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
摘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措施
中图分類号:G27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024(2017)08-0137-02
引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竣工验收备案将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通过实践经验,结合学习相关验收系列标准,经初步总结,介绍一下天津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几点体会。
1.天津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概述
1.1实施意义及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门或者其他有关部分备案。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建筑工程竣工后,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是不可简化的一道法律程序。它促使建筑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均处于完善的质量监督控制中,是建筑工程质量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督促各单位不断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促进着建筑质量的提升。
1.2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4)人防验收证明(原件);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意见书(复印件);7.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复印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9、标志牌镶嵌申请表(复印件);10、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复印件);11、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2、天津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复印件)。
1.3办事程序
具体办事流程可以按照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一办事指南要求进行:第一步:申请人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申请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8号窗口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或提供虚假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颁发《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2.验收和备案工作中的难点及特点
验收是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确认,备案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和竣工过程中的资料文件向行政机关存档备案。可见,只有验收合格取得相关文件资料,才能进行备案,而备案文件资料可以追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结合一些实践经验,分享几点体会: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中,规划验收竣工测量工作是重要程序之一,为了避免竣工测量面积与规划报建面积对比超过允许误差值规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质量的事中管理,做好每一道工序的验收工作,从而保证误差在可控的范围内。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中,资料文件缺失、不齐全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资料文件可能无法补办,这直接影响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避免这种问题发生,首先,备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应从工程立项之日起就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与工程资料同步验收,同步管理。其次,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整体备案观念,明确备案制度,做好备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全过程管理工作。
目前,由市建委发布的《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资料管理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产品、采暖空调设备、照明设备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做到工程资料的收集与工程竣工同步进行,确保备案工作顺利通过。
3.做好竣工验收备案的有效措施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如何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具体体会有以下几点:
3.1明确备案制度,增强整体备案意识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促使参建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验收备案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个人责任制。同时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加强对验收备案制度的贯彻和宣传,增强相关人员的整体备案意识,提高备案专业水平。
3.2成立验收小组,统筹管理,加强监督
成立综合竣工验收协调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竣工验收前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筹管理现场实体的核查工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3明确责任,加强档案管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该《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求工程资料的收集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其次,加强备案资料立卷归档的事中管理。同时,积极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资料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4.结束语
目前,为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可以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使工程从立项至竣工、直至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始终在质量监督控制下,保证了对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