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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的我们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地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苦思冥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十七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没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的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十七岁时去下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不舍油脂浪费于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拉来拉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百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寂寞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十七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及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中他是家里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领“月薪”“周薪”的,儿子则领“日薪”,总未超支并略有结余。压岁钱或奖金(拉小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十七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压在箱底,发霉生蛀。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十七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串联。绘画学三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十七岁只四十二公斤,要挑五十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一直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五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同过中秋。然后佯醉,为了不必走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十七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娜。小时候出口必称郑渊洁,却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蹦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了十年,一打开私房音響,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他近视已达750度,但却不肯戴眼镜。
十七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摆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十七岁,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的大部头小说,最好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处去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舞”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啰!”震醒过来,还在晒谷场边打盹。
从未梦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十七岁!
(选自《舒婷文集》,有删改)
品读赏析
这是一篇随笔,写出了两代人的青春。文章通过写儿子十七岁时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及生活态度与追求,引起对自己和爱人的十七岁时的生活回顾。通过两代人在相同年龄、不同年代的生活对照,通过一些零散的平淡的生活细节的描述,揭示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新一代人崭新的精神风貌。这是作者咀嚼人生之后的凝思,看似平淡却蕴涵深度,阅读时要用心去感悟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