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杜才云
戴好“责任帽”关键在于责任心
文丨杜才云
基层干部,闲暇之余笔耕不辍,多有文章见诸报刊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将农村困难群众脱贫攻坚工作列入“两个一百年”战略部署中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第一书记不是“乌纱帽”,而是“责任帽”。“在其位,谋其政。”脱贫攻坚,部门有责,人人有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来不得半点虚假。
第一书记不是“乌纱帽”,而是“责任帽”。深入精准扶贫的广阔天地,第一书记大有可为,也应有更多作为。顾名思义,村第一书记在村支部中,处于“第一”的位置,在村级各基层组织中也处于“第一”位置。他们经组织授权、重任在肩,是全村党员干部群众认可的、名符其实的“领头羊”。
其实,村第一书记首先是一名挂职干部,待村第一书记任职期满、完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后,还要返回原单位。同时,村第一书记又是一个职务,是由上级组织部门从各帮扶部门单位中选派的,组织关系从部门单位转移到挂职村以后,在村级组织中担任着一线指挥员角色。
从干部管理角度来看,“第一书记”并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真不算“官”;但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村第一书记”担负着引领全村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村第一书记头顶的是“货真价实”的“乌纱帽。”
话虽这样说,但第一书记们的实际效果、社会效果千差万别。比如有的第一书记扎根村社,工作风生水起,如山西和顺县李阳镇菜地沟村第一书记李宏波的干得有声有色,工作得到乡村群众交口称赞;而有的村第一书记常年不露面,村民只在村务公开栏里见过照片,要问办了哪些实事,还真说不出来几件,让群众比较失望。
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将农村困难群众脱贫攻坚工作列入“两个一百年”战略部署中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既然是党中央安排的政治任务,就是再有困难也必须克服和完成,对此,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理所应当树立起高度的责任心,强化帮扶责任落实,绝不能在原则性问题上犯错误、有责不尽、敷衍了事。
有的帮扶部门责任心还不够,比如对派遣的村第一书记尽职履职创造条件不够,甚至给第一书记安排大量部门业务,导致第一书记下村时间不多;有的部门主要领导很少过问帮扶一事,对帮扶村所需项目、资金等支持不够,导致第一书记履职难等等。
部分村第一书记头上的“责任帽”戴不端正,第一书记也是有责任的。有的没有将帮村、帮扶作为“分内之事”,方式方法简单,有问题不向部门乡镇和组织汇报,存在畏难情绪,甚至弄虚作假,也反映出他们责任心不够强大。
村第一书记的“责任帽”戴得端不端正,履职好不好,县乡也是有责任的,比如资料口径的统一、好方法好经验传授、派出工作组帮助“把脉”、人员到岗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等方面还做得不够到位,很多第一书记忙于资料准备,疲于应付检查,扶贫帮扶的措施、成效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纷纷派出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很多干部在第一书记岗位上奋发有为,得到当地干部群众交口称赞,的确是一个攻坚克难的好办法。但效果参差不齐,值得深思。
“在其位,谋其政。”脱贫攻坚,部门有责,人人有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来不得半点虚假。为此,还须进一步提升县乡和帮扶部门单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让县乡、帮扶部门自觉戴好“责任帽”、树立责任感、增强责任心,加强对村第一书记领导、指导、培训、支持力度,确保村第一书记按照党中央要求、组织安排、群众需求,扎根农村、主动作为、锐意作为、创新作为、大有作为,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