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庆
师资是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这是教育工作的常识。对职业教育教师的一个特殊要求是,他们不仅要能给学生讲解专业理论知识,还要能给学生示范操作技能,具备这双重能力的教师,我们称之为双师型教师。缺乏实践能力的教师很难成为一位合格的职业教育教师。然而如何获得这种教师对大多数国家的职业教育来说都是个难题。
为了获得这种教师,我国展开了庞大的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的训练计划,比如2015年教育部出台《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试行)》,规定“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在此基础上,许多省市进一步出台了符合各自需要的职校教师企业训练计划,训练时间远远长于教育部要求。为此全国每年要耗费数以亿计的培训经费,而且教师为此要放弃许多休息时间。
问题是这样一个庞大的计划能够真正解决双师型教师来源问题吗?非常怀疑!不可否认,通过这个计划,提高了许多教师对企业工作过程的了解程度,少数特别用心学习的教师的确通过这个计划获得了一些实际工作技能,但他们离“能工巧匠”所需要的技能和经验显然还有相当长的距离。许多国家规定,要在某职业领域中拥有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验才能担任职业院校教师,之所以确定5年这个界线,是因为多数行业要具备基本的完整工作经验至少需要从业5年以上。那么,我们这种教师培养计划,可能让他们积累出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吗?以每年2个月计,要积累出5年工作经验,需要花费30年时间,这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我们这种师资培训计划,即使花费巨资,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教师实践能力缺失问题,它只能给教师提供不断了解行业新发展的机会。
要从根本上解决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缺失问题,只能从教师来源上入手。只要能够从政策上放宽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学历要求,比如放低到本科学历,甚至是专科学历,就完全能够招聘到足够的具有很强实践能力的教师。这是一种非常有效、投入极低,且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因为它只需要对职教教师学历要求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出调整。然而就是这样一种人所共知的途径,却无法采纳,在我们与这条途径之间隔了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是为什么?还是学历至上的思想在控制着我们。我们一方面在大声疾呼:技能型人才也是人才!另一方面我们又只相信:只有高学历拥有者才能胜任教师工作,即使职业院校教师也是如此。职业院校之间比较师资力量时,也一定是要把教师的学历结构放进去的,学历越高,自然认为该所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更雄厚。
对职业院校教师学历的追求,不仅会使教师实践能力缺失这一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甚至会使得一些专业无法招聘到真正合格的教师,比如烹饪专业、美容美发专业等等,因为在大学本科根本就没有对应专业设置,到研究生阶段更是没有。学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会代表一个人的素质,职业院校教师能拥有更高学历当然最好,然而当学历与技能成为一对矛盾时,我们更应当选择技能,因为这是成为一位合格职业院校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教师根本无法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而且他们一旦到了教师岗位上,这一问题基本上不再有希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们到底是要追求指标上的漂亮,还是希望招聘到真正合格的教师?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其实,发达国家普遍对职业学校教师不做太高的学历要求,他们更看重的是教师的技能与工作经验,这些制度非常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美国,美国是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如果要追求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他们完全可以招聘到学历非常高的职业教育教师,但是美国几乎所有州都明确规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只要求本科,有些州,比如俄亥俄州,其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要求甚至放低到高中学历,但他们要求应聘者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并不完全排斥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但缺乏足够工作经验的应聘者,因为有些专业、有些课程对教师的理论知识要求很高,而对工作经验要求相对要低,担任這些课程的教师来自大学毕业生更合适。这种对不同类别教师制订不同要求的制度其实我们过去也拥有过,比如在过去的职校中对实习指导教师的学历就不会做很高要求,可惜后来为了管理的简单化而把这一制度抹除了。
改革职业教育教师人事政策必然会遇到许多非常棘手的制度障碍,然而只有行动的方向对了,问题的解决才有希望。
责任编辑 殷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