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金兰+古复平
[摘 要] 遂川县于2017年3月底完成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工作,是吉安市率先完成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的县之一,就如何完成实现对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笔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 遂川县 三区 规划标注 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 S8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279-01
1 所做的工作
1.1 明确畜禽养殖“三区”划分原则
2013年,遂川县人民政府批转了《县农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遂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划分方案》(遂府办[2013]44号),方案明确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划分原则。各乡镇、村在规划建立畜禽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时,必须经科学论证,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1.2 确定规模养殖场的标准
根据《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达到下列规模标准的为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用家禽存栏3000羽以上、蛋用家禽存栏1000羽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
1.3 科学准确测绘标注
2017年2月,遂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县农业局《遂川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做出以下调整:
一是召开了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强调了工作的紧迫感和重要性。
二是确定了绘制公司:
采用议标的形式,聘请资质齐全的吉安三合测绘公司为我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图测绘标注。
三是对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调查摸底:
2月下旬组织人员分乡镇对现有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调查,并对汇总情况进一步核实。
四是积极开展实地勘测划定工作:
在协商确定采用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图基础数据的情况下,测绘公司到各乡镇实地勘测,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做到边收集边划定,保证地理标注的科学合理性。
五是多部门审核成果图:
农业、环保、水利、国土、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成果图联合审查,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的准确性。
2 取得的成效
2.1 全面掌握遂川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现状
畜禽规模养殖场是此次地理标注工作的基础数据,具体规模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用家禽存栏3000羽以上、蛋肉家禽存栏1000羽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根据调查结果,全县共有70个畜禽养殖规模场,其中生猪养殖场54个,牛羊养殖场11个,家禽5个。并调查了养殖规模、清粪工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利用方式等情况,全面掌握了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具体分布和粪污治理现状。
2.2 精准绘制了遂川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图
本地理标注图分乡镇行政区域标注。对划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和现有规模养殖场按1∶10000标注在行政区域图上,并采用红(禁养区)、黄(限养区)、绿(可养区)、蓝(现有规模养殖场)四种颜色表示,并统计出遂川县行政区域内禁养区范围817.7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26%,限养区569.9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8.1%,可养区1713.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55.9%。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工作的完成对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提供明确依据。
3 下一步工作建议
3.1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饲养管理
对于禁养区和限养内养殖场,严格控制其饲养规模,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对于可养区内养殖场,引导其改进生产工艺和设施,完善配套设备,逐步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2 严格畜禽养殖行政审批工作
对禁养区内一律不准新建畜禽养殖场。对限养区内养殖场,严格限制养殖规模,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可养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和畜牧兽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执行规模畜禽养殖场准入制度。
3.3 逐步启动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搬迁退养工作
處于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由于规划建设、排污治理等原因确需关闭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执行搬迁退养工作。
4 结语
综上所述,遂川县经过 “三区”的规划原则,达到了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从而进一步的明确养殖场的标准,科学准确的规划地理标注图测绘标注。全面掌握了遂川县畜禽养殖场的具体规模和排污治理状况,绘制出遂川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地理标注图。为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奠定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