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四个注重”构筑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2017-07-17 20:30罗惠娜李泽源
方圆 2017年12期
关键词:执业检察院律师

罗惠娜++李泽源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检察院注重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四个注重”,实现“四个转变”,多措并举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进一步构筑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注重创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科技化转变。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提升律师体验感,切实保障律师便捷、高效地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等各项权利。一是深化“两微一端”应用。惠城区检察院将“两微一端”打造成集宣传与应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平台涵盖行贿犯罪查询、网上举报、网上控告、网上申诉和案件信息公开等多项内容,广大律师在手掌心就能通过应用平台查询案件信息、办理预约事项。二是强化电子卷宗应用。依托电子卷宗系统给律师提供优质阅卷服务,辩护律师到案件管理中心申请阅卷,即可刻录电子卷宗及查看相关案卷材料,在提高律师阅卷效率的同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三是优化信息公开系统。加强对拟公开案件信息的审核,委派专门的案件管理员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

注重平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双向化转变。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对待律师始终坚持“尊重信任、平等交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畅通沟通渠道,通过与律协召开联席会议、征求意见等形式广纳律师良好建议,很大程度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行使权利不便的问题。

注重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优质化转变。近年来,惠城区检察院每年接待律师阅卷近600人次。工作中,惠城区检察院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机制,将案件管理中心打造成“一站式”服务窗口,设计了阅卷、约见及办理相关业务申請表,一表囊括了所有需要办理的业务,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规范各种材料的流转,惠城区检察院还设计了资料流转单,律师办理业务过程中向惠城区检察院提交的每一份材料,都会由案件管理员扫描上传至业务系统,有效避免了材料交接不规范、不安全情况。此外,对前来阅卷的律师,案件管理员都会填写通知单,通知单涵盖承办检察官和案件相关信息,主动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服务。

注重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向制度化转变。惠城区检察院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保障律师权利的重要抓手,不断扎实制度的笼子,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一是建立严格的受案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刑事案件作出暂缓受理的决定,杜绝了案件“带病”受理的情况。二是强化流程监控和结案审核。重点突出对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管理处理等环节的监控,通过流程监控发现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办案流程操作迟滞等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及时整改,促进规范办案;同时,对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通过流程监控监督有无在法定期间回复,确保实时跟进。三是纠正审查起诉环节代理脱节问题。针对因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前未及时告知,导致辩护律师无法及时跟进案件的情形,惠城区检察院在今年4月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在起诉意见书上必须注明代理情况,更加有力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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