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模式研究

2017-07-06 19:06邝丹
科技经济市场 2017年4期

邝丹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其具有的普惠金融特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企业融资成本。该文从供需角度分析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困境,并对互联网金融服务科技企业的现有融资模式进行了探讨,提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金融形式,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难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模式

1.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将大数据、云计算、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以实现资金投融资、信用评级、信息中介和电子商务等功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其发展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银行、直销银行、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等。

互联网金融创造性地改变了传统金融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体系,使金融走向信息化、平台化、开放化和人性化。在先进便捷的移动通信和网络技术工具的帮助下,金融企业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节约了成本,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金融服务,融资速度快、普惠程度高,具备传统金融服务业务无可比拟的优势。

2.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2.1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供求分析

(一)从资金需求方分析

初创期,企业的主要风险是技术研发风险。在这时期所有的产品、技术、项目都停留在构想阶段,技术能否落实、生产工艺是否成熟、产品能否顺利投产等等,一切都是未知的,资金需求不大,对资金连续性投入的要求不高,但企业面临的风险极大,外部融资能力极弱,资金主要来源于创办者的自有资金,因此企业很容易出现资金匮乏。

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面临的主要风险由技术研发转化为市场风险,此时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接受度和推廣度都很不确定。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除了研发费用,市场拓展、渠道推广费也必不可少,前期的自有资金已然成了杯水车薪,外部融资迫在眉睫。但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业绩不突出,财务信息标准化程度较低,缺乏抵押资产或信用担保,因此存在的资金缺口较大。

经过成长期积累和市场淘汰存活下的企业进入了扩张期,生产规模扩大,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产品占有率,盈利能力提升,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虽然这一时期企业的融资议价能力增强,资金要求较前两阶段也有所降低,但想进入准入门槛较高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还是存在较大困难。

企业发展到成熟期,一般已进入规模化阶段,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等方面都较为成熟完善,可采用的融资形式增加,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通过收购兼并实现资本扩张。所以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各方面面临的风险都有所降低,信用保障较强,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融资能力达到最高水平,资金缺口开始缩小。

(二)从资金供给方分析

(1)银行信贷

在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外部融资方式中,银行信贷是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中国传统的商业银行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出于信贷规模的约束及效率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考虑,都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身上。而中小型科技企业缺乏抵押担保,企业资产价值评估难度大,贷款利率受到国家严格监管,银行承担了较大信贷风险同时却难以分享高风险所带来的红利,成本收益不对等,所以商业银行普遍对中小企业贷款不感兴趣,能提供的也多是短期贷款,而科技企业研发周期一般较长,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二者在使用期限方面出现错配。

(2)上市融资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其设计初衷就是为资金充裕的大企业提供服务,所以一开始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就明显受到挤压。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虽然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构建已显雏形,有上市门槛相对主板较低的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对于处于初创期、成长期以及扩张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准入条件依然过于苛刻,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企业的垄断局面。而且在目前这个交易、监管、股票发行、退市转板等机制还不够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即便获得上市机会,也无法满足各个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3)创业投资

毋庸置疑,创业投资在促进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1985年的萌芽阶段开始,创业投资经历了迅速成长、行业调整、快速膨胀、深度调整几个阶段,总体发展前景向好,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比如缺乏创业投资法律法规的支持、退出机制不完善、投资回报率降低等等,这些不利因素导致中小型科技企业难以从创投公司那里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市场融资模式与企业的资金需求结构并不匹配,专门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缺失,无法适应“高风险、高回报、轻资产、强智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要求,对现有模式进行改革创新已是刻不容缓。这时,为满足这一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科技与金融牵手后在传统金融领域掀起一轮创新高潮,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享有个性化的优质融资服务提供了可能。

3.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模式探讨

3.1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主流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基于大数据的小额信贷模式

基于大数据的小额信贷模式是指互联网企业依据其在电商平台上收集到的客户历史交易、评价、资金流动等电子商务信息,建立大量的数据模型分析、识别和控制风险,然后通过网络小额信贷平台向客户发放小额信贷。这种模式最大程度上克服了资金供给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障碍,流程简单,交易成本低廉,可以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快速的资金支持。以蚂蚁金服旗下的网商银行(原蚂蚁微贷、阿里小贷)为例,它是我国第一家将核心系统架构在金融云上的银行,纯互联网运营,通过风险评分模型预测卖家信用贷款的违约概率,实现“0抵押、0担保”,“除合同约定利息费用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网商银行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截至2016年2月底已为80多万家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累计为用户提供450多亿元的信贷资金。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

所谓P2P网络借贷也就是点对点融资,即缺乏理财渠道的投资者和急需资金的客户经过网络借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匹配和资料审核后实现的直接、小额的贷款。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资金供给双方借助网络突破了时空的限制零距离交易,客户体验好,运营成本比传统小贷公司低,资金风险比民间借贷小,不失为帮助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一个渠道。2010年至2015年P2P模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平台数量和交易规模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平台数量和交易规模分别从10家和6亿元增加到了2595家和11806亿元,但由于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不明确,平台的风险和安全问题也接踵而至。近一年来随着备案登记、资金存管、小额分散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逐渐完善,P2P正迈入追求稳健发展的成熟期,行业发展逐渐走向理性。

3.2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模式优化建议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得出,互联网金融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发挥了积极有益的作用,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不长,运作模式不成熟,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必须对当下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要有清晰正确的认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策略,才能使之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首先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不同层级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及相应的职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消费者权益保障制度。其次要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标准,限制无任何经营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利用互联网进行投机活动。再次,推进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披露,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交易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和资金风险。最后,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对有重大缺陷和风险的业务模式实行排查和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