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类比中的主观相继

2017-06-20 22:14马川
文教资料 2017年10期

马川

(淄博职业学院,山东 淄博 255314)

摘 要: 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类比中,康德把因果性规律置于时间相继的经验之前,从而打破了传统的时间观念,实现了“哥白尼式革命”。为此康德必须首先否定主观相继在认识客观相继时的效用,这一论证集中体现在“房子的例子”方面。康德表面上实现了对主观相继的否定,但仔细考察会发现,这是忽略了与主观相继相伴随的客观时间流逝的结果,当考虑到后者时,“房子的例子”并未显示出传统时间观念的任何问题。因此,康德对主观相继的否定是不成功的。

关键词: 《纯粹理性批判》 第二类比 时间相继 主观相继

一、第二类比的理路

《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类比是“根据因果性规律的时间相继的原理”,标题言简意赅地表达了结论:先有因果性规律,然后才能认识时间相继。

这个结论与休谟的观点相反,休谟认为,只有在认识大量时间相继的实例之后,才能从中总结出因果性规律。休谟的观点是传统的、自然的观点。

在休谟的“时间-因果关系”中,时间相继是经验性材料,当类似材料反复出现时,就归纳出因果关系。经验材料的偶然性及归纳逻辑决定了休谟意义上的因果關系不具有严格的普遍性和必然性。

但对康德而言,普遍性和必然性是因果关系不可缺少的要素,换言之,在康德看来,休谟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已经失去因果性概念的本质。作为对因果性概念的重建,以及对休谟的修正,康德在第二类比里,提出了因果性规律在先、时间相继在后的新的“时间-因果关系”。

这个新模式的好处是:使因果性规律与时间相继的吻合,成为绝对的、普遍的现象。原因在于:因果性规律现在是时间相继的根据,从前者到后者是演绎的关系,从而后者不违背前者是必然的。

但这个新模式面临一个来自于常识或传统观念的问题。在传统的时间观念中,对时间相继的认识是直接的。而这至少意味着,为了认识时间相继,并不必须首先要有什么“因果性规律”或“知性概念”。相反,日常生活中的一贯印象是:对时间相继的认识,等同于并且事实上来源于主观知觉的顺序——我先知觉到什么,我就说什么是在“先”的,反之就是在“后”的。传统时间观念意味着——用康德的术语来说——知觉的主观相继顺序,是我们认识客观相继的唯一根据。

因此,为了建立新的“时间-因果关系”,康德在第二类比论证中的首要任务,是说服我们放弃传统的时间观念,具体地说,就是要充分展示主观相继在认识客观相继这一问题上的不可靠性。

二、康德对主观相继的否定

需要说明,康德并未否定主观相继的存在,只是否定人们可以把它当作认识客观相继的依据。为此,康德找到的主观相继的要害是:主观相继是任意的。

“在我们的实例中,我将必须从显像的客观相继推导出把握的主观相继,因为若不然,那种主观相继就是完全不确定的,就没有把一个显像与另一个显像区别开来。仅仅主观的相继丝毫不证明客体中杂多的联结,因为它完全是任意的”。

这段话至少包含三层意思:

a.任意的结论,必定不是客观的知识,因为客观的知识(或者说真实的知识)必定是唯一的,不允许任意的变动。

b.主观相继本身是任意的。

c.如果在某些场合,我们确实最终获得了唯一的、固定的、不变动的结论,而这一结论仿佛是从主观相继(主观知觉的顺序)那里获取的话,则事实是:在这一场合绝不是仅仅主观相继自身发挥了作用,而是必定还有因果性概念这一知性概念起了“限制”的作用,从而把“原本”任意的主观相继“限制为”唯一的。

我认为,b及对b的论证是最重要的。a是共识,不需要质疑,c的结构最完整,但它描述的是客观相继与主观相继二者共同作用后的综合结果,因而不利于清楚地展示主观相继自身的特点(任意性)。

对于c,康德举了船的例子:“我看见一艘船顺流而下。我对它在河下游的位置的知觉跟随着对它在河上游的知觉,而不可能在把握这一显像时首先知觉到下游的船,然后才知觉到上游的船。因此在这里,把握中种种知觉相继中的秩序是确定的,而把握就受这种秩序的制约。”

这个例子可以说是康德与“传统时间观念拥护者”的共同起点,即:主观知觉的顺序或把握的顺序是确定的、不可变的。何以如此?康德与他的对手有两番针锋相对的解释。康德的解释我们已经说明,而“传统时间观念拥护者”或“因果关系先于时间关系的反对者”的解释则可以简洁地表达为:主观相继本身就是确定的、不变动的、不任意的,从而是可靠的。

于是我们还是回到了b。为了说明主观相继是任意的,康德需要这样的例子:在这种场合里,没有“秩序”,只有主观相继本身,以便展示完全由主观相继肇始的结论的任意性,并由此(我们不怀疑a)否定主观相继在认识客观相继上的效用。

康德找到了房子的例子。康德说:“在立于我面前的一座房子的显像中,杂多的把握是渐进的。现在问题是:这房子本身的杂多是否也在自身中是渐进的呢?当然没有人会承认这一点。”

康德希望通过房子的例子,让读者意识到主观相继的荒谬。这一荒谬感的来源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

a.主观相继与常识的冲突:当一个人近距离观察一座房子时,在他的主观相继中,必然会先后出现房子的各个部分,如A→B→C(随他的“任意”,也可能是C→B→A等),假设这个人坚持传统时间观念,即坚持“主观相继是认识客观相继的可靠根据”的原则,那么他就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客观上,房子各部分存在一种先后顺序:A部分处在(时间顺序中的)“先”,B部分处在“后”,C部分处在“更后”。

这与常识相矛盾,我们的常识是:A、B、C三部分是同时的,它们之间并不具有先后关系。

b.主观相继的内部矛盾:康德说:“我的知觉在把握中可以从房顶开始,在地基结束,但也可以从下面开始,在上面结束,此外也可以从右或者从左来把握经验性直观的杂多。”意思是,随观察者的任意(随观察者摇动脑袋、转动眼球的方向上的任意),呈现在主观相继中的,既可能是A→B→C,又可能是C→B→A,还可能是其他四种情况。如果这个人坚持“主观相继是认识客观相继的可靠根据”的原则,那么他就会得出六种可能的相继,并且他不得不宣称这六种相继都是客观的。

也就是说,这个人既要宣称“A在先,B在后”是客观的,又要宣称“B在先,A在后”也是客观的,这如何可能呢?这种明显的不自洽,正是主观相继的“任意性”造成的结果——在康德看来。

于是,通过房子的例子,康德论证了“主观相继之不可靠”,这不但为他的新的“时间-因果关系”扫除了障碍,而且第二类比的结论呼之欲出:既然我们终究能够拥有关于时间相继的客观知识,既然主观相继在这个问题上是靠不住的,那么就必须有另一种东西为这类知识的客观性提供保障。

康德断言:“人们可以假定,在一个事件之前,没有任何该事件根据一条规则必然跟随的东西先行,这样,知觉的任何相继就会仅仅在把握中,也就是说,就会仅仅是主观的,但这样一来就根本没有客观地确定,何者真正说来是种种知觉先行的东西,何者是后继的东西。以这样的方式,我们就会只有一种表象的游戏,它根本不与任何客体发生关系。”

我们不再追随康德进一步向前,而是停留在他对主观相继做出的结论:仅仅主观的相继——在缺乏因果性规则的情况下——只能称为“表象的游戏”,它不带来任何客观的知识。

我认为,在附和康德由此前进至的进一步理论之前,有必要对作为基础的上述结论进行更细致的考察。

三、对康德的论证的反思

重申我所谓的传统时间观念:主观相继自身直接就是认识客观相继的可靠根据,而且除此之外,我没有认识客观相继的其他依据。

一个推论是:主观相继(主观知觉的顺序)本身没有任意性。

表面上看,康德已经通过“房子的例子”否定了上述传统论点,但我认为在更细致的考察下,康德的论证并不具有动摇这一论点的力量。

我的反思从这里开始:当主观相继从A过渡到B时,客观上房子本身是否经历了时间的流逝?

这可能立即引发指责:“客观上时间的流逝”的说法实际上已经预设了一种传统意义上的外部时间。我的回应是,康德在他的论证过程中,同样预设了这个东西。“房子本身的杂多是否也在自身中是渐进的呢”一句中的“房子本身”和“杂多的自身”都是对外部客体的预设,而康德在这个例子中希望读者自行通过常识做出的结论——明言的话——就是:在外部时间中,外部客体的各部分是同时的。既然我的目的仅仅是质疑康德的论证,那么我援引已经隐含在康德的论证中的对外部时间的预设,应是合理的。

回到我们的反思,常识必定回答:是的,在主观相继的过程中,必定伴随着客观时间的流逝。换言之,主观上知觉到A,与主观上知觉到B,是发生在不同的(外部)时刻,而不是像康德隐蔽的忽略所导致的设想:主观相继在“继”的流转过程中,不伴随客观时间的流逝。

我想用符号把问题表示清楚。把房子整体称为S,把它的左、中、右三部分称为A、B、C,此时应注意,这些符号对描述“相继”而言是含混的,因为它们没有体现时间刻度。没有理由阻止如下看似吹毛求疵的要求:在这里我坚持,不同时刻的房子在物理上是不同的(比如第1秒钟的房子与第2秒钟相比,在分子和原子的层面上看,必定有质量和能量的差别),因此有必要给予不同的时间标记,于是把第1秒钟的房子标记为S1,而在这一瞬间,它由A1、B1、C1三部分组成。类似地,可以得出:S2=A2+B2+C2,S3=A3+B3+C3。

主观相继既然伴随着外部时间的流逝,那么在第1秒鐘主观上知觉到的A如果称为A1的话,那么在第2秒钟主观上知觉到的B就不是B1,而是B2。

于是六种主观相继应当被描述为:

A1→B2→C3

A1→C2→B3

B1→A2→C3

B1→C2→A3

C1→A2→B3

C1→B2→A3

上述第1种用语言描述是:在第1秒钟,我主观知觉到了第1秒的房子的左边(S1的左边,即A1),在第2秒钟,我主观知觉到了第2秒的房子的中间,在第3秒钟,我主观知觉到了第3秒的房子的右边。后面5种不再赘述。

我们原本说,6种主观相继是相互矛盾的,但那是在没有考虑时间刻度的前提下。比如我说过,既然“A在先,B在后”,那么就不可能“B在先,A在后”。但引入了时间刻度后,原本相互矛盾的双方就变成了:“A1在先,B2在后”,与“B1在先,A2在后”。此时我们发现,这两者并不矛盾。事实上,六种主观相继都符合如下描述:S1的一部分→S2的一部分→S3的一部分。

让我们把外部世界的整体样貌(包括时间维度)用阵列表示出来:

A1→A2→A3

B1→B2→B3

C1→C2→C3

其中,纵向的一栏(如A1、B1、C1)是一个瞬间中世界的全貌,而横向的演变(如A1变为A2,又变为A3),则是世界在时间中的变化。

如果说外部世界(上述阵列)是一个客观真实的整体的话,那么我们发现,六种主观相继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称为这个整体的一个局部;它不完整,但是它不“错”。

这很像一个拼图游戏,我们的目标是获得世界的全貌(包括时间维度),也就是获得3x3=9块拼图的完整信息,但主观相继给我们的是一条只包括3块拼图的线索,重要的是,这三块拼图与客观真实的整体相比,都在正确的位置上。我们遗憾地说:主观相继所直接反映的,“只”是世界的一个局部,但同时我们应该肯定地说:主观相继所直接反应的,“是”世界的一个正确的局部①。而这个虽不完整但自身正确的局部,是有用且可靠的。

而且不难得出:康德所指责的主观相继的任意性,其根源在于/事实上等价于:主观视野的局限性。由主观视野的局限,当然能够衍生出一种任意,但这种任意只在于:在第1秒的世界全景中,任意选择一个空间局部“观看”,然后在第2秒的世界全景中,再次任意地选择一个局部“观看”。或者这样比喻:在上述3x3阵列的“海洋”中,主观视野能够任意地选择一条“航线”,从左边游到右边。但每一条任意选定的航线,都记录下关于海洋整体的一个真实的局部。

在把主观相继的“任意性”理解为主观视野的“局限性”之后,康德的如下苦恼也就被化解了:“以这样的方式……凭借我们的知觉将根本不会有一个显像根据时间关系与任何别的显像区别开来,因为把握中的演替在任何地方都是一回事,从而在显像中就没有任何规定显像的东西,来使得某种相继成为客观必然的。”真实而确定,不真实而任意,这是康德想到的两种可能性,但他的盲点在于忽略了第三种情况:真实但局限,从而任意、多样。上述令康德苦于无法相互区别的显像,其每一个都是一个正确的局部。想对外部世界认识得更好,道路不在于从这些显像中甄别出正确的那一个,抛弃错误的另一些,而在于把所有正确的局限的线索综合起来。当然,前提是,这些显像来自于知觉,而不是想象或梦幻。

由此我们得出:主观相继的任意性(局限性),决不意味着它应该受到“不客观真实”的指责,更没有理由说它是“游戏”。相反,它可靠而有用。

现在我可以撤去那个吹毛求疵的前提(A1在苛刻的洞察下必定不同于A2,也不同于A3),并为每一种主观相继辩护:

主观相继A→B→C对一个“传统时间观念的拥护者”而言意味着:我主观上知觉到(并由此相信在客观上也是如此):在第1秒的世界里,有A——但与此同时有没有B和C、以及B和C是什么样的,我根本未予言说;在第2秒的世界里,有B——但与此同时有没有A和C及A和C是什么样的,我根本未予言说;在第3秒的世界里,有C。

另外5种主观相继可类似表达。读者容易检验,这既不引发与常识(任一时刻,A、B、C三者同时存在)的矛盾,又不引发6者之间的矛盾。

我还想用另一个实例更积极地说明,“局限但正确”的主观相继是如何“可靠并有用”的。

四、一个新例子

设想我在远离陆地的一艘孤立的船上,接收远处发来的二进制电码。现在,我的主观相继“记录”了如下数列:0,1,1,0。在上述四个表象之间,我不具备任何决定其顺序的规则,因为我的经验已经告诉我如下事实:0后面既可能是0,又可能是1;1后面既可能是0,又可能是1。按照康德的说法,当没有规则时,表象之间的联结就是一种仅仅主观的相继,而这种相继只是表象的游戏,不能提供任何客观的知识。

由此我们可以说,电码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性,已经证明了康德的错误。但我们还是利用刚刚获得的“主观相继是正确的局部”的结论解释这里的工作原理。

我现在获得的主观相继如下:0→1→1→0。

根据这一主观相继,我能够这样描述“世界”:在第1个时刻的世界里,存在“0”,但是否还存在别的数字及如果存在的话这些数字是什么,我对此诚实地保持“不知道”;在第2个时刻的世界里,存在“1”;在第3个时刻的世界里,存在“1”;在第4个时刻的世界里,存在“0”。而电码的发送者早已與接收者约定好:1个时刻只发送1个数字。

主观相继肯定了一个“局部存在”,约定则对这一局部之外的未予言说的“可能性”进行了修剪。两者的合作使我确认:信号客观上就是0110。

五、结语

国内对《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类比的讨论,主要聚焦于对第二类比结论的解读,但我认为,第二类比的论证本身能否站得住,似乎是一个更迫切和严重的问题。

传统的时间观念,即“主观相继自身直接就是认识客观相继的可靠根据”的原则,并未被房子的例子驳倒,相反在这个例子中(必须引入时间维度——在相继问题上引入时间维度是自然的,正如在此处忽略时间维度是不自然的)及我编造出的例子中能够得到充分的说明——尽管不是证明。

在整个第二类比的论证中,康德实际上未能举出一个实例,以证明主观相继的无效性。而这个环节的缺失,就使得第二类比的结论失去根基,具体地说,以下两个结论都成了可疑的:a.主体要先具备因果性规律的概念,然后才能有时间相继的经验。b.借助于a而得到论证的因果性规律的普遍性。

这似乎意味着,被康德自称为哥白尼式革命的高扬主体性原则的认识论,尽管从思路上给人有益启发,但其结论本身——如“我们之所以能够把它们作为清晰的概念从经验中抽取出来,乃是因为是我们把它们置入经验的,从而经验乃是通过它们才得以实现的”。——并不像康德认为的那样坚实可靠。

注释:

①举例来说,我从未经历过、也没有理由倾向于相信:主观相继会向我们展示如A2→B1→C3这样的东西。

参考文献:

[1]康德,著.李秋零,译.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甄龙.康德“第二类比问题”再探——基于两种因果模式的区分[J].东岳论丛,2014(09):115-121.

[3]邓南海.确立客观相继的因果原理——对康德“第二类比”的“弱读”[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04):12-17.

[4]袁建新.广义还是狭义因果原理的有效性:康德的第二类比到底要证明什么?[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3):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