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文 许丁力 郑成
摘 要 本文主要以目前流行的通讯网络诈骗为研究对象展开研究。首先,分析了该类犯罪的特征。其次,结合目前公安一线侦查实务提出几点侦查建议。最后,根据犯罪的流程给出几点预防措施建议。
关键词 通讯网络 诈骗 信息泄露 侦查难点 源头控制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省指导项目,项目编号:201610329048X。
作者简介:陈子文、许丁力、郑成,江苏警官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犯罪侦查。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28
近年来,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多发,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在这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移动电话已成为群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针对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的犯罪也自然而然的增多。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该类犯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从目前掌握到的信息来看,通讯网络诈骗的犯罪数量在总犯罪数中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占有较大比例,而是与其他类型犯罪相差不多,在总数中只占有很少的一部分。有网安民警夸张的说,一百起通讯网络诈骗,大概能有一起立案。这个数字让我感到很震惊。虽然这个比例十分夸张,但是仍然能够看出,该类犯罪的犯罪黑数非常多。
一、犯罪特征
(一)该类犯罪的绝大多数受害人的损失金额在千元到万元不等
当受害人自我认为损失并非不能接受,而且不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在这样基本上看不到希望的案件上时,就产生了一些受害人不报案的情形,也就是所谓的犯罪黑数。事实上,通讯网络诈骗的诈骗数额从数百元至数十万元尽皆有之,甚至可能还有更小的数额,只不过受害人认为没有必要追究从而不去报案。可以说,这样的情形是占有一定比例的。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在一些社交软件,比如QQ或者微信上,会有一些自己久不联系的同学或者老乡,声称自己急需用钱,能不能借点钱。借的不多,大多是借100到200元左右,甚至借10元20元的都有。在学生之间,借款100到200元或许还要问几句情况,不会那么随意的出借,但是只借10元20元的话,很多同学就会放松警惕,直接转账。殊不知,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大家的这种心理,广泛撒网。虽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毫不犹豫的转账,但是这样的言语和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能够让大家相信的。这样的受害人,并不会因为10元20元的损失而去报警,在得知自己被骗后,通常还会很无所谓,甚至会反过来安慰被盗号的同学,提醒他下次小心一点,不要再被盗号了。那么,这就导致了通讯网络诈骗的犯罪黑数要比公安机关知悉的多更多。
(二)犯罪集团化
犯罪分子往往是一个团伙,分工明确。就电话短信诈骗来看,有些犯罪分子负责收集群众信息,有些负责实施诈骗行为,有些负责取钱等等。事实上,该类犯罪也就是这样的几个步骤:
1.收集群众信息
在当今社会,你需要注册很多东西,而每一次的注册,你都需要填写你真实的身份信息等。一旦这些信息泄露,你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所有人都能看你,把你看得一清二楚、彻彻底底。我原以为,公民信息比较难以收集。然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百元万条,是“市场”上任何人都可以享受的价格条件。如果你是一名犯罪分子,还可以更加优惠,就好比是批发一样。如此低廉的价格,令人难以置信。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样的价格还在不断的下跌。在一个公民信息廉价到如此地步的时代,可见其公民信息泄露的问题是何等的严重。想要遏制此类犯罪,从源头下手是不二之选。该类犯罪的源头,就是公民信息泄露。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2.实施诈骗行为
在犯罪分子进行诈骗行为的时候,往往会用一些正常人看起来就很假的方式,因为诈骗实际上是一种“骗愚”行为。犯罪之所以会发生,与公民自身的防范意识低下脱不开关系。
3.盗取钱财
在盗取钱财的环节,时间通常而言并不会太长。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通过网络刷取银行卡内的钱财越来越方便。短则几分钟,长则一小时,银行卡内的钱财就被盗取一空。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受害人往往还来不及反应,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银行卡账户里的钱被一点一点的取走。甚至有些受害人在遭受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时无法做出其他有效的行为来积极止损。事实上,该类犯罪一旦发生,只有在这个环节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止损。如果要等到案件被破获,嫌疑人被抓捕归案,那么被盗取的钱财多半早已被挥霍一空。哪怕是还能剩下一部分,也需要与该案的其他受害人按照被騙金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最后能拿到手的数额少之又少。只有在发现被骗的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才能够将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4.ATM机取现
在最后的ATM机取款环节,也是侦查之所以难的最主要原因之所在。当犯罪分子将钱通过ATM机取出后,该条线索就断了,嫌疑人就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消失,隐匿到现实之中,可能出现在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三)犯罪产业化
该类犯罪已经不仅限于集团化发展,而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产业链”,采用类似于流水线一样的作业方式,但又略有不同。具体表现为:犯罪的各个环节分开,相互独立。原本,传统的通讯网络诈骗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紧密相连,因此公安机关可以顺藤摸瓜。如今,各个环节分开,专人负责收集公民信息、专人负责诈骗、专人负责盗钱、专人负责取钱,而这些人彼此间并无实质联系,仅为合作关系。并且,负责收集公民信息的犯罪分子,并不仅仅将信息提供给一批诈骗团伙,而是同时向多个团伙提供信息;而相对的,诈骗团伙的信息来源也并不单一。在这一点上,实际上是形成了多对多的产业模式,给侦查带来了更大难度,难以一举抓获一条链上的所有犯罪团伙,也就难以认定犯罪。
(四)犯罪地域化
全国有名的一个诈骗之乡就是广西宾阳。毫不夸张的说,这里就是QQ诈骗的聚集地。遍地电脑城,2900元Q仔标配,随机附赠5个QQ号的账号密码等全套信息,甚至与出售电脑拥有相同MAC码的电脑足有上万台,能使民警跑断腿。现如今,很多犯罪都呈现出地域化的特点,主要原因是一代传一代,并且在这样的小乡村里有很多人需要这种能够迅速“发家致富”的手段。据悉,像广西宾阳这样的通讯网络诈骗聚集地还有很多,已经形成了“家族”,在此便不再一一列举。
(五)犯罪形式多样化
在多年以前,我第一次接触和了解通讯网络诈骗是通过一通电话。电话的那头称被骗者的孩子正在医院抢救,急需用钱,赶紧往某某账户上转账。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陆陆续续听到很多这样的诈骗电话和短信。那时候,我认为,通讯网络诈骗的手段就仅限于此。后来,经常听说有中奖短信的诈骗等等。这些诈骗的手段和方式,在我现在看来十分的粗浅,我甚至认为这种诈骗手段早已被淘汰。然后,当我专门去了解的时候才发现,在生活中,依然是存在这样的情况的,并且被骗的不在少数。细一想来,的确,当天灾人祸突然降临在自己头上或者馅饼突然砸了下来,很多人会丧失最基本的判断,从而在那种紧迫、短暂的时间里做出不明智的举动。犯罪分子正是摸清了群众的这一心理,才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来骗取钱财。如今,犯罪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出很多种不同的方式。目前常见的手段有,冒充熟人、冒充老总、冒充客服人员、冒充公检法机关、冒充税务机关人员、网购诈骗、短信链接植入木马等。犯罪永远走在侦查的前列,与时俱进。
二、侦查难点及不足
通过了解,该类犯罪的破案率较低,且所破案件中有很大部分是同一团伙所为的多案,由一案得破而牵扯出的他案。案件之所以侦破难度大,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破案成本高
通常来说,一起通讯网络诈骗的破案成本是以十万计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导致了公安机关破案的积极性较低,客观上也不可能做到有案必破。
(二)破案周期长
一起通讯网络诈骗的案件,需要侦查的东西很多,从线上到线下,需要抓住每一个环节,使之能够紧密相连,这样才能顺藤摸瓜的找到犯罪嫌疑人并抓捕归案。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不容得些许懈怠。很多证据可能在松懈的几分钟内被犯罪分子抹去,加大侦查难度甚至导致线索中断侦查无法继续。
(三)侦查人员有限
针对通讯网络诈骗的侦查,专业性极强,需要专业的网侦民警进行追踪调查,普通民警很难介入。而在公安机关中,网侦民警人数并不多,面对如此庞大的案件量,无法面面俱到,甚至连专心破一案都做不到。人手问题是该类案件难破的一大原因之一。
(四)证据难收集
该类案件的主要证据通常是一些网络痕迹。然而,当受害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案件已发生多时,等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开始时,许多痕迹已被抹去。原本我认为,破该类案件关键在于跟犯罪分子抢时间,是网络上的竞速赛,然而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证据的灭失是无法避免的。尤其是,一些高明的犯罪分子会采用“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方式进行犯罪。每进行一次大额的诈骗,就会将所有犯罪相关的设备全部销毁,这样就实现了在虚拟网络世界的隐身,完成了其虚拟人格的灭亡。此外,该类犯罪要求侦查人员从线上一直追到线下,当犯罪分子从各地的ATM机上将钱取出的,实际上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宣告案件侦破失败。
(五)案件止损率低
案件的破案率已经很低,但是看到案件的止损率,更是跌破了眼镜。这些犯罪分子在成功的骗到一笔钱财之后便会在很短时间内将钱挥霍。只有一些大额的犯罪,能够剩下不少钱财。这不仅是犯罪分子花钱如流水,也是因为犯罪集团化,导致分赃之后每人能分得的钱财不多。该类犯罪在破获的同时,往往能牵出多起案件,犯罪数额不低,然而在抓获嫌疑人的时候,公安机关能发现的金额却很少很少。就是这些很少很少的金额,还要联系受本案所抓犯罪集团诈骗的所有受害人,根据他们被骗金额的比例来进行分配。最终能挽回的损失千不足一。
(六)案件破获的社会收益低
案件的侦查难度很大,但是群众并不能理解。在群众的眼里,每一个民警都是福尔摩斯、是包公。他们认为民警应当有案必破,尤其是自身财产受到损失,更是情绪激愤,恨不能民警当时就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破案率低和无能划上了等号。在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或许没有等到意想中的案件得破,或许等到了案件破获却没有得到想象中的损失补偿。这些都是群众对公安机关不满,尤其在这类案件中对民警不满的原因所在。
三、侦查手段
谈到侦查手段,在目前的公安一线侦查实务中,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追蹤资金流水
该类案件最直接的线索就是受害人的被盗钱财的资金流向。这是侦查该类案件的第一步。该类犯罪由于没有现实意义上的犯罪现场,因此也无法从中获得有效信息。留给公安机关的唯一线索就是受害人的资金。任何的资金流转都会留下痕迹,这就使得侦查人员有迹可循,这也是电子信息时代带给公安机关办案方面的便利之一。
(二)通过锁定嫌疑账户,实施IP落地
目前IP落地手段较为成熟,一旦锁定嫌疑账户,基本上可以实现IP落地。通过对涉案资金的流向进行追踪,侦查人员最终可以锁定进行操作的IP地址,对IP进行“落地”,将线上的追踪转移到线下,将线上对虚拟身份的追踪转换成为对线下真实身份的追踪。
(三)调取ATM机取款监控
当犯罪嫌疑人到当地ATM机进行取款时,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取ATM机及其周边道路监控,完成对嫌疑人的锁定以及对嫌疑人来去路径的追踪。
就目前犯罪手段与侦查技术手段而言,IP落地虽然技术较为成熟但是却无用武之地,真正可以在侦查过程中有所建树的,是追踪资金流水加上ATM机取款监控的配合。虽然锁定的对象并不一定是犯罪团伙中的成员,因为可能是嫌疑人请他人代为取款,但是只要追查及时,通常可以缩小范围,有助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同时,应当关注的是,在监控中如果发现有嫌疑车辆,将会对案件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预防措施
不难看出,针对此类案件,目前并没有什么成熟的手段可以进行及时的抓捕,因此要想降低此类案件的发案率,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讯网络诈骗,归根结底是一种诈骗。所谓诈骗,就是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欺骗,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做出不理智行为,进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群众中广泛告知,需要提高警惕,無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谨防上当受骗。
(二)关键词检测
如今很多社交软件已经初步做到这一点,例如QQ等,当你的聊天中涉及到钱财交易,便会自动弹出一条消息,提醒用户谨防上当受骗。虽然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对提醒的消息置若罔闻,但是也一定会有群众因为这样一句提醒而避免损失。那么再推广一些,针对利用短信进行诈骗的犯罪,是否也可以做到这些呢?我认为,这是可以做到的。如今的社区民警经常通过短信向辖区内的群众发送一些提醒和通知等,只要再结合敏感词检索,当辖区内的群众收到涉及钱财交易的信息时,自动发送提醒短信。这样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群众少受或不受损失。
(三)源头控制
通讯网络诈骗的源头是公民信息的泄露,只要能从源头上控制住,那么此类犯罪将消失大半。在现今社会,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不仅没能得到控制,反而是愈加严重与泛滥。越来越多的信息流入社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近乎每一个人都处在网络的监控当中,从现实的牢笼进入了一个虚拟的网络牢笼。这样的网络牢笼更加可怕,它无孔不入,渗入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所有人都无所遁形。犯罪分子可以很轻易的通过得到的信息进行一系列的大数据分析,用数据包围一个人,了解他的一切信息,以便于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最终目的。
(四)及时止付
侵财类案件最主要的损失就是钱财的损失,通讯网络诈骗也属此类。因此,及时止付显得至关重要。只要能够做到及时止付,那么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就得到了保障,犯罪分子的违法目的就不能得逞。目前,我国正在推行止付平台,专门针对通讯网络诈骗而开设的网上止付平台,24小时有效。事实上,在没有这样的止付平台前,受害人也可以通过及时打电话给开户行冻结账户的方式来达到止付的目的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针对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公民自身的防范意识是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如果公民意识不能得到提高,只有通过国家加大对公民信息泄露的防治来降低该类犯罪的发案率,除此之外的其他方法都无法做到显著改善我国该类犯罪的现状。当犯罪已经发生,要冷静,积极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止付,只有这样,才能把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马凤实.电信诈骗的现状及危害.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6(6).
[2]肖清华.电信诈骗机制及防控措施分析.移动通信.2016(19).
[3]丁寒.新型电信诈骗犯罪打防探析.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4]褚乾昆.电信诈骗犯罪中追赃问题研究.净月学刊.2016(5).
[5]杨晓宁、黄丽娜.我国大陆地区电信诈骗新特点及侦防对策.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6(4).
[6]蔡卫宁.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侦防对策研究.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