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岩锋
风口之上,风光无限;风口之下,风险犹存。
坐在风口的共享单车迅速做大,集万千宠爱一身,即使备受盈利模式不清晰等诟病,也并未阻挡投资机构的疯狂砸钱。然而,风口之下所凸显的押金之忧越来越不容忽视。
仅论押金额度,用户需向共享单车企业支付99元至299元不等的押金,从单车企业风险控制的层面看,本无可厚非。然而,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将押金总额成倍增长。摩拜单车和ofo在今年1月均对外宣布,总用户数均超过1000万,若以每名用户交纳99元押金计算,两家相加的押金总额便达20亿元。此后,两家用户规模一路狂飙,摩拜仅在4月的新增注册用户就高达2400万。加之其他单车企业,押金所沉淀出的资金总额可能已近百亿,并且数额仍以滚雪球的速度与日俱增。
一边是数额越来越为庞大的押金,另一边,对于押金该如何定性?使用权又归属于谁?究竟又该谁来监管?这些疑问一直萦绕在公众心头。
“押金”一词,不是舶来品,也非互联网的产物,在日常生活中应用早已极为广泛。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住房出租、图书馆借阅图书、光碟租赁等都广泛通行押金制度,生于行业规则,多行于物品租赁。
在很多生活或商业场景中,押金的缴纳方式、额度,以及返还制度等,这些也都行走在模糊地带,因其分散性和难以统计,后续问题始终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解决。
如今,能达成的共识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及时如数退还的一种金钱担保。从数额上而言,押金一般可覆盖即高于实际租赁物品的价格。由此便导致在实际运用中,双方信息不对称,债权人往往强势,债务人常常弱势,前者不免拖欠或扣留一部分押金,侵害到后者的经济利益。
在共享经济的狂风之下,单车企业的押金制度也还呈现出新特征,也放大了暗藏风险。首当其冲的是,用户数远远大于单车的投放数,共享单车在收取押金时并非按单车数量收取,而是依据用户数,这便导致明显的“一车多押”。有人指出,共享单车的押金制度已经涉嫌非法集资,“舆论高帽”越戴越重。
实际上也确有负面案例发生。2017年2月,kala 单车就曾遭遇投资人将公司帐目上的部分用户押金划走的事故。
质疑,汹涌而来。摩拜、ofo等纷纷作出应对,推出各种形式不一的免押金模式。此外,摩拜也实现押金由第三方金融机构监管,以确保用户押金安全。
任何一次产业规范的建立,行业自律固然重要,政府部门的监管表态也甚为关键。
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聯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要求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实施专款专用,防控风险。企业应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此次监管部门的发声,不仅是对行业隐疾的一次清除,也是对行业规范的扬新吐旧。不过,从另一层思考,可以料想的是,监管趋严之下,行业洗牌的节奏将随之加剧。(本文作者系资深财经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