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哲明:见习美亚到奠基人保

2017-07-12 08:18高星
金融博览 2017年7期
关键词:康生澳门保险公司

高星

施哲明1914年10月28日生于上海。

“父亲早逝,从小依靠母亲为生,家境贫寒。施哲明一边刻苦读书,一边感受着世态炎凉。”人保元老魏润泉曾在给我的信中如此介绍。

1930年,经人介绍,施哲明开始在上海美亚保险公司任职员。他在干中学,尽职尽责,不仅掌握了保险技能,还发展了英语和歌唱的特长。这些都为他日后成为保险系统的活跃分子和中坚打下了基础。

最早的革命骨干之一

1934年,施哲明以美亚保险员工身份作掩护,投身革命,从事党的地下活动,积极从事上海洋行华员联谊会活动。

1936年1月,在抗日救亡的浪潮中,上海成立各界救国联合会,施哲明、杨经才、杨延修等作为外商保险公司的进步职工代表,与来自华商保险公司的胡咏骐、谢寿天、程恩树、郭雨东、林震峰等进入救国会,他们成为上海保险业早期从事革命的骨干。救国会通过组织座谈,集会、游行等救亡活动,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

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战爆发,保险界成立了战时服务团。1938年7月组成了上海市保险业业余联谊会(以下简称保联),同年9月,施哲明加入中国共产党。施哲明受党的派遣进入保联开展工作,宣传抗日救亡,联合银联、华联、益友社、职工妇女俱乐部等进步团体,凝聚进步力量。在施哲明等的领导下,通过办期刊、演出话剧、歌咏活动等多种形式,保联成为了我党地下党的外围组织。1939年6月,施哲明当选为保联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同年10月,施哲明接替林震峰,任保险业地下党支部书记。

保联歌咏组成立于1938年8月,目的是为唤起群众的爱国热情和鼓舞在“孤岛”上坚持斗争的斗志,引导保险业职工振奋精神,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当时参加的人员约有青年职工20人,施哲明亲自负责教唱。

据《上海市保险业职工运动史料》,翁逸平在《党教育我参加革命》一文中回忆,他原是宁绍水火保险公司的练习生,在程恩树的介绍下,结识了施哲明。他写道:“施哲明家庭负担重,身体也不太好,但是工作很积极,待人也诚恳。1938年秋,我和蔡同华、周繁琍三个小年轻跟着他学唱革命歌曲,这些歌曲在帮助我们树立革命人生观上起了一定作用。谈起这件事,眼前似乎浮现一幅情景:他一边弹着风琴,一边深沉地唱着‘度过这冷的冬天,春天就要来到人间,不要为枯树失望,春天就会开放,这个印象令人难以忘怀。”

三件赔案成为立身之本

1951年6月5日,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南汉宸策划下,中国保险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董监事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龚饮冰(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总经理)、孙继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谢寿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东区公司经理)、吴震修(原中保常务董事)、潘久芬(原中保常务董事、1939年曾任中保董事长)被选为常务董事。会议选出龚饮冰任董事长,聘请吴震修任总经理,施哲明、陈柏源、孙广志为副总经理。施哲明作为中国保险公司第一副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施哲明不仅是中国保险公司的副总经理,同时还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国外业务处处长。可以说,他是中国人保上世纪50年代涉外业务的专家,在人保历史上有三件惊天动地的涉外赔案都经过他的手。

第一案。1951年9月25日,中国保险公司成立不久,一起震惊澳门的康生栈大火赔案考验着总管理处。中保澳门支公司承保的澳门康生栈火险,保险标的为汽车轮胎、保险金额7000万港币(当时约合25万两黄金)。大火中轮胎全部焚毁、保户申请全损赔偿。理赔科审查后发现多处纵火诈赔疑点:一是康生栈原系私人住宅并非正式公共堆栈,保户租用后将住宅改作货栈,独家堆存汽车轮胎;二是保险标的(汽车轮胎)系抗日战争期间太平洋战争结束后美军的剩余物资,澳门市场上对军用汽车轮胎并无市价,而投保的保险金额过高;三是投保轮胎数量之多,超过康生栈可供堆放的容积;四是澳门报刊有披露康生栈失火前附近邻居闻到汽油气味的报道。

施哲明副总经理亲自赴澳门取证核实纵火事实。经反复核查,发现这是一起企圖扼杀新生中保为政治目的、兼而诈骗巨额保险赔款为经济目的的案件。7名有政治背景的案犯,有计划、有组织地将一批接收美军剩余物资中的军用汽车轮胎作为保险标的,租用民宅取名康生栈,堆放这批轮胎,然后向中国保险公司澳门支公司投保7000万港币的火灾保险。在确凿物证、人证依据下,澳门法院终于判决纵火主犯有期徒刑7年,其余6名案犯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至6年;中国保险公司澳门支公司拒赔了这笔纵火诈骗案。

可以说,该案的成功处理,得益于中保专职的“一竿子插到底”的理赔工作机制,不是层层审批,而是按各自赔款权限各司其职,事后笔笔有监督。施哲明保险功底扎实,查勘险位、画平面图、按险位核定费率等保险基本功底的深厚纯熟也是这个赔案的胜诉保证。

第二案。1951年2月,我国租用巴拿马船籍“海后轮”,从国外进口橡胶等军用物资,价值107万英镑。在回国途中,被台湾当局拦截,劫掠到基隆港扣押。

该轮保险均由中国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出险后,中国保险公司立即将出险经过电告伦敦合约再保险人,审核了装上“海后轮”数以万计的物资的全部单证,核定确切的损失数字,要求支付现金赔款。伦敦方面,先以“运载物资的船舶改变航程未获通知,保险期限自卸载孟买港终止”为理由,不同意赔偿。中方以“物资未到达目的港,出有‘在孟买中转续运的批单,同意继续航程,不能终止保险契约”驳回对方的拒赔理由。对方又以“海后轮”未遭双方交战,保险条款不包括劫持责任为由,企图再次拒赔。

施哲明等中方专家以理据争:船舶与货物是在暴力强劫下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应按条款规定的“海盗”责任给予赔偿。最终,分保全部摊回。周恩来总理知道此事后,非常关注。中国人保史称“百万英镑”事件。

第三案。1963年4月30日,我国自己建造的第一艘万吨级海轮“跃进轮”首次出航,它装载1万多吨玉米,从青岛出发首航日本。第二天在经过韩国海域时,意外触礁沉没,成为轰动一时的大事。

5月1日,施哲明在第一时间知道了惨案。他立刻召集在月坛北小街宿舍家里放假的王恩韶等人,商讨对策。他们主要有两个顾虑:第一,虽然伦敦方面发来电传,告知已经安排了80万英镑的分保,但并没有出保单,保险金能不能如期到账?第二,由于这是中国自建的第一艘万吨级巨轮,也是人保出具的第一份海轮保险单,很多技术问题需要逐一核实,所以出单比较晚,我们要求分保100万英镑,才分出80万英镑,那20万英镑算不算数?

此案同样得到周恩来总理的高度重视,亲自在中南海主持开会,接见保险公司相关领导,分析“跃进轮”出事原因。在施哲明等人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月后,“跃进轮”赔款陆陆续续都摊回来了,总共104万英镑。

施哲明为中国人保涉外业务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为中国人保赢得了荣誉。特别是“海后轮”、“跃进轮”的赔付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关注,使国外保险业务地位大大提高。

“文革”期间,造反派以施哲明当年被捕为由,诬陷施哲明是叛徒,并对他进行拷打批斗。施哲明全家包括上至70多岁的母亲,下至年仅7岁的女儿,全部被下放到河南干校劳动。直到197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国内业务后,施哲明才落实政策,回到公司总部。不久,施哲明担任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副总经理,为中国人保事业站好最后一班岗。

1983年,施哲明离休;1990年,施哲明被评为高级经济师,并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兼职教授;1991年7月,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关党委评为先进老干部个人,出席了中组部举行的全国老干部“双先”表彰大会。

1999年11月,施哲明在北京病逝,享年85岁。(作者为中国人保文化品牌部资深业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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