尽管,那只看不见的手极有可能在我高考落选之后将我打回原形,回老家去耕种迟早属于我的那一亩三分地。

好运气终归是降临在了我的身上。非常幸运,几乎是奇迹一般地,我竟然如愿以偿,某一天,我已经紧紧攥住幸运女神给我抛过来的橄榄枝。1984年秋天,我已经端坐在某大学的图书馆里欣赏巴尔扎克引人入胜的大部头长篇小说。傅雷的译笔真是妙极了!一个月后,我开始读莎士比亚和狄更斯。另一天,我读到了惠特曼、叶赛宁和聂鲁达的诗歌。在大学中文期刊阅览室,我在《世界文学》和《外国文艺》这两个神奇的杂志上认识了语调优美的魏尔伦和兰波。稍后,我发现自己站在了 T.S艾略特的《荒原》上,打量着即将过去的二十世纪。当我发现这首非常现代的长诗写于 1922年而非 1982年时,我目瞪口呆,多少感觉到沮丧。这简直难以置信。它的作者,竟然在我出生的那一年就已经去世了。而在某一期的《滇池》杂志上,我看到跟我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小说作者们的个人肖像被钢笔线条惟妙惟肖地描绘并刊登在杂志上——尽管,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而且他们的作品也还远未引起我的注意。我发现我阅读的触须已经快速地从古典延伸到了现代。我那时候的阅读,几乎全都来自于遥远的西方作家。凭着某种本能的嗅觉,我立即发现自己的精神世界与二十世纪的西方现代作家处在同一倾斜的坐标上,很显然,我们是同一类人。这些人尽管年事已高,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还活着——意识到这一点我有点窃喜,有一种在秘密社团里找到同志和组织的感觉。这种感觉正如纳博科夫所说,“如相认般怦然心动”。

大学四年,我很少上课。事实上我总是旷课,不止一次地认为躬身在教室讲台上背部落满白色粉末的老朽们,从他们的嘴巴里不可能听到任何我想要的东西。比如,某个几乎是被公认的苏联文学专家,他开了一门选修课,他讲了普希金,然后讲托尔斯泰、莱蒙托夫,然后是契诃夫、肖洛霍夫,然后是法杰耶夫、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然后是高尔基、别林斯基,然后,课讲完了。一切都结束了。他讲了一个学期,甚至都没有提到过索尔仁尼琴的名字。我怀疑他是否读过布罗茨基、曼德尔施塔姆、别雷、茨维塔耶娃、阿赫玛托娃以及巴别尔的作品。当然,前苏联作家太多了,他不可能人人都讲到,再说,他大概对遭到枪毙、逮捕和流放的苏联作家讳莫如深。

于是我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整天呆在图书馆里了。阅读了海明威的几部小说后,我突然发现了犹太作家索尔·贝娄的《洪堡的礼物》。我立即认定这是一部中国作家永远写不出来的小说。这时候,古典的巴尔扎克、乔治桑、雨果、莎士比亚已经被我抛诸脑后。他们已经过时。很快,我发现了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那些杰出的短篇小说。这是一个不断让我重读的作家,许多年来一直如此。遗憾的是,就在我满怀仰慕地翻阅他的第一个中文译本《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选》的时候,1986年的某天,他死了。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一生安静,嗜书如命,博览群书。他甚至读过中国古典小说《石头记》和韩愈的文章。他有一根精致的中国拐杖。当他眼睛瞎掉后,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的馆长。这个人如同盲人一样摩挲典籍,喃喃自语:上帝让我变成一个瞎子,但又给了我一座图书馆。的确如此。这是关于命运的一个隐喻,博尔赫斯终其一生都在以蠹鱼的身份探讨这个乖谬的世界性主题。

“我依靠一面镜子和一部百科全书的结合,发现了乌克巴尔。”

这是典型的博氏语言。

适逢其时,《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选》的中文译本出版于 1983年。译者王央乐。为了便于不断重读,我的某个被称为博尔赫斯迷的同学把书从图书馆借来,请人复制了三份。因为那时只能单面复印,结果复印件的每一页纸都像线装书一样经过了折叠,装订后一本书变成了厚厚的两大册。这套书,我至今仍然保留着,尽管书架上站着五卷本的《博尔赫斯全集》。

关于博尔赫斯的这本短篇小说集,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叫张闳的人的文字。他写道:

“如同马丁·路德把《圣经》从拉丁语变成德语一样,这本书把中国当代小说叙事艺术带入了一个新纪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本装帧简朴的小 32开本的书,就成了中国先锋小说家案头的“圣经”。从小说家不愿意透露自己与博尔赫斯之间的关系这一行为来看,可见博尔赫斯这一“独门暗器”之珍贵。在他们的学艺阶段,简直就像描红一般地逐字逐句地摹仿着博尔赫斯。其间最为繁忙的工作,就是要把那些冗长繁复的阿根廷人的名字替换成中国人的名字。”

嗨,这个叫张闳的人有点意思。我完全同意他的这个说法。

《外国现代派文学作品选》和《美国现代诗选》是那个年代最为著名的两个西方现代文学选本。很长一段时间,它们一直是我的枕边书。我甚至认为,活动在大学文学社里的那些人,如果没有受到这两套书籍的影响,就算不上是货真价实的文学青年。一个高年级男生,有一天把我的《外国现代派文学作品选》借走了一册,后来发现他竟然用这册书来手淫。事后,我们只好称这个男生为超级的现代派。

经由上下两册粉红色封面的《美国现代诗选》,我读到了艾伦·金斯堡、罗伯特·弗罗斯特、华莱士·斯蒂文森、伊丽莎白·毕晓普、罗伯特·勃莱以及加里·斯奈德等人的诗歌。以艾伦·金斯堡为核心的垮掉的一代诗人,直接导致了中国第三代诗人的口语写作。于坚的《尚义街六号》《二十岁》,王小龙的《出租车总是在绝望的时刻开来》,韩东的《有关大雁塔》,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相对而言,我认为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个老古董,虽然他写乡村生活的诗歌通常都比较动人。但是后来我发现自己严重地低估了他、几乎是不可饶恕地误读了他。事实上他是一个从传统缓慢地进入现代的诗人,尽管,多少显得有些拖泥带水。但恰恰因为他处在一个极为特殊的位置上——许多年后我才认识到这一点,他给现代诗歌赋予了罕见的抒情性,或者说,他赋予了西方古典诗歌以现代性。在他之后,英语诗人的写作便显示出与以往完全不同的面貌。跟陶渊明一样,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现代田园诗是不朽的,当世界开始显得支离破碎、丧失整体性的时候,他敏感而又准确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并以某种超乎寻常的耐心加固了他在内心建立起来的诗意的防线。当然,他可能是他那个时代最孤独和最忧伤的人。

有一些传说是关于这位伟大的诗人的。罗伯特·弗罗斯特生于 1874年。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当二战结束很久之后,他已经很老了。在他死前的几年,比他小 10岁的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还关在监狱里。后者因为二战期间在墨索里尼政府广播电台宣传法西斯主义而被处以叛国罪。跟罗伯特·弗罗斯特一样,埃兹拉·庞德是一个勤奋而持久的写作者,尽管诗写得很臭。他把《诗经》与《四书》中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翻译成意大利文——当然他也把墨索里尼的部分日记翻译成英文。1957年,有人带头发起对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急风暴雨般的游说,他们说好多纳粹战犯都已经刑满释放了,再把一个在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中的人关着不太好。这时,有人想起了罗伯特·弗罗斯特,认为如果这位德高望重、年轻时与庞德有过很深过往的大诗人出面,事情就比较好办了。但弗罗斯特其实并不喜欢庞德和庞德的诗。直到有人提醒他说,庞德因为坐牢,名气已经很大了,如果再不放他出来,估计名气还要超过罗伯特·弗罗斯特。那人告诉弗罗斯特,庞德在监狱里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还写了好几部长诗。弗罗斯特听到这话后淡淡地说了一句:庞德的诗很臭。但他还是爽快地在保释人名单上签了字。结果,庞德放出来了。

我那時记住的美国诗人,除了弗罗斯特,还有加里·斯奈德。他有一首诗,《八月中旬沙斗山瞭望哨》(扬子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山谷中烟云迷雾

五日大雨,三天酷热

松果上树脂闪光

在巨岩和草地对面

新生的苍蝇成群。

我已经记不起我读过的书

曾有几个朋友,但他们留在城里。

用铁皮杯子喝寒冽的雪水

越过高爽宁静的长天

遥望百里之外。

呵呵,这种格调的诗竟然出自一个美国现代诗人之手,着实令人吃惊。这个人肯定读过中国唐代诗人的诗。“我已经记不起我读过的书”——不,这个人肯定读过寒山子的书,读过王维的书,读过苏东坡的书。他对中国古代诗人的书写方法及其指向显然是谙熟于心并且心仪已久,不然根本就不可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许多年以后,我在一位瑞典诗人的一首诗里面又见到类似的句子——一公斤只有七两。我立即怀疑它和它旁边的句子出自一个至今仍然活着的中国古代诗人之手:

早晨的空气留下邮票灼烧的信件

冰雪闪耀,负担减轻——一公斤只有七两

太阳离冰很远,在冷暖交界处飞舞

风像推着童车在慢慢地走着

全家倾巢而出,看久违的蓝天

我们置身在传奇故事的第一章里

衣帽上的阳光像黄蜂身上的花粉

阳光在“冬天”的名字上坐着,坐到冬天消隐

雪中的圆木静物画使我深思,我问:

“你们想跟我去童年吗?”它们说:“去”

灌木中词在用新的语言嘀咕:

“元音是蓝天,辅音是黑枝杈,它们在雪中漫谈”

但穿轰鸣之裙鞠躬的喷气式飞机

使大地的宁静百倍地生长

——特朗斯特罗姆《冰雪消融》,李笠译

这种基于存在美学的、来自于感官视觉的词语的发现,其源头与方法同样可以追溯至古老的中国传统诗学。这也是“看见”的诗学对于西方现代诗的一个额外的贡献。遗憾的是,当代中国诗人似乎很少在我们自己的传统身上学到东西。

大四的时候,有一天,我在《中外文学》1988年 2期上读到董继平译的罗伯特·勃莱的长篇组诗——《从两个世界爱一个女人》,再一次因受惊而直起腰来。东西方的文学修辞美学,再一次以几近完美的话语方式相遇于现代。这组诗里面有一首《蕨》,是关于蕨这种植物的最恰如其分的一个隐喻:

在蕨丛中我领悟到永恒的含义。

你的小腹下有一块卷毛之地。

因为你,我懂得怜爱堤岸上的蕨类,

以及小鹿的蹄子留在沙上的曲线

时光之箭又往前移动了一米——几年前,有一次我在重庆的一家餐厅与翻译家董继平不期而遇。我们谈到罗伯特·勃莱。董继平先生告诉我,他翻译的《勃莱诗选》即将由西北的一个出版社出版。我对董先生说,勃莱的前世一定是个中国人,而且很有可能是陶潜、东坡一类的人物,因为他诗歌的方式是中国古代的方式,而且意象几乎都来自于并非冷漠的大自然。这一次,我们相谈甚欢,两个无可求药的勃莱迷,一个是读者,一个是翻译家,就一个美国现代诗人与中国古代诗人之间所存在的那种隐秘的关系谈论了很久。董继平先生告诉我,说勃莱对中国文化向来都很向往,他翻译过陶潜和苏东坡的诗。

那次从重庆回到昆明不久之后,我果然读到了董先生编译的厚厚一册《勃莱诗选》。这部诗集里,我惊喜地发现了一首勃莱写给陶潜的诗:《菊花——为爱菊的陶渊明而作》。

1

今夜我再次骑马奔驰在月光下!

深夜我才备好鞍。

马儿沿着荒芜的田垄寻找它的路,

被深深的影子引導。

2

离庭院一英里路马儿就直立,

愉快。无为,漫无目的地

穿越夜间的田野多么重要,

而躯体活着,像一株植物!

3

从苍白的公路上归来,

晾着的衣物在绳子上看起来多么平静!

当我进入我的书房,在门边,

白色的菊花在月光下!

《从两个世界爱一个女人》,一度是我很长一段时间的精神食粮。杂志是从图书馆借阅的,我把这一组诗复印了,长久地放在书包里。那时候,我正尝试着做一些诗歌练习,并试图写出一首让人称道的现代诗。另外,诗里面也有许多关

于性的隐喻,尽管那时我还不大读得懂。我背得勃莱的一首四行短诗,《饮马》:

考虑放弃所有的野心是多么奇妙!

突然,我清楚地看见

一朵刚刚飘落在马鬃上的

洁白的雪花!

这样的句子,我写不出来。我身边的人也写不出来。可能王维写得出来。我们都太年轻了,缺少阅历,也不可能放弃野心。

那些年,我们狂热地读着刚刚翻译成汉语的西方现代诗歌。当我读到叶芝的那首著名的《当你老了》,我准备把它抄了送给一个外语系的漂亮女生,那时我正半是压抑半是狂野地暗恋着她。在青春期千回百转而又冰火交织的幽僻小径上,我发现自己总是缺乏耐心。

很奇怪,有一些诗会引起嫉妒、愤怒的感情,而不仅仅是绝对的愉悦和无边的忧伤。

对于来自国内的最为重要的诗人的作品,除了在零星的文学杂志上偶尔见到,很少能够买到一本公开出版的诗集。有一阵,我们把从各处搜集来的北岛、顾城的诗集中在一起,打印发行了一百来册这个样子。我们把他们的诗拿到学校印刷厂去找那个老处女打印——她总是很好说话,对我们这群长发飘飘的放荡不羁的大学生言听计从——打印后,她趁着印刷厂的工人都下班后,一个人在天黑以后秘密地把小册子用油印机印刷出来装订好交到我们手上。食堂开饭的时候,我们把小册子放到食堂门口出售,每册大约是一块钱的定价。出乎意料,很快被抢购一空。那时候的大学生很穷,如果有谁想要得到一册而身上又找不出一块钱来,我们就鼓励其用菜票做交易。一块钱的菜票,一份油印的诗歌小册子,是很划得来的交易——当然,对某些人而言,很可能顾此失彼,得到一册散发着油墨香味的打印诗集,意味着下一顿饭就只能吃蔬菜而吃不上肉。可是,不管怎么说,在我们看来,或者说在那些用菜票购买诗歌的同学看来,这种物质与精神的交易总的来说是划算的,高尚的,甚而至于必须的。那时候,大学里的诗歌爱好者不少,文学竟至于空气一般重要,饿一顿饭不打紧,但是如果没有文学,则可能会因为窒息而死。

1985年前后的那两年,在大学食堂,一块钱的菜票已经可以吃上一顿很丰盛的饭了,肉,三五角钱一份,蔬菜,一两毛钱一份,而且数量可观,足以塞满正处在身体发育期的我们饥肠辘辘的胃。

对食物的渴望并不如对文学那样来得强烈。我们疯狂地写诗,并由此结成社团,油印了定期或不定期的地下刊物,这些刊物在小圈子中非常流行。

也试着向公开刊物投稿。最吸引人的文学刊物是甘肃兰州的《飞天》文学月刊,因为这本杂志上每期都开辟了一个大学生诗歌栏目,鼓励全国各高校的大学生写诗。云南大学中文系学生于坚在《飞天》上发表了一组诗,灵感来自于石林附近的一个彝族寨子,叫《圭山组诗》。这组诗获得了那一年的《飞天》杂志大学生诗歌奖,令人羡煞。我的很多诗歌同仁于是把菜票省下来,疯狂地向《飞天》杂志投稿。其中一位投稿一百多次,未获发表,但是收到了该刊主编的退稿信,于是继续投稿。另一位投了三十多次,发表了,欣喜若狂,在文学社里奔走相告。那时候,在《飞天》“大学生诗苑”上发表一首诗比登天还难,因为每个月同时向它投稿的大学生可能不下一百万人次。这个数字是惊人的,若一步跨越到几年后姗姗来迟的市场经济时代,按照后来流行的做法计算,八分钱一张邮票,总共要花费掉八万元人币。发表出来的诗歌,微乎其微,几万份来稿中大概只占一首,这样算来,发表出来的任何一首诗的分量就重了。

1987年,我在《滇池》文学杂志发表了我的第一首诗,稿费六元。1989年初,我又在当时正如日中天,在全国诗人中影响巨大的《诗歌报》上发表了两首诗,收到样刊及稿费四十五元。四十五元,相当于我当时教书半个月的工资收入。可见,那时的稿费还是很高的。

但做诗人注定是要饿死的,这一点,我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又不以为然。我们都愿意被饿死,即便是下个月就被饿死也在所不惜。不过,我们都知道我们不可能被饿死,因为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收到家里寄来的钱。

有一个同学考证了杜甫的死因,得出结论:杜甫险些饿死。但他又说,杜甫其实是吃牛肉撑死的。见我们都目瞪口呆,他又说:但其实还是等于是被饿死的。这个仁兄的逻辑是:如果杜甫平时也吃得上肉,那就不会被牛肉活活撑死。这是明摆着的道理,这一点,是连一个小学生都不难得出来的结论。

若干年后,我看到一本一个叫陈明远的学人撰写的有关民国时期文化人经济生活的学术著作,忍不住大跌眼镜。书上说,大多数民国文人的经济状况还是比较富裕的,属于中产阶级的水平。只有极少数的文人,因为遇上了极为特殊的原因,才把自己活活饿死了,比如朱自清。一个叫黄波的人在查阅了朱自清的日记后得出结论说,朱自清死于严重的胃溃疡。这种病的起因与生活的颠沛流离有关,日寇侵华中朱自清所服务的清华大学曾几经搬迁;战时教授们的生活水准大大降低,这也是容易引发胃病的重要因素。

黄波说,查阅朱自清的日记,可以看到,即使是在被公认生活最困难的西南联大时期,他还是经常会有饭局,而且隔三差五就会和朋友们在一起打打桥牌,很难想象,一个空着肚子的人会有心思和闲暇去斗这样的巧智。可以认为,虽然当时的知识分子处境不佳,但和大多数底层百姓相比,他们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更不用说像朱自清这样名牌大学的教授。翻开 1948年的日记,我们没有看到他为食物短缺而苦的记载,相反,多的倒是下面一些文字:“饮藕粉少许,立即呕吐”;“饮牛乳,但甚痛苦”;“晚食过多”;“食欲佳,终因病患而克制”;“吃得太饱”;……就在他逝世前 14天的 1948年 7月29日,也就是他在拒领美国“救济粮”宣言上签名后的第 11天,他还在日记里提醒自己:“仍贪食,需当心!”

关于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黄明远的《文人的经济生活》一书最有说服力。该书考证说,1920年代,北京大学一级教授胡适、辜鸿铭、马叙伦、蒋梦麟、沈尹默、马寅初等人的月薪为 280银圆。当时的 1块银圆在上海可买 7斤猪肉。1912年 12月,梁启超在天津创办半月刊《庸言报》。12月 18日,他在家信中说,“《庸言报》第一号印一万份,顷已罄,而续定者尚数千,大约明年二三月间,可望至二万份,果尔则家计粗足自给矣。若至二萬份,年亦仅余五六万金耳,一万份则仅不亏本,盖开销总在五六万金内外也。”(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第 661页)不仅有很大的社会效益,而且经济收入达 5万多银圆。后来,梁启超到欧洲考察,其间决心退出政界,宣称以教育文化为业,走教育救国之路,因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著述上。根据 1922年 10月他和商务印书馆经理张元济的通信,梁著《中国历史研究法》等书版税为40%;而梁启超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稿酬为千字 20圆(约合今人民币 800元)。

我所了解到的情形是,1930年代,梁启超一手承担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美国的留学费用。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死后,林徽因的留学费用也转由未来的岳父梁启超承担。由此亦可见出,梁启超的经济收入是十分可观的。梁思成林徽因毕业后,梁启超又掏钱让二人环欧洲旅行一圈,以便让未来的两位中国古建筑学家考察欧洲建筑。

陈明远的书里还提供了一组数据:1930年代,一般作家在报刊上发表一篇千字文,稿费是一、二块大洋,名作家可以达到三、四个大洋,鲁迅最有名,他的小品文一则稿费为五块大洋。而在当时,一个上海纺纱厂的女工的月收入仅二三个大洋。

但是,在同一个时代,并非所有的文人都生活在银行里。美国的作家诗人就处境堪忧,他们显然活得并不如他们的中国同行这般惬意。1934年,一个名叫马尔科姆·考利的美国批评家写了一本《流放者归来》的书。在书中,考利记录了 20世纪 20年代美国自我流放的文学青年的心路历程。在考利笔下,那一代美国文学青年“苍白、贫血、敏感而又营养不良,常常不得不为了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到餐馆打工”。他们中的一些人,比如后来大名鼎鼎、被称为 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黑人作家兰斯顿·休斯,就曾在巴黎一家叫“大公爵”的夜总会洗盘子。在许多年以后写就的自传作品《大海》里,休斯回忆起那段经历时,他写道 :

“那时我常常把夜总会里客人走后剩下来一些小点心偷回来和我的女朋友分享。在返回的路途,我望着手里拿着的一个小卷筒,还有两小罐奶油,一想到她此时躺在我们居住的小阁楼里忍饥受饿,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掉在了奶油上。我感到十分哀伤,感到自己的年轻和无助,我们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我们不能快乐地生活。”

那个时候,从纽约曼哈顿或是旧金山出发,据说只要手中凑足十几个美元就可以买一张从旧金山到法国马赛的船票,当然,坐的是三等舱。这一批文学青年中后来出了许多文学大师,像亨利·米勒、海明威、庞德、辛克莱这些人,都是当时混迹在巴黎的文学青年。

至于垮掉的一代,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是一群狂奔在当时美国高速公路上的流浪汉,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他们是搭乘大卡车的行家里手和常客。垮掉派的代表人物艾伦·金斯堡年轻时是一个“坏孩子”,酗酒、吸毒、同性恋、无所不为,诗歌里充满喧嚣和反叛情绪。20世纪 60年代,在另一位垮掉派诗人加里·斯奈德的影响下,金斯堡接触到东方文化,并皈依佛教。在他的传记《达摩雄狮》(DharmaLion,1992)中,作者迈克尔·舒马赫讲述了金斯堡到印度寻求智慧的经历,他慷慨地赞扬印度是“地球上最伟大的民族”。在那里他研读了藏传佛教经典,认为西藏文化是“地球上最伟大的文化”。

金斯堡对中国也很感兴趣。1984年,他和加里·斯奈德随美国作家代表团访华,访华结束后,他独自一个人留在郑州,在河北大学讲了一个月的课。后来,他不知为什么来到了昆明,在昆明呆了几天。我后来看到,他的诗集里,有一首诗是专门描写昆明秋天的后半夜的。关于金斯堡来昆明这件事,于坚有过叙述:

“1984年,“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艾伦·金斯堡由中国作家协会的人陪同,来到昆明,在云南大学外语系的一间教室作了一场演讲,听众里面少有人知道他是谁,他没有嚎叫。我的住所距离他演讲的教室只有几十米,而当时我正在写诗,已经读过艾伦·金斯堡的作品,深为震撼。”

于坚在引用《嚎叫》里面的几行诗后写道:“这简直就是在写我自己的日常生活……那时候位于昆明尚义街 6号吴文光家的由云南大学一些文学青年组成的文学沙龙正在狂热时期,我们留着长发,跳迪斯科,酗酒……处于‘主动疯狂(金斯堡语)的边缘,在这个大多数人都穿灰色中山装的城市看起来就像疯子或逃犯。讨论诗歌,在深夜步行穿过整个昆明,经常数十个小时,在黎明的硝烟中散去。‘文革延续过来的精神压抑和恐怖依然严峻,写作是危险的、地下的,我们总是担心着有一天他们来敲门。我没有挨饿,但一贫如洗。我们讨论诗歌的时候,渴了,喝冷水管里的水。金斯堡的诗歌有强烈的现场感,我视他为我们的诗人。对于我,‘垮掉的一代是个光辉的名字,我觉得命名的就是我这一代人,我们自以为是。”

浪迹天涯,是文学青年的生活理想。即便循规蹈矩胆小者如卡夫卡,也每每幻想着跟自己的叔叔到西印度群岛去。在这方面,19世纪的天才诗人兰波是一个极端的例子。我阅读了兰波的传记,发现他最好的诗篇是在十八九岁写出来的。他 24岁放弃写作,37岁死,中间的这个过程在非洲度过。他干上了军火商,走私武器,贩卖咖啡。兰波短暂的冒险生涯,可能是全世界所有的先锋诗人都干过的事情。

话扯远了。事实上,当时我和我的同道们只是疯狂地阅读西方现代文学和疯狂地写诗——尽管那些诗,很难得到发表,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成了抽屉文学。

1986年,《诗歌报》与《深圳青年报》联合推出现代诗群大展。我意识到,朦胧诗时代结束了。朦胧诗在浮出水面不久就过时了,这是一个让人说不清楚是该沮丧还是高兴的事情。在《诗歌报》上,我读到了杨黎惊世骇俗的《撒哈拉沙漠上的三张纸牌》,认识了重庆“非非”、南京“他们”以及各种光怪陆离层出不穷的诗歌小圈子。当我们这些晚生代 1984年秋天才姗姗来迟地步入大学校园,才开始阅读翻译诗歌并准备跃跃欲试地模仿外国诗人写出并不属于自己的第一首诗时,第三代诗人早就悄悄地上路了。跟许多同龄的人一样,我只不过是赶上了那趟开往巴黎春天、车厢里塞满了鹅和诗人的最后一列火车。很显然,第三代诗人已经抵达了他们远在远方的站点,并不断地从火车上把他们脍炙人口的佳作像大捆大捆的传单一样抛给一个并不了解他们的时代。

1985年前后进入大学的校园诗人,实际上远没有越过青春期写作和集体无意识的边界,他们来晚了一步,或者说迟了几年,赶上的是第三代诗人个人化写作的末班车,当他们好不容易挤上这趟车的时候,第三代诗人(年龄一般都在 25岁上下)发起的文学革命已接近尾声,而这个时候,他们尚未发育成熟,尚未获得必要的个体对于书写的认知和基本的写作训练。与他们的前辈诗人相比,他们在文化意识、人生阅历、文体训练等方面,以及对诗歌本体的认识,同样缺乏准备和自觉,同样显得贫乏与窘困,缺乏必要的写出一首真正的好诗所必需的养分和自觉。在 1992年以后,随着启蒙时代的宣告结束和全民经商的市场经济时代的来临,这一代人的诗歌之梦与受到压抑的青春期一道宣告结束,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从理想主义者的云端上,一头栽进了商品社会的滚滚红尘之中。

同城诗人于坚是这批诗人中硕果仅存并最终修成正果的诗人之一。于坚很早就写诗,他早期的诗歌训练得益于拜伦、普希金、莱蒙托夫这些浪漫派诗人。我看过一本油印小册子,于坚十八九岁时写的诗是押韵的。因为“文革”的缘故,他很早休学,去了昆明郊区的一座铁工厂做工。恢复高考后,他因为耳朵重听,连续两年参加高考后才好不容易通过体检关。当我们这些1984年才考进大学的文学青年开始阅读的时候,于坚已经完成了他的写作训练。那时候,于坚早就抛弃了他此前的不乏浪漫情怀的圭山组诗,在金斯堡的影响下开始了口语诗的写作。1985年,他已经写出了名作《尚义街六号》。1989年出版第一本诗集《诗六十首》。作为一位最早在本土写作经验中获得现代性的先锋诗人,于坚完成于 1990年的《对一只乌鸦的命名》、以及“事件序列”,是于坚的标志性作品之一,通过具体入微的诗学实验,他发现使写作个人化的有效途径是一劳永逸地拒绝历史与现实的形而上隐喻。这一发现既解决了诗歌的本体论的问题,同时又是将写作退回到身体现场的一种方法论。這一书写的方法,可能受到了日常语境中强大的隐喻功能的追逼和海德格尔的启示。于坚对诗歌理论上的诗学贡献包括个人化的口语写作、注重当下与日常生活、拒绝隐喻、词语的自由联想与书写的控制论、在场、作为“看见的”诗歌、语词形象的视觉识别功能……等等,不一而足。不过,他最大的贡献是发现并身体力行于一种“日常生活的美学”,并将这种来自民间的美学的光辉与可见的存在之物等量齐观。

《0档案》(1993)和《哀滇池》(1997)是于坚最重要的两首长诗,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对处在同一时空中的人与自然的生态做了全景式的描述,其灵感来自于集权制度与工业语境之下令人绝望的现实。前者的主题是“人之死”,后者则是一曲献给故乡滇池的大哀歌——“天堂之死”(在于坚的书写语境中,“天堂之死”实际上也就是“大地之死”)。在《0档案》里,于坚探讨了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人的存在问题,“档案”这一形象,使人想到停尸房、活死人墓、铁匣子和裹尸布。《0档案》是于坚野心勃勃的作品,它的言语形态、形式架构和处理素材的方式都具有强烈的颠覆性,改变了一直以来文学传统中诗歌这一文体的形象,在中国现当代诗歌的档案里(如果可以这样归结的话),《0档案》无疑是一首伟大的杰作,一座纪念碑,一堵横在所有诗人面前的诗歌屏障,它既打开了进入汉语诗歌现代性的通道,同时又封住了所有的道路。有趣的是,于坚拒绝隐喻和象征,但他的这首诗却成了中国社会半个多世纪以来最绝妙的象征和隐喻。

《哀滇池》亦是一首献给我们时代和未来的诗篇,还乡之不可能,以一种充满愤懑和绝望的语气说出。表面上,它的主题似乎仅仅是针对我们眼前正在消失的事物,所展示的不外是“被玷污的生活记忆”(列维·斯特劳斯),一首关于环境污染的诗,但实际上它的语义幅面要宽广得多。这首诗的现场感、时代感都很强,在全球化与现代化语境之下,“大地之死”早已不再是神话,不再是空穴来风,而是每一个人都切身感受到的恐怖现实。如果说,在《0档案》中,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所要消灭的是人的个体,那么到了《哀滇池》,工业时代的这场现代风暴所要摧毁的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和隐藏在日常人生里的诗性。正如诗中所写到的那样:“为什么我所赞美的一切,忽然间无影无踪?”

对于我们时代的许多文学读者来说,对于坚的阅读始终是一个避不开的私人事件。这不仅仅因为他以一个敏感的诗人、一个文学伦理意义上的考古学家的身份记录了我们时代的虚妄和残忍,他同时还是一位多产和跨文体写作的诗人和艺术家。几乎每隔几年,都有新书问世。与他同时代的诗人,大多数都已经乏力,只有他仍然保持着年轻时就一直延续下来的创造力。他的一首长诗被改编成话剧在北京的实验剧场上演,他自己作为一名厨师参加演出。他拍摄了记录我们时代大地、村庄毁灭的纪录片。同时,他画过油画,又是一个高明的摄影家,他拍摄的大象、海岸的岩石、洞穴,热带河流洗浴的妇女、植物,让许多职业的摄影家望尘莫及。

于坚的大地诗学跟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有关。有一年,为了撰写有关于坚大地诗学的批评文章,我翻阅了海德格尔的大部分著作。我发现,海德格尔的方式十分迷人,思想作为某种纯粹的发掘词语及其词语关联性的一种行为方式,一种绝对的身体和世界的同一性,一种几乎是类似于诗性存在的在场,这个过程一旦被有如神灵附身一样地被表达出来,便具有了迷人的特质。在发现词语的途径上,于坚的诗性书写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思,有着大抵相似的路径。

为了获得有关世界及生命存在的一般知识,我阅读了大量与人类思想史和文学史相关的著作。我观察了各种和谐或混乱的与心灵相关的艺术品。后来我发现“身体”是一个关键词。人的身体中储藏了大量的信息,正是这些信息决定着我们的命运。佛学把这种决定命运的力量称为“业”或“业力”。业分为个体的业和共同的业两种,但又不是分得很清楚。我们行为的方式、轨迹、善恶,加强或是削弱了这种业。业经由肉身体现,但又高于身体性存在。世界的存在,生命的存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不是孤立的现象。这里就引入了轮回的观念。但人类中只有极少数幸运的人,那些先知先觉的修行者,摆脱了轮回。在文学文本中,博尔赫斯经由文学书写的途径比较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不究竟,所以他一直处在迷宫中。博尔赫斯漫长的文学生涯的起点和终点,似乎都指向这一点。博尔赫斯迷信书籍,认为书籍是人类存在的最高形式。他错了,书籍、身体、水晶、火、沙子、时间、蜜蜡、老虎身上的图案,都不是本质性的存在,它们不过是附着在本质上的现象之物。就物的西方观念而言,世界由各种元素构成,但最后却归结为地水火风,归结为量子力学,归结为某种量子间相互依存的能量场。但地水火风也好,能量场也好,仍然只是现象世界,不是本质世界。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打雷,刮风,下雨,春夏秋冬,长城,金字塔,天空与大地,无不是梦幻泡影,如露如电,都仅止是某种业力的寄生之所。佛家的最高理想是彻底摆脱业力,获得空性,而空性只有对自性的累世修行才能抵达。修行有许多法门,笼统的说法是八万四千种,它们藏在佛陀所谕示的佛家经典中。对这些方法的认识,需要伴随着身体性的行为,并非只是如同一个学者坐在书房里皓首穷经研究學问那样简单。最方便的法门是,遍读佛学经典,同时练习打坐,通过静定慧,清空与身体有关的一切人类的知识、记忆、欲望和自我,把身体导入澄明的空性存在。摆脱业力这种能量场对生命的控制,方法是修行,途径是减法与消除分别心,以及一心向善。

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走了许多弯路,充满戏剧性与迷狂。二十世纪,我们的知识系统主要是建立在西方的逻辑理性观念之上。从柏拉图到尼采,瞎忙了两千多年,但结果却令人沮丧,并没有出现一种终极的理论让人信服。我把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归结为身体的缺席。

身体是人进入世界、与世界发生关系的基本途径。但在人类的话语言说中,身体却缺席了,从古到今的哲学家,他们关注的不是身体问题,而是直接越过身体,关注所谓的“心灵”或“灵魂”问题。

梅洛 -庞蒂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世界的问题,可以从身体的问题开始。”他的这句话,柏拉图是不愿意听到的。这个梅洛 -庞蒂是什么人呢?胡塞尔的学生,与萨特一起主编过《现代》杂志的哲学家,由于观点分歧,两人断交。他被称为“法国最伟大的现象学家”,“无可争议的一代哲学宗师”,在西方思想界和文化界,是执牛耳的人物。萨特和他的存在主义在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关注了,但是梅洛 -庞蒂,却如同刚刚被发现一样,因为他,“身体性”问题从“遮蔽”逐渐走向“澄明”,“身体性”,成为近些年来西方学界最重要的关键词。

西方的文化思想,一直以来都没有越过柏拉图所划定的版图的边界,直到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 -庞蒂等这些 20世纪的现象学大师出现,柏拉图的思想才第一次遭遇到危机。柏拉图这个人呢,他是很看不起诗人的,他认为诗人太感性,太肉欲,远离世界的本质,因为柏拉图认为世界由“理念世界”和“现象世界”所组成,而诗人,乃至于一切艺术、文学作品,体现的都不过是感官的、偶然的、非本质性的现象世界,只有理念的世界才是真实的存在,才能永恒不变。因为仇视身体,柏拉图就提出了一个关于人生的哲学命题:“死亡练习”。他借苏格拉底之口宣称,真正的哲学家一直是在学习死亡,练习死亡,一直在追求死之状态,向死而生。但是死之后呢?柏拉图没有想过。他这个向死而生,实际上落点是生,非死,亦非生死,还是没有解决人生的根本问题。

这个“死亡练习”是非常可怕的,柏拉图以后几乎所有的西方文学,都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死亡练习”的一个巨大的排练场,生死问题,老是在西方文学里纠缠不休,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盘踞在文学书写暗黑的丛林里,随时都要跳出来咬人一口。就连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主人公哈姆雷特遇到麻烦时也要思考这个问题:活着,或死去,这是一个问题。这真的是个问题吗?不一定。中国的诗经、老庄、古诗十九首、唐诗宋词,就没有闹鬼,没有这个“死亡哲学”。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孔子的智慧可能比柏拉图要高出来一大截,孔子是从来不谈论死亡的,也不信鬼神,相反,孔子是非常重视身体的,连怎么穿衣服、怎么走路、怎么吃饭、不同的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仪表,他都注意到了,有严格的一套礼仪垂范。孔子的哲学,当然也不能解决终极问题,他的学问统统是关于现世人生的,人死后的事情,他是不管的,想管也管不了。生死问题,柏拉图解决不了,孔子阙如,这个问题最后由佛陀解决了。

为了阅读并理解我将要说到的几个世界性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我们还是暂时回到身体问题上来。在西方思想史的暗黑丛林里,第一个把活泼泼的身体揽入哲学怀抱并为之大声辩护的人是尼采。尼采(1844-1900年)是一个庶几得道的狂人,他指责柏拉图以来的哲学和近代理性主义哲学是一种“被阉割”的哲学、“太监”哲学。“‘灵魂、‘精神,最后还有‘不死的灵魂,这些都是发明来蔑视肉体的,使肉体患病。”“现在,人们不怎么在哲学中谴责身体了,但这也意味着身体消失了,消失在心灵对知识的孜孜探索中。以前,人们压制身体,是因为身体是个问题;现在,人们忽视身体,是因为身体不再是个问题。”尼采很鄙视自柏拉图到黑格尔以来的所有哲学家,他要理直气壮地为身体正名,喊出了“一切从身体出发”的口号。在这里,尼采所说的身体,已经不再是灵魂或意识的附庸,一具“被阉割”的身体,而是有血有肉的、活泼泼的肉身。尼采一方面为身体立法,另一方面他又不遗余力地鞭笞灵魂理性,在《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他干脆说:“我就是肉体,我完完全全是身体,此外没有别的,灵魂不过是身体上某物的称呼……所谓心灵者,也是你身体的一种工具,你的理智中的一個工具、玩具。”在尼采看来,唯一的存在是生命,生命之外一无所有,存在是生命之自我创造和自我毁灭的永恒回复,而生命不是别的,正是肉体。

我看过尼采的临终视频,最古老的黑白片,短暂的几分钟。尼采临死前依然十分清醒。他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先知,身上只有很少的肉,眼眶深陷,眼睛睁得很大,但仍然炯炯有神。与活人死人争斗了一辈子,他多少显得惊恐,不安,神经质。

尼采死的那年,二十世纪开始了。此后,最早让身体代替圣体(上帝、圣母),有血有肉且活色生香地出现在文学视野中的,是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

接触到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伟大作品有一个机缘。1989年以后,我所认识的诗人纷纷作鸟兽散。我也不再写诗。我准备打起背包,跑到西藏去做一名苦行僧。

1992年 8月,我去了丽江。在空寂无人的大研古城百无聊赖地呆了两个月后,我决定去西藏。我在丽江街头到处寻找进藏的货车,但是那些货车司机告诉我,西藏已经开始下雪,道路封冻,最早进藏的货车也得等到明年四五月间。那时,我去西藏的心情竟是那样急迫,心想,在位于更北的中甸也许能够找到一辆开往西藏的大货车。结果自然是令人失望的。当我乘坐长途班车抵达中甸时,1992年的第一场雪开始飘落在我的身上。

只好无功而返。但也不是没有收获——这年冬天,我在位于长江第一湾的江边小镇石鼓住了下来。正是在长江边,在流水与风的和弦中,我部分地读完了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寻找失去的时间》。我在一家旅馆里读完小说的第一部《斯万之家》,又接着阅读小说第二部《在少女们身旁》,然后是小说的第三部《盖尔芒特之家》。

写身体及其身体的感觉、记忆,正是普鲁斯特在《寻找失去的时间》中花了 260万字的篇幅所要完成的伟大事业。从 1906年开始写作,到 1922年他去世,他有生之年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写作这部书。作品的后半部第 5部《女囚》(1923年出版)、第 6部《逃亡者或失踪的阿尔贝蒂娜》(1925年出版)和第 7部《过去韶光的重现》(1927),还是在作者死后才得以面世的。

普鲁斯特写这部书,很少用形容词,他只是叙事和描写。描写什么呢?描写他一生的身体感受,他把所有经历过的往事、场景,全都拉回到现时、眼前来,然后又重新结构它们,以不同的人称方式,不同的视角去展现它们。因为这部书是属于自传性质的,所以普鲁斯特在写作的时候,也是非常主观的。但是,我们一定要注意到一个事实,普鲁斯特他写的是小说,不是回忆录,这样一来,关于写作的问题就不请自来了,如果是回忆录,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但是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它首先要求有一个结构存在,你要先把结构确定下来了,才写得下去。许多写小说的作家,以为结构就是编一个故事,虚构出大致的情节提纲,然后照这样写完一个故事,并且尽可能地叙述得精彩,所谓的引人入胜,就算是小说了。但严格意义上的小说不是这样的,永远不会这么简单。一个有理想的作家,他在结构一部小说的时候,首先是要考虑把自己放进去的,其次他可能要解决一个很大很大的命题,自己的问题,世界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最后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身体伦理的问题。身体命题其实也就是生命命题,存在命题。没有柏拉图分的那么清楚,非要弄出一大堆灵魂、生死来纠缠不休。普鲁斯特是不管生死的,他不纠缠这个,他写活着和活人的细微感受。至于死,他也是感受得到的,人终有一死,他不是不知道,但是他把它交给时间。小说的世界,是一个无中生有的世界,所谓的有,不是别的东西,就是看得见摸的着的客观世界——物性的世界。但是,这个物性的世界很不可靠,如梦幻泡影,稍纵即逝,因此,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从主观到客观,最后回到人上面来,这就是文学的使命。

责任编辑 张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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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名诗人
晒娃还要看诗人
愤怒
我理解的好诗人
诗人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