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物流中心 刘新民 王朝阳 韩超
航天型号物资集中采购的创新管理实践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物流中心 刘新民 王朝阳 韩超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航天科技产业化的全面推进,航天型号物资供应越来越成为航天企事业单位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内容,采购管理已经演变为现代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按照国资委提升采购管理工作的要求,中央企业中约有20%的企业推行了集中采购管理。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通过创新管理实践,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率先实现了航天型号物资的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收入从2005年的2.2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6.33亿元,增长幅度达到616%;型号物资供应及时率由“十一五”末的65%提高到“十二五”末的99%;累计集中采购型号物资近100亿元,库存周转次数从“十一五”末的1.76次提升到“十二五”末的3次,满足了新形势下研究院多型号研制、批生产、高强密度发射试验对物资供应提出的新挑战。
在推行集中采购管理的过程中,研究院深刻体会到集中采购需要组织保证、流程保证和人员保证;只有通过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信息化支撑来实现统一采购规划、统一价格谈判和供应商选择,才能达到集中采购降本增效,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
2004年11月12日,研究院为适应市场经济转型和航天科技产业化时代的到来,率先改革物资工作组织模式,成立物流中心。经过三期组建,至2011年,先后将研究院物资部和各军品厂所公司物资处等13家单位300余人融合在一起,履行全院航天型号物资集中采购供应、质量保证和物流服务职能,承担全院物资管理和新型物资研制、物资信息化等方面管理;实施全院型号物资、行政物品、技措技改物资等的集中采购和物资配送。
物流中心根据航天型号特点,设立了金属、非金属、元器件、特装配套以及非型号物资5个专业采购部门,成立了电子元器件总体技术室和原材料与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室2个物资科研的技术支撑部门;成立了航天运输及导弹武器系统元器件应用验证中心和元器件可靠性中心2个元器件质量保证部门;新建了电子元器件回转库、标准件和机电产品立体库、金属立体库、特装产品立体库等现代化仓储设施,形成了覆盖北京和天津的53000平方米的仓储配送基地;在物资采购管理和质量保证领域打造了一支以本科、硕士、博士为主的370余人的专业化团队,为推行集中采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分散采购相比,集中采购涉及的采购量大、资金需求大,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行为,防范供应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研究院贯彻国资委、国防科工局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不断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研究院的军品物资管理办法、行政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型号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型号配套进口物资管理办法、型号物资供方管理办法、型号积压物资管理办法、供应链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物资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物资基础数据动态维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型号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监管与廉洁从业要求等10余项顶层制度和管理要求,物流中心又制定30余项执行层面制度,规范集中采购过程中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财务付款等关键风险点的业务行为。
一流企业的供应链管理离不开信息化支撑。研究院对标国内先进企业,以“规范管理、提升效率、防范风险”为目标,将制度要求和工作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在采购过程中强制执行,实现了采购过程信息有记录、可追溯。
研究院在遵循航天科技集团物资编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制定了原材料、元器件等七大类12个物资基础数据研究院标准,3项系统接口标准以及标准件和电连接器三维建模规范标准;整理了20余万项原材料、元器件、标准紧固件、机电产品的物资编码,实现了物资编码的全院统一。
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建立了覆盖京津两地并扩大到航天科技集团内单位,服务于所有京津单位和型号的物资信息化平台,实现了设计、生产与物资供应的互联互通。院属单位通过物资管理系统向物流中心提交物资需求,物流中心利用信息系统实施计划、采购、供应商、合同和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将物资采购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了固化,对采购业务全流程进行监控和预警,实现了异地、跨组织的物资协同管理。
采购集中不仅是采购功能的集中,更重要的是采购规划的统一,采购数量的集中,供应商资源的集中。研究院不断研究采购策略和探索采购规律,结合产品化的实际需求,按照“统一化、全覆盖、通用性”的原则,完善研究院型号物资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元器件、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含复合材料)、标准紧固件5种物资选用目录,建成了适应物资产品化配套的货架选用目录体系。推行以选用目录为规范的科学选用管理,压缩物资品种,提高物资可采性。选用目录与研究院科研计划系统相协同,并推向设计员桌面。
同时,推行年度备料计划和3年滚动计划管理,每年年初在充分收集整理各单位数据基础上,发布全院型号物资年度计划和3年滚动计划,强化计划执行准确性和严肃性,将物资备料与型号节点对标,提前预测,快速反应。对多型号使用、长期采买、频度高的物资,建立了通用料管理机制,当库存低于设定的安全数量时,即启动自动备料,并逐步扩大通用物资采购规模,该供应策略有力地保证了型号高强密度试验、发射、批生产物资供应。
在供应商资源管控方面,研究院根据航天科技集团对航天型号配套物资供方管理的要求,型号配套物资供方按照承制方和进口物资供应商(授权代理商和经销商)2类实行准入管理。型号用物资从合格承制方名录内采购,并每年组织巡视检查、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由于集中采购有效地发挥了规模及批量的优势,单次采购量大,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强,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研究院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采用集中定价、大宗物资采购等方式充分发挥集采的优势,切实降低了采购价格,获得集采收益。
对于采购频率高、采购价格稳定、年度需求量较大的型号国产物资,研究院从2014年开始探索采取集中签订年度价格协议方式。当市场价格波动在±10%内,采购已签订年度价格协议的物资时可直接引用协议价格,不再进行询比价。这一方面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控制了腐败风险。2015~2016年,物流中心与181家国产物资供方签订了年度价格协议,合计形成年度价格协议目录75201条,做到了主要供应商全覆盖。覆盖采购金额约5.9亿元,节约采购直接成本787万元,更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减少了人员。
对于单笔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物资,采取大宗物资采购方式,由大宗物资工作小组进行价格谈判,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截至2016年底,研究院实施大宗物资采购116笔,涉及金额14.72亿元,节约采购成本3013万元。另外,在供应商付款授信、新研物资、物资供应疑难问题协调等方面,集中采购都具有明显的优势,不仅大幅度降低财务成本,争取了主动供应,也促进供需双方共赢。
物资质量永远是航天型号物资关注的重点。研究院在实施集中采购过程中,也对物资质量实行统一集中保证。以元器件为例,按照航天科技集团“统一需求规划、统一评价认定、统一选用管理、统一组织采购、统一质量保证”新“五统一”要求,研究院型号电子元器件实施统一监制验收和复验筛选工作,2016年共为70余家用户单位复验筛选、监制验收电子元器件8万批725万只,做到了研究院型号用电子元器件统一质量保证,提高了型号物资质量控制能力。
由于实施集中采购和统一质量保证工作,近年来,尽管研究院集中采购量逐年递增,但物资质量问题数却明显下降。2016年,物资交付前问题数量52个,同比2015年下降40%,交付后质量问题(含物流中心及研究院授权采购单位)仅8个,同比下降11%,有力地支撑了型号发射试验成功、批生产交付和各重要研制节点计划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国防武器装备战斗力的形成。
研究院在推行集中采购管理的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同样遇到了采购物资多品种、小批量,供应商协同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院将以市场化的手段,从体制机制上理顺各方利益关系,全面建立面向产品的通用物资采购模式,扩大通用物资的范围和品种,优化通用物资订货规则,利用通用物资计划性和议价能力强、可采性高的特点,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提高集中采购对研究院型号研制、批生产的支撑作用。同时,按照与设计、生产一体化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供应链的一体化”,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物资供应进度、质量、价格的透明度和快速反应能力,使型号物资供应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建立与供应商协同采购的信息化平台,实现电子化采购。
集中采购是航天科技产业产品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研究院在物资集中采购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实践证明,集中采购的方向是正确的,路子是可以走通的,效果是显著的,必须坚定改革初衷,加快改革步伐,为航天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和实现航天强国梦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