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花灯文化艺术之传承与变迁

2017-06-21 10:53朱昱璇罗倩
新西部下半月 2017年5期
关键词:文化艺术传承对策

朱昱璇?罗倩

【摘 要】 白龙花灯作为我国四川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承载的价值和意义早已超越了其本身。本文通过对白龙花灯的传承、变迁溯源,从表演内容,工艺制作,耍花灯活动组织形式,花灯制作规模的萎缩等方面阐述了白龙花灯的现状,由于多种原因影响,白龙花灯传承状况堪忧。建议:首先政府应该重视,给予大力支持;其次,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调动花灯传承人发展花灯的主观能动性;关心文化传承老艺人们,唤起人们对民间文化艺术保护的自觉意识。

【关键词】 白龙花灯;传承;文化艺术;对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先辈们在日常劳作和生活的实际运用中留存至今的文化财富。随着历史变迁和社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得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些文化艺术正面临被遗忘、消失、灭亡的境遇。民俗民间艺术正伴随着老艺人们的离去而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也正是因为形成这些宝贵遗产的地区地理位置偏远、经济落后,在现代化的潮流中往往更容易被人们遗忘,其文化内涵赶不上新世纪人们高速发展的脚步,至今也逐渐被社会淘汰与摒弃。其生存发展现状十分堪忧,其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和独特魅力也正在遗失。如今人们对待非遗文化的认同感和历史感大不如前,总是金钱至上观和利益至上观。非遗的自然状态和真实性因人为成分而减少,从民间性走向官方性,从实用性走向表演性,从日常性走向节庆性。非遗成为了一种包袱,致使其难以继续发挥作用、完好地留存下来。

广元白龙花灯是产生并流传于剑阁山区的一项传统民间艺术活动,在2006年成为广元市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2007年成为四川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白龙镇在2011年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也称花灯之乡)。从漫漫历史至今,白龙花灯历经沧海桑田,昨日辉煌已在社会和环境的更替下黯然失色。亟待我们对此现象启动抢救与保护措施,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的民间艺术也是我辈人需要考虑的问题。白龙花灯身处如此境地,亦是前景堪忧,本文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对白龙花灯的过去和现象的对比研究使更多人能够了解这一项运动,让白龙花灯在发展中能够代代相传下去。

一、白龙花灯的文化渊源追溯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白龙花灯起源于广元市剑阁县白龙镇,之所以称之为白龙花灯,当地一直流传了一个关于“白龙”的传说,相传一条白色的巨龙在一座名为玉盘山(现在的卫盘山)的山上修炼,因出洞寻宝在途经剑阁古城的大黄柏林里与一条青龙争夺珠宝而展开激烈争夺(故有“二龙抢宝”“二龙戏珠”之说),而后双龙因战结缘成为生死之交一同修炼。苦修千年后在临津镇的寺庙内得佛祖点化修成正果,而后封二龙为护庙神龙。关于白龙镇的来源,据有关史书记载和老人们的口述可知,白龙镇从唐朝到北宋时期都称为临津县,有四百多年设县的历史,到明成祖永乐初年,遣陕西八姓人到临津屯田,同时培修唐时古刹“法轮院”,更名为“白龙庙”(如今的白龙镇老年协会)。随之临津镇也根据庙名改为了白龙镇,之后白龙连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市场欣欣向荣、一片繁华景象,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美满。于是在每年的春节白龙镇的百姓都会通过耍花灯舞龙来庆祝和祭祀。并成为白龙镇的传统习俗,在每年春节的正月十二到正月十五的前后四个晚上,白龙镇的人们都会出灯耍龙,其顺序是先耍火龙,后出花灯,历年如此,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了。

关于白龙花灯(又名剑阁花灯)的起源也是众说纷纭。历史早有记载。《晋书》卷二十二记载:“汉高祖自蜀汉将定三秦,阆中范因率賨人以从帝,为前锋。及定秦中,封为阆中侯,复賨人七姓。其俗喜舞,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后使乐人习之。阆中有渝水,因其所居,故名曰《巴渝舞》。”但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传说是白龙花灯在隋炀帝时期的灯会已经广为盛行,在耍花灯时唱段中的其中一段就有提到关于:“有个皇帝他姓杨, 荒淫无道是昏君。成天不管朝廷事,日日夜夜思美人。于是传下一道令,初一十五耍花灯。明观花灯暗选美,驿官老爷来押阵。”而另一种说法在民间的老一辈艺人当中流传的更多,相传唐玄宗李隆基因安史之乱而进入蜀地,当时随行的宫娥彩女,在途经蜀地剑阁停留期间,也在此地留下了唐宫宫廷盛行的花灯,在凭借蜀地人民的智慧并结合蜀地独特的地域风味将宫廷花灯融入本土元素,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别具地方特色气息的白龙花灯。 也有说法是花灯在是在宋代的时候才开始兴起,因为传统唱段中有这么一句是“灯是灯,灯是宋朝天子兴”的唱词。白龙镇当地有些群众则是认为是在湖广填四川的时候,花灯艺术是通过各地的移民而流入这个地方的,在各民族的长期融合和经济大发展变化下形成的独树一帜的文化艺术。与其它流传下来的古老原生态艺术文化十分相似,大多数都是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因此关于白龙花灯具体历史起源于何时我们现在还无从考证。其实无论历史起源究竟如何,我们都可以从中知道白龙花灯的历史底蕴是十分深厚的,历史渊源是毋庸置疑的。

根据史料记载,目前基本可确定在明代已有白龙花灯,剑州志记载 :在明朝永乐年间富平军屯田于白龙。 半军事组织富平军平时耍白龙花灯, 其200余套阵型中有大量的军事阵型,具有明显的军旅痕迹,从这点可得到印证。白龙花灯在清代出现鼎盛时期,据调查,早在乾隆年间,剑阁县圈龙乡有位何姓秀才,因会编写灯词,而被官府封为“灯官”。清末白龙有个叫杜尧的“灯官”,掌管剑阁、阆中、梓潼、南部、苍溪五县的灯棚。在其为官期间,年年春节都会组织灯棚进行表演,每到一处,深受当地民众的欢迎。[1]从此,白龙花灯在剑门山区得到广泛发展,几乎村村都有灯棚,一直到“文革”期间才中断。[2]

二、白龙花灯的传承与变迁

1、表演内容——单一与多样

白龙花灯是一种融多种艺术文化的大型花灯演出活动,每逢过节,当地人民就会相约耍花灯以庆祝祈福。起初白龙花灯只是普通的花灯而已,在原有官灯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生活中的发现探索才逐渐形成了符合生活气息的葫芦灯、采莲船、仙鹤灯等等,后来随着历史朝代的更替,人们借鉴流出的宫廷文化加以改变,整理成为民间特有的一种文化艺术。白龙花灯不仅吸收了优秀的历史、社会、地域精华,还更贴近人们生活,并借以反映人们的美好愿望和追求。其规模从一步步产生到发展再到成熟,从小小花灯迈入“灯戏”行列再到“村村灯棚”的盛况。表演项目从仅是花灯演出到加入了龙狮表演、戲剧,音乐、说唱等元素,现在还与时俱进的融入了剑门山区的特有“柏木扁担”、“打连箫”、“倒采茶”等。其表演形式还分内场和外场,表演以灯舞为主,辅之以参演群众的领唱和独唱,配之以独具地域特色的乐器伴奏,整个场面十分让人震撼。仿佛一种听声入境,赏艺甚悦的愉悦感。演出时花灯的服装、道具颜色较为鲜艳喜庆,与五颜六色的花灯颜色相呼应,花灯表演时手持花灯的表演者一手提着各样的花灯,灯光夺人眼球、绚丽多彩;一手挥舞着执扇或轻盈的水袖等相关道具,十分喜庆,在剧情《闹元宵》、《天女散花》中可窥其风采。

解放前白龙花灯还划分了两类:一类是大花灯,是通过其极少的民间艺人传承,其劣势在于传统的师傅教徒弟的口传心传的保守方法,一般徒弟不会学到所有技艺的精华,表演团队十分受限,主要依靠戏班子或是灯班等演出(在解放后就改为白龙川剧团),这些都为其技艺的流失埋下了伏笔。另一类就是小花灯,此类在农村相当普遍。当时由于受到农时和一些习俗的制约,只能在节庆时候的表演,时间大大缩短,也不会像大花灯一样有专门的技艺训练和大量的资金投入,每逢节庆都是临时召集乡亲们组成团队进行表演,而且表演内容也是即兴发挥,动作简单单一,服装参差不齐,道具十分简陋。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研究人员整理发掘,传承人在大花灯的基础上新增了百余套白龙花灯的表演形式内容,让白龙花灯独树一帜,更由此走出白龙,走出广元。

综上所述,白龙花灯文化艺术的价值已远远超越了其自身,它的表现内容极大地保留了最原始的民俗生活原本风貌,蓄积了历史流变的文化特色,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心理表现,也是文化生活传承的一种符号。在白龙花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道路上,不仅实现了对自身文化的延续,同时在时代变迁下由内容单一的花灯发展成为了后来丰富多样的花灯表演,助推了白龙花灯的活态传承。所以它是民间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文化语言,它的传承和变迁也是历史悠久的。

2、工艺制作组成——改良与创新

白龙花灯的制作工艺不断发展,最初的白龙花灯的灯是用的竹签制作的,主要以农村劳作生活和劳动生活用品为制作原形,例如西瓜灯、莲花灯、鲤鱼灯、马马灯、踩莲船等,具有鲜明的乡土制作特色。后来因為传统的工艺制作繁琐,且现实条件有限,可利用制作道具的资源缺乏,当时老艺人曹楚先生在利用自己制作纸偶的方法基础上创新了做花灯的工艺,将花灯的制作进行了改良,利用报纸将模型导出来,再通过自己工艺技巧,将花灯做的活灵活现(根据曹楚老先生口述)。现在白龙镇老年协会保存的一条青龙和一条白龙就是老先生自己工艺制作的,每到耍花灯的时候才拿出来使用。另外由于机器渐渐取代传统手工艺的地位,商品经济逐渐将传统的自然经济吞噬殆尽,使得传统工艺支离破碎,现在很多花灯的道具大部分都是工厂购买的。据白龙老年协会的管理负责人介绍,大部分简单的花灯款式是从市场上购买来的,只有一小部分工艺复杂的道具由曹楚老先生亲自动手制作。据悉,目前会这门手艺的老艺人已经相继离世,只有八十多岁的曹楚老先生还能偶尔动手制作一些,虽然其子是嫡亲传人,但是未得其精华,并不能完全掌握这一门技艺,再加上许多制作步骤和方法完全不能用数字计算或是用文字来记载,所以白龙花灯的手工工艺制作很有可能面临失传。

目前来看白龙花灯手工艺生产虽然表面上具有低能耗、密集化、分散式等产业特征,但也赋予了其在市场的独特性,对于生产者来说能够增加就业,带来经济收入的实际意义。同时这些传统制作花灯的手工艺可以说是一种发端于白龙的生产形式、承载着白龙乡土文化的精髓,是白龙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与建构白龙乡土文化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如果制作工艺失传对于白龙花灯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是巨大损失,那么对于白龙花灯制作工艺的传承也是迫在眉睫。

3、组织形式——自发与功利

白龙花灯是白龙人民每逢节庆就喜闻乐见的一种传统文化活动,以前过节时场镇上十分热闹,耍花灯是人们自发参与到行列中的,表演者兴高采烈,小孩们手提花灯跟着表演方队跑跳玩耍。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会融入耍花灯的热闹气氛中去。而现在除了老年协会还在耍花灯以外,年轻人中对花灯产生兴趣的寥寥无几。据当地群众口述,白龙花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为了应付检查临时组建一支花灯表演队,检查完随即解散,并未真正意义上将花灯表演组织起来。现在的组织遗产花灯演出,政府会因为当地经济发展等因素要求人们参加花灯表演,但如果要让人们参加表演没有实际的报酬,很多人都不愿意参与其中,因此组建一个大型的表演队伍是相当艰难的,只有极个别爱好者还在勉强将花灯表演维持下去。白龙花灯的组织形式和参与方式应该以人为本的,从兴趣爱好出发,凸显其实用性。但在今天实际的发展中忽略了对白龙花灯文化的定义和理解,功利性目的尤为显现,甚至关于白龙花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其保护、留存等问题上都夹杂着利益的驱使,现在的花灯表演者多会因为金钱利益关系才参与其中。文化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本身的价值也不是需要它作为一件商品才能得以彰显。政府只是将文化作为了当地发展的一个推动剂,将白龙花灯的艺术文化申报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简单地将其变成当地的招牌和宣传方式。

将文化剥离原生态,过度追求商品化、市场化,并未从文化的角度出发,没有利益的追求其传承发展。建议当地政府以民众自娱自乐为目的,将人们日常生产劳动和生活经历用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

4、花灯规模——鼎盛与衰弱

白龙花灯队由灯棚的灯头带领,每个灯棚人员由40至80人组成,各有角色。以前的花灯发展是村村有灯棚,大小灯棚有近41个,剑阁各地都有。清末直至改革开放初期,剑南地区每个自然村平均至少有一个灯栅,个别村一两个生产队就有一个灯棚。各个灯棚大的框架下细节都有所不同,都传承和保留着自己特色和优势。现在的灯棚由于一些地方没受到重视和无人组织,仅剩下禾丰、广坪乡等小部分地方还保留了一些灯棚。白龙镇以前花灯表演是真的做到了整个镇上全民参与,而今花灯的规模严重缩水,大一点规模的有七八十人或是百人左右,围着街道表演,小规模的花灯大概五十人左右(曹楚老先生回忆)。过去人们依赖于农村、依赖于农作便能丰衣足食。如今,更多人为了生活不得不外出打工维持生计,放弃了原本哺育自己的家园,致使能继承白龙花灯的人寥寥无几,这便导致了白龙花灯的发展逐渐流逝,规模也在不断缩小。真正的花灯艺术文化是需要专业的人才来细心呵护和传承的。现在文化站的花灯演员都是业余爱好者,这对于这项民俗民间艺术文化的传承又徒添了一份烦恼。

三、结论

当文化在历史变迁中的传承需要借助外力或是成为经济发展的附属品而被动留存下来,我们就会不得不去思考:这样的意义是什么?到底能被留存多久?难道只是时间问题?试问白龙花灯如果不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方式来自保,像这样一类的民俗民间文化会在偏僻的乡村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方会随着岁月的流逝会依然传承下去吗?如果当一个文化失去了孕育本身的土壤和环境,被现代化的发展所冲击,这意味着这个文化将会慢慢走向濒临消亡的边界,就算是被保护起来,也只能看到文化的现象而非其本质。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非只是为了一个荣誉与头衔,而是真正认识到文化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并且能付之實践去保护、传承。否则这些民间文化将会逐渐衰弱,一步步走出人们的视线,到最后这一宝贵遗产的消失殆尽,或许未来我们也只能以此凭吊了。随着老艺人们的离去,这些技艺也渐渐失去颜色空有其表,失去其原本的意义,黯然失色。谨以此文希望引起重视,大家能真正关心到这些像白龙花灯一样的民俗民间文化当中,真正的了解它的文化价值内涵,正确对待文化的传承发展,发挥它的文化魅力。

四、建议

首先政府应该重视,政府在传统白龙花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应积极充当一个召集者的角色,对传承人引起重视,因为传承人是白龙花灯“非遗”保护传承的核心和关键。文化是一个地区的标志,当有人真正认识文化的重要性时,便可探索具有白龙特色的传承方式,使白龙文化能在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得以延伸或维系。

其次,对于青年传承人,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积极刺激花灯传承人主动发展花灯的主观能动性,引导、调动青年传承人学习和钻研文化的动力,调动其传承的自觉、自主意识。

最后,关心文化传承老艺人们。他们是文化发展的精髓,是白龙花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而今他们年事已高,希望有关部门能在生活中给予照顾补贴。

【参考文献】

[1] 白庚胜.花灯——中国国粹艺术读品[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2] 李林蓉.川北民间艺术“白龙花灯”[J].四川戏剧,2015.

【作者简介】

朱昱璇(1993.06-),四川绵阳人,硕士,兰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研究生.

罗 倩(1994.04-),四川成都人,硕士,西南财经大学体育教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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