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高职院校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

2017-06-20 10:10何超贾清波曹清旭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6期
关键词:治安管理实践教学应用

何超 贾清波 曹清旭

摘 要 治安管理专业是公安高职院校的重要专业,治安管理专业课程教学应以治安管理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为核心展开。实践教学是公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专业服务社会能力的有效保障。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现状,构建出符合陕西公安工作需要的实践教学模式,并将构建出的实践教学模式应用于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中,为陕西后备警察力量打下基础。

关键词 治安管理 实践教学 应用

基金项目:本文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论文,研究项目名称: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15Z41。

作者简介:何超,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警察系讲师;贾清波、曹清旭,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109

治安管理专业是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中公安与司法大类里的公安管理类专业,是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专业学科。鉴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实践教学成为公安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专业服务社会能力的有效保障。因此,为进一步保障治安管理专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建设和发展,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我们必须根据服务行业的特殊性,确定本专业“警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立足政法、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校局合作”的办学思路。本文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治安管理专业现有实践教学的基础上,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切入点,以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点,不断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在实践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习机制创新等方面进一步探索高职院校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实现途径。

一、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现状

(一)对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不够重视

1.实践教学项目未能引起公安高职院校的足够的重视。虽然近几年公安高职院校对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及其体系构建有了一些研究,但由于整个公安类高职院校对实践教学不够重视,导致实训教学的教学大纲体系不完整、师资培训经费缺乏、实训基地建设投资不够等问题长期存在,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研究进程推进比较慢。

2.过于简单的理解和认识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由于治安管理专业一直重理论轻实践,导致很多公安高职院校在治安管理专业实际教学活动中都着重强调基本理论,忽视了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认为只要把握好学生实习环节即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教学内容的科学设置。

3.实践教学平台建设经费明显不足。由于公安高职类院校基本都开设刑事偵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专业,相较于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等专业性很强的专业,治安管理专业显得就大众化很多。因此,学校的实践教学经费多被用于专业性强的专业中,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更多的是教师课堂上的讲解,具体的实践过程就被放在学生实习中进行,理论与实践有些脱轨,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甚至有些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学到了违反法律规定处理案件的方法,这与我们着力想培养的治安管理专业人才的目标背道而驰。

(二)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有待完善

1.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尚未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以我院为例,虽然治安管理专业是陕西省唯一为基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警务技能人才的公安管理类专业,也是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但却存在课堂教学与公安机关实际需求相脱离的问题,在校学生主要学习的是理论知识,实践教学只是从属地位,这与学院忽视理论向实践的转化、缺少实践教学经费、实践课程教师缺乏、与基层公安机关缺乏联系等原因有关。因此,在现实条件下,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很难形成自身相对的独立体系。

2.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未能与公安机关实现合理对接。就治安管理专业本身而言,这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但实际上在学校给此专业上理论课程的教师都是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的硕士、博士,他们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很专业,但因为自身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相对较差,无法满足学生实践课程中的需要;公安民警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的实践经验,有自己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限于他们理论水平有限,又无法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很好地传授给学生,而目前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形势又促使公安机关急需理论与实践能力同时具备的警校毕业生。因此,高校与公安机关二者之间存在着衔接上的不足,导致双方都有需求却无法对接,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

3.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不完整。由于治安管理专业本身的专业限制,很多普通高校无法开设,仅在公安类院校中有此课程,因此可供借鉴的经验相对较少。同时,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很多都在探求阶段,故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笔者查阅的资料,现今公安院校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考核方式相对比较单一,通常通过视频、讨论、模拟案例、情景设计等方式进行,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给定成绩,而且成绩比重在总成绩中所占份额并不大,加之这些考核方式本身就有很大的局限性难以调动学生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实践成绩的打分基本上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自己的主观印象,很多时候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意义不大。

二、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

基于目前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我们结合陕西省公安工作特点,根据“校局合作,学中做,做中学”等基本教学理念,以警察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警察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不断深化警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制机制,基本构建出适合陕西乃至西部地区社会发展的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

(一)建立校局合作、警学结合的长效机制

探索和创新校局合作、警学结合运行机制,促成学校与公安机关形成共同教育、共同培训的“战略联盟”,建立校局合作的长效机制;实践教学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实战、符合执法活动”,及时反映公安实际工作,保证实践教学内容与公安实际发展同步、与公安战术创新同步、与公安执法活动优化同步;适时开展校局警务实战交流,定期有针对性进行理论教学与实践警务处置间的交流与讨论,使专业教师和实训民警在如何贴近实战、如何更好的将教学与实战结合、实战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及如何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等方面得到提高。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坚持“校局合作、专兼结合、重点培养和引进”的原则,抓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培养适合公安实际工作需要的综合型教师队伍。提升治安管理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要求教师赴基层公安机关挂职锻炼。加大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培养的经费投入,在专业技能培训、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与国内公安院校的合作,定期选派专任教师到高水平公安院校进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创新,增加教师实践能力考核的比重,提升教师投身实践教学环节的热情,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三)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治安管理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建设

经过行业调研及与其他公安类院校的交流,要实现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能力的提升,服务不断变化的社会综合治安状况的需要,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课程必须要走职业化教育模式创新这条路,即以学生公安实际工作的综合能力培养为基礎,突出核心职业能力的培养,创新实践课程体系建设。具体来说,学校可以邀请刑侦、经侦、治安、交管等单位负责人和一线实战部门的专家,根据社会发展方向及地方公安工作实际需求,从治安警察岗位工作任务出发,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指导思想,立足岗位要求设置实践课程体系,整合实践课程内容,改革实践教学方法,形成“活页”式动态教学,使治安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与公安实际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最终形成符合陕西治安警察实际需要的治安管理专业实践课程体系。

(四)加大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校内外实训基地是学生直观感受和学习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的平台,是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构建是否行之有效的重要标尺。具体来说,校内实训基地要构建“教学内容项目化、教学方式工作化、教学环境岗位化”三位一体的“真实”工作情境,使课堂与实际工作场所一体化,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工学结合,使校内实训课时与总实训课时实现合理配置;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应采取校局深度合作方式进行,如可以选择治安情况相对复杂、警情全面、优秀民警相对集中的综合或者专门派出所作为校外实训基地,安排部门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指导老师,对学生“一对一”指导。同时,让学生尽可能轮岗工作,熟悉不同岗位,接触不同治安现象,使学生得到综合锻炼,具备综合职业技能,确保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需要。

(五)建立见习、顶岗实习为一体的实习机制

见习是学生实习内容中的重要部分,分为假期见习和双休日见习,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本身课程任务较重,日常体能训练也相对辛苦,因此我们所说的见习主要是指假期见习。见习时要制定见习计划,包括见习目的、教学课时、见习作业等,防止见习流于形式。同时,要加强对学生见习时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统一安排见习单位,指定专职教师定期走访学生见习单位,见习结束由见习单位根据学生表现出具鉴定意见,有效提高见习工作的教学质量。

顶岗实习是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理论转化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因其持续时间长,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顶岗实习的规章制度科学安排。首先,建立实战性强、实习内容全面、适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实习岗位,形成相对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其次,学生实行轮岗制。即在整个实习阶段,合理安排实习进程,让学生能在实习单位每个治安岗位进行实习,全面了解公安机关治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实现治安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与治安岗位的无缝对接。再者,除学校教师长驻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外,实习基地要推荐优秀民警担任实习学生的导师,共同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同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遇到的理论或实践困惑。最后,实行民警导师与学生的双考核。实习单位可以把民警指导实习学生的工作情况纳入其本人的年度考核中,以增强民警的岗位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学校可在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要求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出具实习鉴定,表彰表现突出的学生,并将顶岗实习表现作为学生能否毕业的条件之一,督促学生认真实习,保证顶岗实习质量。

三、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在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综上,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体系构建后,如何将我们所构建的模式应用到日常的教学中,做到“教、学、练、战”一体化,实现由学生到准职业人转变,是我们要研究的重要内容。下面笔者就以我院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为例,谈谈如何将构建的实践教学模式运用到教学中,以期对其他院校的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提供些许帮助。

(一)坚持校局合作,共同搭建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平台

我院依托校局合作机制,成立了“治安管理专业校局合作指导委员会”,聘请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实践部门行家里手和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共9-11人组成。主要负责治安管理专业建设与改革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的建议;审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协助拓展校外实训基地;发挥成员优势,在顶岗实习、聘请兼职教师、安排学校教师实践锻炼、校企合作课题研究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成为密切联系行业的桥梁和纽带。

(二)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为提升治安管理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学院先后数次开展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校内教师和行业专家、实务部门意见,坚持“校局合作、专兼结合、重点培养和引进”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设一支以治安管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核心、专兼结合的专业实践教学团队,促进治安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水平的提升。

1.“双师型”教师培养。在治安管理专业教师中选拔专业知识结构完善、实践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到行业挂职锻炼等途径,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目前,已选派数位教师前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浙江警察学院等院校学习;同时,每学期选派教师到基层所队挂职锻炼,深入学习和了解治安管理工作实际,加快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间的融合,提高教师实践水平。此外,还为教师提供参加研讨会、业务工作会等交流机会,开拓教师专业视野,增加对前沿警务技能的研究与应用。

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陕西省公安厅共同建设实践课程校外教师队伍,选拔兼职教师时,按照民警自愿报名与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由学院与省公安厅对民警的试讲、执法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实训课教师人选,并对选定的实训课教师进行教态及理论课程培训,考核通过后颁发证书。同时,为兼职教师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提高兼职教师的政治待遇和收入水平,使他们能免除后顾之忧,乐意为学生上课,并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掌握的公安资源,为学院提供更多更好的实践平台。

(三)围绕治安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践课程体系

作为陕西省内唯一一所警察类高职院校,针对本省基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快”与“新”的特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科学的实训课程体系。

1.在实训教材的选择上,要以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原则,要求实训项目要有可操作性,必要时鼓励专兼职教师根据自身积累的治安实践和地方治安实际状况共同编写实训教材和教义,以增加教材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同时,要完善教辅资源。通过收集、整理现实案例、邀请专家讲座、模拟仿真训练、治安专业知识题库等文字和音像资料,为学生的能力培养拓展辅助途径。

2.在实训项目的设计上,要与实战工作紧密相连,依照重视基础能力、增强核心能力、培养延展能力的思路进行,即每个实训项目应明确能力要求、岗位责任、工作任务、操作流程、考核标准等要素。 具体上,一是采用案例分析实践教学,选取民警处理过的真实案例,以翻转课堂的方式,以学生为主导,完成案件的处理。我院在《社区警务》、《公安群众工作》、《治安案件查处》等课程中就做了相应的实训设计。例如在《治安案件查处》课程中,要求学生完成从“接受报案” 到“作出并执行处罚决定”的操作,案件的全部参与人均由学生自己组成,学生还要处理案件过程中完成相应法律文书的制作,教师仅进行点评。二是采用现场实践教学,让学生前往派出所直接面对现实发生案件,让学生有一个更加直观的认识。目前,我们在《110接处警实务》中设计了相关实训项目,学生反响不错。

3.在教学方法上,打破了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式,多采用案例教学、模拟教学、情景教学、体验式教学、研讨式教学等方式。同时,成立专业兴趣小组,由5-10学生组成,如案件查处、巡逻防控、社区警务、特种行业管理等小组,围绕某一治安主题展开,教师予以指导,既帮助学生明确了治安岗位职责,也增强了学生对警察工作的了解。

4.在考核体系上 ,改变传统的以考查学生知识掌握情况为主的方式,增加技能考核的比重,即改变期末一张试卷决定课程成绩的做法,将课程中的实训项目也纳入考核内容,计入考核成绩,以提高学生对实训项目的重视。

(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校内实训基地按行业实战模式建设,实现校内实训课时数占总实训课时数的比例为65%。目前正在建设以下校内实训基地:

1.模拟派出所。内含110接处警、案件办理、情报信息采集和分析、户籍管理、治安调解等多项功能。集成现阶段我省公安机关所使用的各类案件办理、安全防范、群众工作、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等,构建教学做一体的实训平台。

2.警务战术训练街区。主要训练科目:巡逻盘查实用战术、抓捕实用战术、防卫与控制、群众工作等与社会面巡逻密切相关的技能技巧、执法规范和单警装备使用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实战应用水平和能力。

3.公安3D虚拟现实警务仿真实战技能培训平台。依托当前计算机软件技术,在虚拟现实环境中,通过系统设置的实战培训项目,把基层民警经常性训练纳入其中,主要涉及基础知识培训、巡逻盘查、危机处理等多项内容。

4.射击训练综合实训基地。主要训练基本的射击技能和枪械操作能力。

校外實训基地建设已初具规模,截止目前我院已与西安市辖各分局及派出所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前往分局、派出所见习、实习,安排教师挂职锻炼。尤其是近两年与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西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的深度合作,使学生亲身体会到治安工作的实际状况,对比自身知识结构寻找不足,实现了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过程,为今后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学生实习效果成绩显著

依托学院已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我院治安管理专业学生利用每年寒暑假时间前往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建立起“双师制”实习模式,即由实习单位推荐的优秀民警担任实习学生的主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妥善处理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学院专业教师担任副导师,负责协调处理学生与实习单位间的各种问题、检查实习作业等,双管齐下,共同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保证实习质量。同时,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出具实习鉴定(包含实习成绩),学院教师根据学生实习作业完成情况及实习表现给出实习成绩,两个成绩以6:4比例生成学生最终的实习成绩,该成绩作为学生评优、毕业推荐的依据之一,从而确保学生在思想和行动上将实习当成严肃的教学活动,而非走过场,真正能够学有所得。

通过实习单位、学校、学生的三方努力,治安管理专业学生在巡逻警务、派出所内勤工作、情报信息收集、民间纠纷调解、涉外警务、危险物品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社区安全防范、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110接处警实务、消防管理、人口管理、公安群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不错的实战经验,练就了综合性的治安警务技能,真正实现了“教、学、练、战”一体化。

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治安管理专业学生在西安火车站和北客站执行春运安保执勤工作,实习学生切身体会了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职业道德和警民关系的丰富内涵,全面了解和提升了对警察职业的认识,为做好优秀的人民警察后备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也取得了实习单位领导和干警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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