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
[中图分类号] S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126-02
浙江省浦江县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林区县,林地面积100.6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如何做好绿色文章,该县积极探索建立林地股份化流转机制,让生产要素组合和配置得以不断优化与升级,从而涌现了“林地变股份、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崭新局面。
1 林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的背景和主要做法
浦江县处于浙江省中部,民营经济较为活跃。近些年,进城务工的山区农民不断增多,林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遇到诸多问题:一是由于缺乏劳动力,造成许多荒山荒地,山地资源浪费突出,导致上了年纪的留守村民无工可做,也阻碍了山民返乡创业的意念;二是一些工商业主想进入山区投资林地开发,但由于一家一户的传统经营模式阻碍了山地的流转,让工商业主无从下手;三是山区农民、山林资源与工商投资者之间协调困难。由于林地产权制度和农民契约意识淡薄,工商资本进行林业投资,其安全性、合法性得不到保障。以往工商资本向农民一次性租赁获取林地数十年经营权的模式,投资方与农民摩擦和纠纷不断,使得林地规模经营运作不畅。
针对如此状况,浦江县“啃硬骨头”创新发展,在坚持林地集体所有、不改变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获得收益,进而打开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新路。其主要做法是:
1.1 试点先行,深化股份合作新机制。浦江县选择虞宅乡桥头村作为林地股份制合作社试点村,确定了“农户要自愿、产权必明晰、农民能增收、企业有收益”的试点原则,由农户以书面形式申请入股入社,由村组织对入股面积进行确认,建立农民入股流转林地花名册,做到权属清晰、面积清楚。林地股份合作社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按“一人一票”的办法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林地股份合作社经所在乡镇批复同意后,报县农办核准,由工商登记部门核发营业执照。2012年,虞宅乡桥头村林地股份合作社成立,97户农户加入,合作林地面积1083亩。
1.2 规范办法,稳步推进合作社发展。一是出台政策意见。在虞宅乡桥头村、大畈乡玉山村、中余乡普丰村、杭坪镇程家村四个典型的山区村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浦江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林(耕)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浦江县林地股份制合作社林地经营权公开交易实施办法》、《浦江县示范性家庭林场认定标准》等7个政策办法,建立了林地股份合作社登记、运行、管理和产权交易、金融支持的政策体系。二是出台奖励办法。对林地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新建的林地股份合作社,达到规定的流转时间,一次性给予每亩50元的补助;对在工商部门登记并正常运行的林地股份合作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三是出台服务帮扶机制。林业主管部门专门设立了4个工作组,配合乡镇开展“一对一”的政策服务工作。
1.3 创新分配方式,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一是“保底+递增”分红模式。这种模式主要运用于种植香榧的林地股份制合作社。由于香榧产业前期投入大、经营周期长,因此规定前20年,每年按照当年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年度补偿标准分红;后三个10年间,按5%、10%、15%比例递增分取香榧青果的方式分红,但保底分红不少于每亩300元。本次合同期满后,约定以后每年按香榧青果的25%分红。据此测算,按50年合同期计算,农民每亩林地可分红5万元以上,与之前传统流转模式相比,收益增加了50倍以上。二是“定价+盈余”的分红模式。这种模式主要运用于种植和经营毛竹的林地股份合作社,每年按每亩340元保底定价分红,若毛竹市场收购价提高,则将超额部分折算现金进行盈余分红。三是“定量+利润”的分红模式,每年按每亩产量的一定百分比定量分红。通过创新林地股份合作分红模式,让林农与工商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了农民与工商资本投资者的共赢。
2 “林地合作社”改革成效显著
“新机制”打通了工商资本进入林业规模化发展的“最后一里路”,实现了“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绿”,浦江县因此被浙江省政府授予“集体林权改革模范县”,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肯定。目前,全县共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27家,参股农户3913户,参股林地面积2.3万亩,吸引工商资本10亿多元,成了全国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最多的县之一。
“林地改革”取得良好成效:一是通过林地股份化流转,农民获得了林地股份分红的财产性收入、参加合作社务工的工资性收入,收入由单纯的种养型收入转变为多元化收入。如杭坪镇留家坪香榧基地每年工资性支出就达200余万元。虞宅乡桥头村林地股份合作社与马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结成利益共同体,留守村里的40余位妇女和中老年人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公司每年支付给村民劳务工资80余万元。二是促进了现代林业产业的发展。多形式的林地流转,促进了林产业的健康发展。全县林业产值达40亿元,建立了现代林业综合区2个。全县香榧种植面积达3.8万亩,位居全国之最而被授予“中国香榧之乡”。累计注册家庭林场5个,面积1827亩,其中,云榧谷家庭林场的股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家成功上市的家庭林场。三是打通了资源向资金转变的通道。合作社社员可以向银行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林地股份合作社为贷款的社员提供担保,农民贷款不再困难。如桥头村采用这种方法有39户社员实现贷款,共378万元,全县林地抵押贷款近2000万元。
3 浦江新型“林地模式”带来的启示
浦江县林地股份合作社的创新,是農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新形式,是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新动态。这一具有开拓性的探索实践对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借鉴和有效的启示:
启示之一: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现实矛盾。针对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制约资源充分利用、制约先进技术推广、制约社会资本投入的实际,浦江县直面问题,并从问题出发,派驻工作组进村入户做工作,反复与林农讲道理、算收益、谈远景,比较“一次性模式”与“林地股份分红”的好坏。工作“入心入肺”了,林农也“明白”了,从而促进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启示之二:以民生为导向,切实增进农民利益。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既是改革的初衷,又是改革的目的。浦江县坚持以农民自愿为基础,全面落实“共享”理念,始终把合作共赢和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让林农公平参与、共同分享林业现代化的成果。同时,将工商投资者作为改革的重要方面通盘考虑,让农民和工商资本共享林地改革的红利。“共享”“双赢”成了改革的“推进器”。
启示之三:以改革为导向,全面激活要素活力。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接地气”的改革,才能激活原本散落而沉寂的林地。改革整合了资源、引进了资本、畅通了投资渠道。特别是将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有效明晰了农村产权,促进了林地经营权向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经营大户等集聚,改变了以往老百姓有林地无收益的状况,通过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将林农与工商业主绑成利益共同体,共享成果、共担风险。诸多要素的激活,深化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应运而生,为林地注入了持续发展的“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