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王铁清 袁绍阳
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福泉市探索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2”模式
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王铁清 袁绍阳
福泉市探索出以“司法确认”为重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12”模式,努力营造政通人和环境,全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6月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到黔南州就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稳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时指出,司法确认是重要制度创新,要认真总结经验,促进诉调对接、维护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对福泉以“112”模式为核心解决矛盾纠纷的创新做法给予了赞赏。
长期以来,福泉市作为资源型、工矿型城市,矛盾纠纷一直多发频发,加之近年来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的情况,如何找到一种好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成为摆在福泉市决策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在长期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实践中,福泉市逐步探索出以“司法确认”为重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112”模式,即搭建一个市级多元调处联动平台,完善一套以“司法确认”为切入点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调解组织服务网络和“三员两站”服务网络的作用,打通依法、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绿色通道”。
福泉市人民法院作为福泉“112”模式的主体单位,是全国50家、贵州省唯一一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目前,福泉市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较好地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时间控制在3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化解时间控制在15日内,30%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当日化解结案。
建“调解中枢”。按照“市级统筹、资源整合、多方联动、高效便民”的思路,成立由市委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多元化调处委员会,对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行全面指导、综合协调。
多元化调处委员会下设多元化调处中心,明确为正科级机构,具体负责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矛盾纠纷进行审查登记、梳理分类、精准指派和跟踪督办,强化对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考评,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调度管理平台。
建专家人才库。针对矛盾纠纷呈现出的行业性、区域性等特点,按照“多元吸纳、经验优先、实用为本”的原则,建立了由法律专业人才为主体,覆盖社会管理、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处理等专业人才的专家库。对影响重大的群体性、复杂性矛盾纠纷,统一由市多元化调处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性质特点,随机委派或由纠纷当事人自主选择专家库人才进行调解。
建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出资和社会筹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奖补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专项用于调解组织及从业人员的考评奖补。
健全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权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明确市法院相关庭室负责司法确认工作,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第三方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诉讼与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基层人民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纠纷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构建统一规范的司法确认程序。坚持“依法审查、便民高效”的原则,对申请司法确认的矛盾纠纷调解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着力构建简单灵活、便捷高效、运转流畅的司法确认流程,推进司法确认工作规范化、系统化、长效化运行。
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市法院、乡镇法庭设置便民窗口,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服务,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特点和优势。
建立重点领域司法确认长效机制。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引入信访维稳、矿群纠纷、城镇建设等重点领域。2015年,通过创造性地对矿区建设过程中达成的120件征拆补偿、搬迁安置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用法律手段避免了以往出现过的反悔现象。
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调解纠纷。(福泉市委宣传部供图)
健全第三方调解组织服务网络。加强第三方调解组织建设,按照“行业对口、专业对应、因地制宜、按需而设”的原则,建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矿群纠纷、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12个行业性、专业性第三方调解组织,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责任意识强、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负责人,负责相关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
同时,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村居自主推荐、市多元化调处中心备案管理的方式,整合乡镇(街道)综治、司法、村民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按照“五有六统一”标准,加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统一纳入市多元化调处中心统筹调度、考评管理,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调解组织服务网络。
目前,福泉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90余个,现有人民调解员619名。
健全“三员两站”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联络员及乡镇综治工作站、法官工作站的作用。在4个非法庭驻地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74个村居(社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不断推进人民调解、诉讼服务、法律咨询、综合治理、司法救助、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依法治理的群众基础。
“112”模式得以强力实施,福泉的司法体制改革得以一张蓝图绘到底,得益于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直以来的大力主导。
黔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福泉市委书记黄伟说,“112”模式就是要扩宽基层调解组织依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渠道,并建立健全了以奖代补、考评奖励等机制,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了调解效率,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解放和扩展了司法审判功能,促进全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速推进了“五个福泉”的建设步伐。
“正确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是福泉必须去面对也必须要处理好的关键问题,也是当前发展好福泉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112’模式就是我们在反复实践中提炼总结出来的。”福泉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华祥说,福泉的司法体制改革始终以不忘“人民满意”为基本标准,努力营造政通人和环境,全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 / 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