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隐
十七岁的时候,我刚升高二。
学校食堂的小卖部来了一个叫杨迪的哥哥。
杨迪来自厦门,大学刚刚毕业,会唱歌、打篮球,成绩也特别棒,叔叔开的食堂缺人手就找他来帮忙。这些都是我在女生们八卦的时候一点点收集到的。
我一直觉得我和那些犯花痴的女生不一样,我是真的喜欢杨迪,这个笑起来总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的男生。
杨迪的工作很简单,每天坐在柜台前卖饮料零食,然后刷卡或者收钱。
那天和往常一样,一群女生围在杨迪身边要他说一说大学里的事,天气那么热,她们也不嫌那么多人聚在一起闷得慌!
杨迪和她们聊着,没有一点厌烦的样子。
我走过去,从冰箱中拿了一瓶养乐多,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抬头看过我,只是在刷卡机上摁下3块钱,我把卡放上去,滴的一声脆响。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挑没人的时候去买养乐多。我没有像那些女生一样凑上去问东问西,甚至从来没跟他说过话。在喜欢的人面前都会尽量让自己变得矜持,这是每个女孩子的通病,我觉得并没什么不好。
一个月过去了,我一直在等他开口跟我说话,比如“你很喜欢喝养乐多吗?每天都买”,或者“谢谢你啊,总是来照顾我们的生意”。
可是他还是像往常那样,没抬眼看过我,也从未说过一句话。
终于在一次刷完卡后,按捺不住的我没有离开,一直注视着他。他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了头,对着微笑的我一头雾水,“笑什么?”“我觉得你好看呀。”我笑嘻嘻地回答。
在那个黄昏里,他的头发在几缕阳光的投射下泛着金黄的光泽。
他有些无奈,“你是在讽刺我吧?”我嗔怪地隔着柜台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头,“我在你这里买了这么久的养樂多,你都不认识我。”
不得不说,杨迪真的很会撩女生,他并没有理会我的抱怨,只是回我一个微笑,“现在不就认识了吗?” 也许是黄昏的温暖氛围酝酿了无声的毛茸茸的温暖,使这一切都充满了幸福的甜腻香味。
我在日记里总称呼杨迪“养乐多男孩”,他是那些女生眼中帅气的大哥哥,是别人眼中优秀的杨迪,但他是我一人的养乐多男孩。
养乐多男孩真的记住了我,每次我拿养乐多去付账的时候,他总会放下手中的书对着我微笑。
有一次养乐多卖完了,他把存货的地方翻了一遍也没找到。他只好对我摊摊手,“没办法了,要不试试别的酸奶吧?”
我固执地摇摇头,“不行,我只喜欢养乐多,别的都没办法代替。”
在后来的半个月里,都没有养乐多。其实我的心里是有点窃喜的,我可以借着这个由头,去找他聊天。到最后,我刚向他走去,他就先开口:“最近都没有养乐多,我下午去外面买了几瓶,先给你吧。”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排养乐多递给我。
我要付钱,他摆摆手说不用。我却还是执意自己在刷卡机上刷下15块钱。
再后来,我要到了他的微信。
那些曾经痴迷她的女生已经不见了,我开始经常去找他。熟络后,我突然发现他是一个很幽默的人,我们总是互损、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
他经常问我的成绩,如果我考得好,他会说:“嘚瑟什么呀!你们这些小学校,考得再好也比不上我们那里。”如果我考得不好,他则会看起来很高兴,“你们试题这么简单都考不好,赶紧回家相亲吧,反正你也考不上大学。”
养乐多男孩最大的特点,就是自恋,他经常夸自己长得帅,眼高于顶,觉得自己能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甚至有一次他指着我奉为偶像的吴亦凡的照片说:“我就是懒得打扮,我要是认真倒腾自己,我都能跟他四六开。”其实不用我怎么描述,相信你们都能自行脑补出他那副贱兮兮的样子。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下暴雨,我把校服的裤脚挽到大腿处,大雨淋湿了我披散的头发,脚上还踩着一双人字拖,手上拎着一把伞从他身边经过,我知道自己当时肯定很狼狈。
我经常跟他的婶婶、也就是食堂的老板娘打招呼,那是一个很温柔很和蔼的阿姨,每次打菜她都会给我多打几勺。有一次,阿姨从小卖部经过,给了我一根棒棒糖。
她走后,我举着糖对养乐多男孩说:“看到没?独特的人格魅力!” 他不屑地回我,“人格魅力?谁有呀?”我狡黠地朝他眨眨眼,指指我自己,“我呀!”他朝着天翻了一个硕大的白眼,仿佛要把眼球翻进天灵盖,“哪呢,哪呢?我怎么看不到?”
即使每一次我都会被他损得体无完肤,但是我还是每天都去找他,乐此不疲。
我从未提过喜欢,也没有说过钟意他。有人说“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我没有踏平山海的勇气,所以只能任这一切沉入心底,归于沉寂。
高二的尾巴,爸爸跟我说,要把我转到广州读书,爸爸妈妈都在那里工作,方便照顾我,而且大城市的教学水平会比小地方好,有利于我升学。
我逃掉了一节语文课,去找养乐多男孩。他看到我,有些生气,斥我:“为什么不上课?”他生起气来,眼睛微微睁大,那双眸子闪闪发亮,像是落进了星星,只要远远地对望一眼,便悠悠荡荡地飘进了我的心里。
张了好几次口,我也没有将要离开的消息说出口,后来灰溜溜地离开,在操场的花坛边蹲了一节课。
后来我在全国的作文比赛中拿了一等奖。我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等待着他毒舌的损言,可他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损我,而是拍拍我的头,“这么厉害呀,苟富贵,毋相忘喔。”我白了他一眼:“定相忘。”
后来,我忙着找老师办理各种手续,便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小卖部。
“媛媛,把东西收拾齐了就发消息给我,我来接你。”我看着爸爸发来的短信,有些恍惚,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我还是决定找养乐多男孩去道个别。
我刚走到食堂门口,就碰见了迎面而来的他,他急匆匆地走着,似乎有什么急事。
看到我的那一刻,他愣了一两秒,然后咧嘴笑,“哟呵,这是哪阵风,把我们的大文豪吹来了!小庙哪能容得下您的金身呐?”
我笑笑,没有同他像往常那般斗嘴,“你少贫!”
他也笑:“我当然贫!你是作家啊!我说大文豪啊,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这才几天没看到我啊,就搞得像生离死别似的。你这表情!是对我……嗯哼……吗?我会想多的。”
我看着他,眼睛突然有点红,没理会他的贫嘴,说:“我其实没什么事,就是想来看看你。最近挺忙的,过些日子……”
他拍拍手,锤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谢谢谢谢!哥们儿我真的谢谢你,日理万机还能百忙中抽出时间来看我。不过我今儿是真的没时间,我得先出门一下。回头!我保证!我自己给你送上门去,陪你好好唠嗑!陪君三天三夜我不下床。”
说着,他就一溜烟儿小跑不见了。
只剩下我自己,站在原地,茕茕孑立,难掩失落之情。
直到离开前,我也没将喜欢说出口。
而养乐多男孩,甚至不知道我已经离开。
但我并不觉得遗憾。有人认为爱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但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的手。
在广州的第一个圣诞节,我抱着一个苹果,慢慢地啃,直到手机突然响起的那一刻——我手忙脚乱地拿起电话,说了一句“喂”,就哽住了。他在电话那端,说:“圣诞快乐。”
然后我就哭了。
他说:“你没事吧?”我点点头,说:“我很好。”
“很久没看到你了。”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我要回厦门了,明天9点40分的高铁。”那一瞬间,我脱口而出的是,“我能去送你吗?”
电话那端,他沉默。我立刻仓皇地解释,“对不起,我不说了,我不去的,对不起对不起。”
他有些无奈,“来吧,我等你。”
我和养乐多男孩在人来人往的车站里相视无言。他的侧脸一半暴露在正午的光线下一半浸没在黑暗里,高高的鼻梁在脸上投下狭长的阴影。
我问他能不能抱抱他,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看到沉默的我发红的眼圈,他只是伸开手把我拉进他的胸膛。我贴着他厚实的胸口,大衣下是他有力的心跳声,我闭上眼睛,在心里说:“杨迪,再见。”
“好了,我要走了。”他松开手,拉起脚边的行李箱。
我点点头,问他:“我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吗?”我多希望他能像所有蹩脚电影上演的那样,深情款款地说上一句“爱过”。但生活不是连续剧。它不会在应该浪漫的时候,就响起煽情的音乐;它不会在男主角深情告白的时候,就让女主角热情地回应;它不会在这样需要温柔和甜蜜的时候,就打翻一杯浓浓的蜂蜜水。
它永远有它令人无法猜透的剧情。
他只是皱了皱眉看着我,“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为他做了很多的傻事,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每天都会找各种借口去见他。即使他一直损我,但是能这样跟他多说上几句话,我就特别开心。”
我仰起头看著他,眼睛亮晶晶地充满期待,“一个十七岁的女孩,用这样一种蹩脚的方式表达她的喜欢,你说,那个人会感觉得到吗?”
他平静地看着我,说:“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他的。”
“如果他喜欢我的话,就不用我去问了。如果你见到他,记得一定告诉他,我……”
他低着头,没说话。
剩下的那三个字,我没继续说下去。我轻轻地推了推他的后背,说,“快走吧。”
然后,他就真的走了。
连说声再见的勇气,都已没有。
车站到处都是人,密密麻麻地拥挤在一起。我在人群里,艰难地一个一个地挤过去,目光追寻着他离去的身影。当我终于越过无数人的头顶和肩膀缝隙,看见前面静静站着看电子牌的养乐多男孩时,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只是站在安检口,看着他一步一步地离开我的世界。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滚滚的人流里,宽阔的肩膀像是可以撑开头顶辽远的蓝天。你这样喜欢过一个人吗?
他真的很好,甚至好到你觉得配不上他,就算他对你很好、就算你们每天都在一起聊天,你也依旧感觉距离他很遥远,你也清楚地知道,这不是爱情。
可是就算有这种感觉,你也不在乎不介意,因为他是你喜欢的人。就算你知道,真的很危险,也真的不会走到最后,还是甘之如饴。
我亲爱的养乐多男孩呀,以后你的世界就没有我了,没关系,祝你早、午、晚都安。
再见啦!
编辑/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