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威
父亲把那辆自行车推回家时,我几乎要飘到半空中去了。那是一辆永久牌自行车,但是我的记忆在这一处模糊了,因为时常晃在我眼前的那辆自行车的后座上,分明有一只金色的凤凰。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家里终于有自行车了。虽然我还不会骑,但只要看着它浑身铮亮的、泛着黑色金属哑光的烤漆,轮子上那一轮刺眼的光圈,脆生生得像两块冰相互叩击时的铃声,如坐云端似的软座,像一对翅膀般要腾空飞去的两支车把,以及疾速骑过你身边所带来的如夏夜晚风一样的清凉,这些统统都让我在想象中如坠云里。
父亲把自行车扎在屋当中,全家人的脸面上都有光。父亲点起烟,掇一把椅子,坐在自行车旁边,我则立在父亲身边,内心翻滚着,想把手颤巍巍地伸过去,摸它一摸,却又怕烫似的在心里把手缩回来。父亲抽着烟,眯缝着眼,像端详着圣物一般看着它,而后,轻轻地从嘴里吐出一个烟圈。
抽完这根烟,父亲把自行车推出了门,一个潇洒的迈腿就跨上自行车,在家门前的稻场上骑了起来,双腿交替着升起落下。自行车轮子飞速旋转着,推送着父亲一圈又一圈地在稻场上遛弯。父亲不但骑得潇洒异常,还一边骑一边向着并不存在的空气中的人大声鸣着清脆的铃铛,仿佛这些铃声一响,空气就从中间震开了一条大道,父亲就能在空气中划出虚无的轨道来。
这辆自行车从此就在我家安家落户了。父亲骑得小心翼翼,每次从外面回来,就用抹布一遍遍地擦拭它。我呢,也敢触摸它了,虽然还是不会骑,但也会趁父母都不在家的时候,把自行车小心地推出来,在稻场推几圈过过瘾,有时候因为推得太快而得意忘形,自行车就被我推倒了,这时候只能讨好妹妹,让她不要告诉父母,而自己也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磕碰出来的疤痕,在心里疼惜着。
大哥、辉哥他们都已经会骑自行车了,就连比我小的四弟安东也已经会骑了,只有我还因为怕摔跤而不敢撒腿,让两只脚脱离地面跨上去。
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路上,辉哥骑着自行车,带着我走到朱东(我们村叫朱皋村,我们家在朱西,隔着几百米街的叫朱东),辉哥从车上跳下来,让我学着骑。他在后面抓住车后座,扶着我,我还在推脱着,辉哥已经将车把塞到我手里了。我左脚踩在脚蹬上,右脚在地上点着,辉哥在后面说:“不用怕,我扶着呢!”点了几下,我的右脚跨了上去,这样蹬着半圈地,蹬了十几米远了,辉哥却在后面笑起来。我扭头一看,他正在十几米远的地方站着呢!原来,他一直都没扶我。扭头的时候,我从车上摔了下来,辉哥赶上来,说:“看看,我不扶着你也能骑。”这确实壮了我的胆子。我试着自个儿蹬上去。这次比刚才骑得还远,这样三蹬五蹬地回到家里,已是满头大汗,但是吃饭的时候,我骄傲地向家人宣布道:“我会骑自行车啦!”
大夏天的的午饭后,我没有午休,将碗筷一放,就推着车子出门了。只能骑掏腿(还跨不上自行车的大杠)蹬半圈的我,一下又一下地左脚压着右脚,右脚压着左脚,在那条还没修好的砖头凸出,自行车蹦跳的路面上一遍又一遍地由朱东骑到朱西,再由朱西骑到朱东。夏天午后的街上空无一人,阳光晒着灰扑扑的路面,远远的,路面上升腾着灼热的空气,飘飘摇摇地抖动着。我的脸颊通红,汗水淋漓,汗珠不住地从脑门上往下滚,从脖颈朝下溜,但我仍然一遍又一遍地,来来回回。绕着圆圈的路永远都没有尽头,除了头顶打着唿哨的阳光和远处树林中咂起的蝉鸣,以及骑行所带来的从耳边滑过的空气外,一切都不在我的思想中——那时,心里只有一条通天似的大路和眼下飞快滚动着的自行车轮胎。
这之后,自行车就成了被我驯服的野马了。从掏腿半圈,到掏腿满拳,到跨上大杠满圈,再到坐上座子满圈,几年过去了,那辆永久牌自行车也成了家里的惯常物,再勾不起全家人的爱惜之情了。
瓢泼大雨的一天,大雨在天地间织着一层细密的网,池塘边的大树在雨中被刷得透亮,稻场上的菜园里,辣椒、茄子、番茄等被雨淋得东倒西歪。大雨撞到厨房的青瓦上,又飞腾着跳起来,在瓦檐下蹦出了一道弯折的弧线。我们一家人窝在屋里,谁也不说话,猫在我凳子后面舔着爪子,门外激越的雨声让屋里更加安静了。
父亲起身。我看着他,他看着自行车。自行车身上已经满是泥巴了。父亲撑起伞,推着自行车走到雨中,把自行车扎在从堂屋去往厨房的砖地上。雨滴砸着已经看不出金属哑光的自行车,一滴又一滴的雨水剥落着泥土,洗刷着它,焕新着它,像是要把它从过往的时间里拉回来,要把它一路所遇的风尘剥蚀掉,让那些过去的时光统统回来。
暴雨終于停了,自行车又变得崭新,甚至已经把时间擦去,比刚来到我们家时还要崭新,还要铮亮。在雨后清新的空气里,它几乎打败了时间。
依然是这辆车,依然是父亲。夏季的中午,父亲驮着我去上学。那时候,我已经从村里的“杨营小学”转到镇上的“往流小学”了。头顶上是午后灼着皮肤的阳光,父亲的后背过于宽广,自行车飞驰时所带来的风全都被父亲挡住了。我坐在后座上,两条腿随着自行车的行进一前一后地摇摆着。我心里不高兴,不想去上学,不想离开家,不想风全部被父亲宽广的后背挡住——这一路去往学校的一切,我统统不高兴。后来上坡时,父亲的后背弓起来,脚上用着劲,我看着他的后背,衣服已经紧紧粘在后背上。我双手抓着后座,摇晃着两条腿。在那些无数个前往学校的日子里,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在那条路上来来往往。
五年级的时候,回家的路已经变成一条平坦、宽阔、油亮的柏油路,骑车回家已经变成一件快乐的事了。一路上,只要脚上有劲,只管撒开膀子,摇头晃脑地骑吧!柏油路会像传输带般平稳地送你回家。
夏天的中午,我为了赶回家看两集李亚鹏主演的《笑傲江湖》,一放学就撒野似的蹬上自行车往家赶,三扒两咽地吃完饭,而后就盯着电视,直到片尾曲将要唱起时,才背上书包,推出自行车,如父亲般潇洒地一个跨步,迈上自行车,扬尘而去。
再后来,我再也没有骑过自行车。自行车的记忆已经成了不经意间被风吹落的一片树叶,恍然间抬头,那竟是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了。
大学毕业后的一个夏天,我在家无所事事,全家人除我之外都在无锡,父亲让我也过去。去到无锡后的十多天里,我过得并不开心,父亲发愁着我的工作,我则因新闻而与父亲政见不同,跟他不停地争吵,甚至闹到晚上不吃饭。
那天傍晚,父亲推着自行车,喊我出去散步。仍旧是父亲骑着,我坐着。我一个跨步坐上去,父亲的车把踉跄着摇晃了几下。父亲骑得很慢,我们两个慢慢散着步子,并不说话,看到路边有人围着下象棋,父亲跟我说,他经常跟他们下,“没有一个人是我的对手。”父亲笑着说。
到了一处弓起腰背的桥上,父亲又把腰弯折下去,自行车几乎要停下来,我一个步子从车上跳下来,又一个跨步走到父亲前面去了,而后,我站在桥背最高处,回头看着弓背骑车的父亲。他穿过一路弓背上行的拱桥,从光芒照着的那个地方,缓缓地,朝我走来。
何时第一次开口唱歌早已没有了记忆,仿佛那是打开生命的门,歌声一直在嗓子间生长着。我的歌声并不动听,全然没有天赋可言,却从童年起花出大把时间听歌、学歌、唱歌,把一首歌由陌生唱到熟悉,再由熟悉唱到无感。这种享受一首歌的新鲜感,以及新鲜到极处的快乐,也是我童年相对孤单的岁月里最散心的时光。
先前还住在爷爷院外的那两间土坯屋里,那时候,父亲和爷爷刚分家。我家面北而居,东面是一间进门需要低头的小厨房,东面迎门是堂屋,里间便是卧室。
厨房门前是一条早已干涸多年小坎沟,瘦长的坎沟边有一棵歪着脖子的小榆树。小榆树的造型十分优美,主杈分成三支,正好构成手握和背靠的座椅形状。榆树低矮,我只需要手上稍稍用力,一个跨步便可翻越上去。
没有人同我一起玩耍,立子(我的发小)不知道跑去哪里了,父亲出门做生意,母亲在田地里忙着。我遍寻周边,也没有见到一个人。我站在门槛边,左看右看,啃着指甲,没看到一个人。
黄昏的时候,母亲回来了。她在厨房做饭,烟浓得散不开。母亲让我帮着烧锅。我将一把柴填进去,一股烟就窜出来,火被我烧得一会儿着,一会儿灭。母亲烦了,说不让我烧了:“这样啥时候饭能做熟?你去玩吧,快吃饭了,别跑远了。”我乐得一个蹦跳,从厨房窜了出来,三步并作两步,摇着肩膀,抓住榆树,一个跨步攀上去。于是,演唱会的大幕就拉开了。
具体唱了些什么全都记不得了,只记得我背靠着榆树杈,两手抓住枝丫,一边唱一边摇晃着,也许是几首歌来回地唱,也许就只是一首歌的其中几句来回地哼,但是不管这些,我要的只是吼,只是扯着嗓子喊。
炊烟从厨房忽地冲出来,母亲在厨房里大声咳嗽着。这烟也寻到了我,唱歌的间隙,我也不得不把歌声停下来,咋咋呼呼似的大声咳几下。饭熟了,厨房里的浓烟渐渐散去,母亲钻出来,开始在堂屋里摆桌椅和碗筷,走过我的身边,也不喊我,径自和妹妹坐在桌前吃起饭来。我仍旧唱着歌,扭头看看她们,待把一首歌完整地唱完,或是唱尽兴了,才一个猴窜似的从树上跳下来,去吃饭。嘴巴里嚼着饭,嗓子眼里却似乎还有蠢蠢欲动的歌声,吃着吃着,我忍不住在咀嚼米饭时蹦跳出来一句歌词。
后来,家又搬到了大伯在南稻场的房子,依旧是只有两间的土坯房,面朝南,外间是堂屋,隔着内里,麻秸外裹泥巴撑起来的墙壁便是卧室。厨房却不同了,虽然依旧小,但却是砖头的,锅灶也都是新的,还刷上了白灰。厨房外面四周的砖缝是父亲、母亲和我三个人拿着水泥抹子,一道砖缝一道砖缝填抹的。因为是我们的新家,是我们的新厨房,我和母亲抹得格外认真,每一道砖缝都抹得严严实实,平平整整。干活的时候,我的心里有无数快乐的气泡在飘着,简直想把每一道砖缝都抹成一面光亮的镜子。
抹完了砖缝,父亲把买来的灰瓦一块一块,像鱼鳞般在厨房顶上排开,我站在下面看着。屋顶上是父亲,父亲身后是一棵臭椿树,臭椿树的头顶是晴朗的蓝天。蓝天俯视着的,是一座新房子,一个新家,是我无比的快乐。
家门前是一大片空场地,我们叫做稻场。因为每年收麦、收稻的季节,这块场地都要用石磙来来回回地碾压,直到平坦如镜。在农村,假如有一块平坦的场地,那简直可以称为“世外桃源”,我们这些孩子见到平坦、开阔的场地,快乐不亚于寻到一处欢乐的秘境。有了这块场地,我们可以像脱缰的马匹一样撒野。我们脱掉鞋子,踩着光溜、细腻、冰糖般的泥地,用一只脚后跟点着地,使劲儿挥舞着胳膊转一个圈,再转一个圈,几个圈下来,地上就有了一个用脚后跟钻出来的圆洞,以这个圆洞为中心,对称地钻一个等腰或等边三角形,就可以玩弹珠了。这块场地如此平坦,甚至一根杂草也无,玻璃球滚上去简直像是脚步子要打滑。我们匍匐着、跪着、爬着,甚至躺着,眯缝着眼,瞄准对方的玻璃球,嘴里配着声音,“叭”,哎呀,又偏了!
场地的边缘有一圈树,树下有一方池塘。两株枣树一株大,一株小,四五株白杨里,最粗壮的那株白杨树上,隔了几年后,建了一盘水桶般粗细的马蜂窝。刚搬去时,由于还没有倾倒生活垃圾,池塘还十分清澈,鱼虾经常穿梭其间,白天在树下低头看,能看到沉默地卧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蛤蟆和青蛙。我总是忍不住去看一眼,看了,又忍不住在心里害怕得一惊。池塘对面是邻居家的稻场,对面的池塘岸边是一株覆盖了大半个池塘的构桃树,片片卵形的叶子硕大如手掌,还会结出一个个铃铛似的果子,果子成熟后,外裹一层红丝般的果粒,吃起来十分甜腻,但让人烦恼的是,一到果子成熟,红红的果子上就会爬满苍蝇,美味的果实常被它们捷足先登。被苍蝇爬过后的果子,我们偶尔会忍不住偷着嚼一嚼它的甜味,但很快就“呸呸”地吐掉,仿佛我们十分爱干净一样。
夏季,做完作业,吃过晚饭后的夜晚,池塘就属于我一个人了。我摇着蒲扇,搬一把椅子坐在池塘前,便开始了自己的演唱。
那时候,家里已经有了电视机,我跟着电视学了一大把歌曲。《南泥湾》《一剪梅》《粉红色的回忆》《东西南北风》《潇洒走一回》……我一首接着一首对着池塘唱。
风吹着身边的枣树和白杨树,沙沙的树叶声在头顶旋出阵阵清凉。树脚下的青蛙一个蹦跳,蛤蟆鼓着肚皮,在我唱歌的间歇,它们“咕呱咕呱”地应和着我。待我不唱,青蛙、蛤蟆也不唱时,蟋蟀、蛐蛐、纺织娘就拉起了琴弦,仿佛一根极细的金属丝从它们的身体里抽出来,震颤着,发出散着金属亮光的声音。
夏季的夜晚,我一直在池塘边唱歌,奇怪的是,我竟没有被蚊子咬到的记忆。手边的蒲扇很少摇动,我只是一首接一首不停地唱歌,唱到星光满天,唱到月亮在池塘里照出一片明晃晃的光,唱到母亲喊我回家睡觉,这个夜晚才在池塘边的歌声里结束。
后来有一天,我生病在家,听到邻居智立的小叔叔黑子(先天性严重脑瘫,整天只能歪着头,坐在一个自制的木椅圈里)在池塘对岸唱起歌来。《东西南北风》《潇洒走一回》……一首接一首,竟然全都唱了出来。他的声音莽撞、粗糙、艰难,但他一句一句、一字不差地全都缓慢而滞重地唱出来了。我能听出来,他是在撕扯着嗓子唱的,每一句都带着巨大的喘息,但是声音激情、高亢,有着挣扎的快乐。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池塘边,黑子看到我,流着口水冲我“嗷嗷”地喊着。我朝着他挥挥手,他笑着断断续续地喊我:“威—威,威—威”。
那天晚饭后,我在池塘的这边,黑子在池塘的那边,每人一首接一首,唱了整个晚上,唱到后来,因为太过用力,黑子的嗓子都哑了。他唱不出来了,才又哑着嗓子,喊我的名字:“威—威—”。
黑子在智立家没待几天,就回了自己家。放学回家的时候,我去池塘边喊黑子,他已经走了。之后,再也没见过黑子。后来,我听说有一次家里买了橘子,黑子在口袋里藏了好几个,有一天,智立奶奶翻看他的口袋,看到那些已经发霉烂掉的橘子,便挥手在黑子头上打了几巴掌。黑子梗着脖子哭了,问了问才知道,那些橘子都是留给他的侄子智立的。
后来,我们又搬了家。新家后面的荷塘只存在了短短几年就被填平,盖上了新房子。放眼周围,树都只在马路边,池塘更是难寻踪影,我呢,也再没在池塘边唱过歌——要唱歌,自然有更高级的KTV,更高级的音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