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道德违规行为是指在明知违反道德准则的情况下,个人仍然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需要而做出的非道德行为。例如,为了避免教师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这一行为的惩罚,某学生明知撒谎违反诚实的道德准则,却撒谎说自己忘记带作业了;为了获得奖学金,某学生明知作弊违反公平的道德准则,却仍然在考试中作弊,等等。针对有意道德违规行为进行适当教育,对促进学生的道德成长以及提高学校教育的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通常情况下,学生会通过自我辩解的心理机制调节有意道德违规行为与维持积极道德自我之间的冲突。有意道德违规行为发生前后的自我辩解分别以重新定义和道德补偿为主要方式。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学校在德育实践中应创设和谐信任的班级环境,重视培养学生的廉耻心;引导学生建构积极的道德自我,不为有意道德违规行为找借口;培养学生的道德实践能力,促进他们对有意道德违规行为的责任担当。
(劉源,张姝:《有意道德违规行为的自我辩解及改善策略》,《中国教育学刊》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