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发展思考

2017-07-10 11:57万忠碧
新农村 2017年8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改革

万忠碧

摘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农业增强,农民增收,需要对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让中国农民成为拥有薪金、租金、股金、养老金的“四金”新农民。在改革的过程中,因村集体资产总量小、体制、产权难清、土地规划以及缺乏相关经营人才等因素的制约,致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难以推进。从加大宣传教育,提升认识,拓宽渠道,搭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入手,顺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性

1.1 要持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必须要靠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来保障

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客观上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达到建立健全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只有不断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进程来加快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尽快建立起新型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运作方式,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1.2 新一轮土地流转需要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来实现

推进农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大大促进土地快速、适度规模经营,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农业增强、农民增收。近年来,荔浦县修仁、马岭、新坪、青山、双江镇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积极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范有序地流转,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农村规模化经营得到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农村经济发展遇到的瓶颈。

1.3 农村规模化经营和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必须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来支撑

农业要增强,农民要增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手术”和“包装”,“手术”和“包装”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为此,必须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来保障和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以及创新担保方式,大力开展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依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等方式来获得资金和人力資源,带动以农家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呈现多样化。如梧州、桂林、柳州等3个市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对试点村的统计数据情况来看,取得的成绩较为理想。改革前,资产总额为39425.09万元,净资产总额37084.09万元,可分配收益总额1331.56万元。改革后资产总额为112286.55万元,可分配收益总额2765.11万元,分别增长274.8%,126.69%。上交税金总额333.65万元,公共事业支出总额246.2万元,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截止目前,全县已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36个,全年计划完成土地流转18万亩,目前完成12万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的是农村沉睡资源,受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难点及成因

3.1 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和实体经济萎缩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3.1.1 农用地收益无新的增长点导致农民对土地的“关心”越来越少。

农村有大量的集体用地,分农用地和非农用地。非农用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公益事业用地、宅基地。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中,农用地70%以上已经进入流转,土地流转费用尽管在不断增长,但增长速度比较缓慢,比不上物价上涨的水平,2014年,土地流转费用每亩已经增加到800-1000元。以农用地入股为主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由于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的严重缺乏,农业结构调整进程缓慢,尽管经过近年的大力扶持,农产品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有所发展,但带动效应还不明显。所以农用地经营的收益增长是有限的,净收益增长也受到限制。由于农用地经营管理的成本大,土地入股之后,农民的收益达不到入股之前土地流转报酬。

3.1.2 经济发展的下行压力加大导致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越来越难。

受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和土地红线的限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几乎是不可能。非农用地采用占补平衡制度,可开垦的资源已经殆尽,非农投资项目越来越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也就是固定资产租赁收益、土地租金收益、招商引资返税、政府转移支付和其他收益,这几项收入变动很小,很难找到新的收入增长点,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农村社会管理任务逐年加重,村民物质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社会管理成本不断上升,村级负担逐年加大,村集体收益大多用于弥补社会管理费用的不足,很难用于扩大集体资产投资。

3.2 绝大多数的村集体资产的总量较小,吸引力不大

3.2.1 村集体资产总量小,农民对村集体产权改革后所获得的收益兴趣不大。

村级集体资产总量决定处置的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办集体企业不发达或根本没有村办集体企业,总体上固定资产规模比较小,再经过上个世纪90年代2次大规模企业转制(92~94年和97~99年),村办企业大部分以卖断所有权的形式转制,村集体固定资产所剩无几。现行的建设用地公开招拍挂政策,没有考虑预留村集体建设用地,征地村再投资土地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现在回过头来再投资,成本很大,同时地处远郊的区县,除投资厂房出租外,其他投资渠道不多。因此处置后,农民所占股份会很少,股权分红对提高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将十分有限,吸引力不强。

3.2.2 由于历史、现实、心理等各种复杂因素导致缺乏相关经营人才,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难度大。

村级集体资产大多是不动产,不外乎厂房、仓库和土地等,类型有限,要想有效盘活操作难度较大,更为关键的是缺少相关人才。现在参与经营管理的多数村干部普遍缺乏经营意识和才能,缺乏长远发展眼光和创业精神。从目前农村经济条件看,也很难吸引农村专业经纪人、专业技术人才和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人才。

3.2.3 长期累积下来的各种矛盾纠纷还没有效解决导致人为主观局限,基层干部不愿改。

一是区、镇两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是否统一,是否愿意投入一定的人、财、物、来推进这个事情,从目前情况看,区(县)级层面问题不是很大。二是最大的阻力来自于乡镇层面,这涉及到很多现实利益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大家不敢碰,不敢揭盖子,怕担责任担风险,希望安于现状。三是有些群众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希望现金分配,对集体资产公司化股份化合作化运作不放心,怕公司被少数人操纵,得不到长期有保障的收益。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策思路

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能够破除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却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快速形成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使农民真正成为村集体经济的主人。对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集体资产营运机制和保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是一条必由之路。

4.1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改革氛围

全面深入总结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先进省市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增强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4.2 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因地制宜,对各地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要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分类指导,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民群众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掌握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改革的意识。

4.3 进一步加强对试点村的监督指导,确保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加大对试点村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改革村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民主监督。相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必要时应该审核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年初预算方案、平时预支分红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通过对改革村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良性运营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4.4 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程序和模式。有计划有步骤地革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管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各级农村经管站的服务功能。

4.5 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增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后劲

推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是一种新的变革,是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实现自我改变的一种尝试。当前,国家正在快速出台各种扶持农村合作社、股份制公司发展的方针、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应该跟上形势尽快地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特别是在税费减免上,还需要在政策上进一步倾斜,为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

4.6 进一步拓宽渠道,搭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

发展村级经济,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区位特点、功能定位、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搭好发展平台,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行差别化发展,不能搞“一刀切”的方式。

4.6.1 盘活集体经济固定资产,努力增加租赁收入。

对合并村的闲置村部、原村办企业的厂房设施、村民小组的空置仓库晒场等,经过修理翻建和改造扩建,可以扩大存量规模,提高使用效率,培育收入来源;加大农村公益性资产市场化运作的步伐,尽可能地转化成经营性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尽可能把二产资产向三产转化;稳妥运作集体积累资金,鼓励其投入不动产,允许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运作,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4.6.2 扩充集体经济发展总量,积极整合社会资本。

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后,广泛吸纳区域成员、资本参与,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打造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全新运作平台。鼓励农民通过土地经营权、资金、资产入股等方式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闲散资金转化为资本,增加农民利息、分红、股份合作收入。

4.6.3 激活和集中使用集体经济账面资金,向园区和城区发展。

集中资金、集中开发,利用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等优势,成立镇村联合集体资产运作公司,走集约之路,尽可能地把各村资金集中起来,在集建区内,进行固定资产;利用城区建设集中,商业、其他服务业集聚等优势,在条件较好、人气较集中、有发展潜力的地段,积极参与建设或购置房产,以获取租金收益。

4.6.4 发展特色农业和进行规模化经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农业科技服务和创新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并给予产品营销、贷款保险补贴、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潘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难在哪[J]2013年第20期

[2]区农业厅经管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2013

(作者单位:中共荔浦县委党校)

猜你喜欢
产权制度改革
祥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改革之路
湖北省麻城市粮食局 突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试述开明书店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创新(二)
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瞧,那些改革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