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身份”做文章 巧用“地标”提身价
通过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让农产品拥有一个“身份证”,已经成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农产品经营者来说,农产品地理标志究竟是啥?能起到什么作用?又该如何申请和利用?本文将为您一一解读。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如大家熟悉的北京平谷大桃、陕西洛川苹果等。
地理标志是商品贸易体系中的一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国自然资源丰富,农业区划多样,具有悠远的农耕文明以及深厚的饮食文化,可以通过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丰富多彩。地理标志不仅能够表明该产品产自特定的地域,还能够表明该产品经由特别的工艺生产,并经历特别的质量控制而具有特殊的品质及特色。这些内涵是通过国家认定予以担保的,地理标志为特定区域内某种产品提供了一个认知先导,为相关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构建了一个“高位平台”。
很多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后,成为各地拓展地域农业产业优势的抓手,显著提升了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地位,有力推进了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产品附加值
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能够有效保护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从而形成对这两大要素资源的引导与组织效应,对推进和提升某种地理标志农产品在原产地区的产业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利用这样一个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为“题材”,受用这份“无形资产”,投入相关该产品的产业,或者其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较快地获得市场回报。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或证明商标对地理标志在特定地域内的“共用性”(不为任何企业或个人专有),以及对特定地域外的“排他性”(本地域外不得使用,并且不可转移、交易),不但可以引导当地的企业对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进行投入,而且会吸引本地以外的企业进入当地投入该产品产业,将有力地支持和推进本地区相关产品的产业化。
保障产品高质量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登记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特性和产品品质典型特征,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包括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必须符合上述一系列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准使用地理标志名称专用标志。
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地理标志产品,除了对原料产地地域特性的要求,产品的质量及品质,也要靠原产地域特定的传统工艺技术支持保证。但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必须是在保持及提高其产品特定品质、特色内涵为前提下的运用。这里要求保持产品特色更地道、更稳定的技术,要求保证安全卫生标准更严格、更量化的工艺,以及保证质量控制检测更准确、更有效的方法。
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方法有很多,就地标农产品来说,故事化的品牌诉求、品牌的价值体验及电商平台的应用等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品牌没有故事就缺少了灵魂。品牌诉求就是告诉消费者品牌的意义,演绎精彩的故事,同时让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故事的享有者和传播者。在传播和消费过程中,将产品变成一种精神象征。比如热卖的褚橙,已经是被幻化成了一个励志故事。
随着消费习惯的转变,“体验式”营销越来趋向精致。消费需求日趋差异性、个性化、多样化,消费者的关注点开始向情感性需求转变。对此,企业必须在品牌传播上下足功夫。地标农产品的体验式营销因独特的地缘文化,直接表现在节庆、采摘、耕作、DIY等活动中。
哪个部门负责登记?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不收取费用。按规定,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中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经费项目。
哪些产品可以申请?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范围是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果品、粮食、食用菌、油料、糖料、茶叶、香料、药材、花卉、烟草、棉麻桑蚕、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需要支付什么费用?
按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但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能享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国家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
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应当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拥有哪些权利义务?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应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参谋贴士
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须提交资料
1.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2.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
4.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
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