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专利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2017-07-10 03:40李靓
科技风 2017年7期
关键词:发展

李靓

摘 要:本文对我国专利信息服务业和其他国家的专利信息服务业进行了介绍,同时为我国专利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专利信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各产业的转型升级越来越离不开专利信息服务的支撑,特别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新兴行业不断涌现,我国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对专利挖掘、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质押融资等高端服务提出了越来越多的要求,需要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更为个性化、专业化和战略化的专利信息增值服务。

一、我国专利信息服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专利信息服务业发展迅速,形成了由国家中央机关为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构成的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由专利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专利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咨询公司等构成的商业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由图书馆、科技情报研究所、行业协会等构成的公共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所组成的多层次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这些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在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 ]为了确保更有效的向社会公众开放和共享专利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了13 个检索和查询系统,还在全国建立了47 个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并配备了全部领域专利数据库。在大力发展公共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同时,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题性专利数据库和商业性专利数据库的建设和利用,如万方、CNKI、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以及新兴的patentics、专利云和incopat等专利检索工具。在体系上形成了3 类数据库并存的局面,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信息用户对专利信息的需求。

二、国内专利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

1)政府提供的公共专利信息数据库虽然免费开放,但大多仅能提供基础的检索功能,导致专利文献数据虽然数量庞大,但出口较为狭窄;专利数据的处理仅停留在简单的统计层面,管理较为粗放,缺乏对数据的深加工,缺少具有深度和使用价值的数据信息,制定专利风险预警、价值评估、发展战略等高端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不足,无法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用户的要求,更加不能适应高度竞争下的经济发展的需求。

2)全球科技产业发展迅猛,而国内的数据库更新频率较慢,通常为每周更新,甚至有每月才更新一次的情况,专利数据处理的滞后性和对创新活动的跟进乏力显露无疑,满足不了用户的检索和分析需求。

3)专利信息服务人才严重缺乏,能够从事专利挖掘、专利规避设计、专利预警分析等高端增值服务的人才很少,有能力进行专利价值评估、专利质押、专利证券化等商业化服务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人才培养机制还不够健全,培训机构少,没有构建完备的专利信息服务人才的培养体系。

4)政府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界限不明确,我国政府拥有的信息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远远大于市场,而市场的服务规模小,实力弱。反观美、英等发达国家,政府与市场机构分工明确,政府负责提供基础性专利信息资源,而增值性专利信息服务则是由市场化服务机构完成,市场服务的规模更大。

三、其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情况

1)美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主要有三种形式,包括官方机构、半官方的联盟和协会组织、营利性的中介机构,主要运行模式是以市场为导向,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扶持产业正常发展。同时,美国注重人才的培养机制,要求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多门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既应文理兼备,还要掌握管理、情报、贸易和外语等知识。

2)英国的知识产权服务运营模式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政府机构、公共单位和私营公司,政府发布保障知识产权服务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法规,构建为公共服务的数据库;公共单位将已有的研究成果推向市场,积极培养优秀的科研人员参与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层面成立内部监管的行业协会维持服务市场的运营,注重对知识产权的挖掘,拓宽服务领域,为服务对象在技术、资金、管理及法律等领域提供有效的服务[ 2 ]。

3)日本从2002年3月至2003年1月,相继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知识产权基本法》,明确提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其知识产权服务业由政府主导,同时大力发展从事专利信息服务的民间机构,日本专利局将知识产权数据标准化后,将专利信息提供给社会,使民间机构有机会开发自己的信息服务系统,在业内形成竞争优势,促进专利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四、专利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建议

1)培养专业的专利信息服务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加大力度培养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技术和商业均有了解的复合型人才以及双语人才。在高校中增设专利保护和专利信息利用课程,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建立专业的专利信息培训机构,同时进一步完善专利信息服务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专利信息服务人才的整体水平。

2)推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商业信息服务平台的共同发展和利用:合理界定公共服务与商业化服务的界限,使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商业性服务机构各司其职。政府部门利用自身信息资源的优势,提高对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向创新主体和市场上的商业服务机构开放,并且负责政策制定、宏观调控、规范监管、知识普及、推广培训等基础性工作,维护业内竞争的公平有序,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将对专利信息的深度加工、检索分析、专利战略布局等增值性服务逐步交给商业性服务机构。

3)建立专利信息服务标准和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评价体系:建立配套的专利信息服务标准,设立专利信息服务机构的评价体系,用于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有助于以此监督服务机构的建设并促进整体行业的发展。

4)促进专利信息服务进入其他行业市场:引导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推动专利转化服务的进程,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和专利的商品化和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专利资本化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使专利通过质押、信托、证券化、保险等途径,更有效的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五、结语

尽管目前我国的专利信息服务业面临着诸多发展中的问题,但是其作为一個新兴的产业正在逐步被社会所知晓,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逐步推进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专利信息服务业必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为推动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助力。

参考文献:

[1] 杨小凤.国内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分析[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3(03):26-29.

[2] 钱明辉,黎炜祎.浅谈中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比较与启示[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5(6):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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