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茹
5月14—15日,北京即将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这是我国首次以“一带一路”战略为主题举办的高规格、大规模国际论坛。按照4月18日外交部部长王毅的表述,此次论坛是中国继北京APEC、杭州G20之后举办的又一次重要的国际盛会、主场外交。“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欠发达国家、发展的“洼地”,其中也不乏恐怖事件多发地区。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然会面对诸多安全问题。为继续深究这一课题,本刊社记者采访了知名反恐专家、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院长特别助理、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研究员,为我们做进一步的解读。
李伟首先强调道,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会途经很多战乱与恐怖主义多发的地带,这是安全问题来源的一个方面。我们所要面对的诸多安全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 “一带一路”延线国家。而应该将“一带一路”建设中所要注意的风险范围扩大到广义的 “一带一路”国家,即指的是任何愿意参与到 “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都可以纳入 “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中来。而且此次高峰论坛所邀请的国家也并没有局限于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而是远远超越 “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范围。这就是如何去看待 “一带一路”,我们不能狭义的去看待,去理解。“一带一路”实际上是全球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的结果。
李伟研究员表示在面对 “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安全威胁,首先要明白安全的隐患存在在哪几个方面。第一方面来自战争与冲突所构成的安全威胁。像在叙利亚、利比亚、也门、索马里等国家,还包括伊拉克的一部分地区,对中国企业海外走出去会带来极大的威胁,这类威胁是安全威胁中第一位的。第二个威胁就是当前十分肆虐的恐怖主义的威胁。构成这种威胁的威胁源具有一个多元化的态势。这其中的多元化指的是国际恐怖威胁除了“基地组织”这类恐怖势力,还有其他的一些与“基地组织”并没有关联的,或者说是活跃在其他国家的恐怖威胁,比如我们原来在非洲、南美也均遭受过恐怖袭击,而这些与我们所知道的一些国际恐怖主义的网络并没有很直接的联系,而是与其他类型的一些恐怖主义有联系。这个类型的恐怖主义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都比较凸显。第三个方面的安全威胁来自于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的社会治安问题所导致的安全威胁。这个安全威胁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体现出来的形态是不一样的,这个表现之所以不同,一是因为不同的政府国家的控制能力会有不同,二是由于社会上对枪支的管理不同,有一些枪支虽然只是犯罪团伙持有,但是依然会给中国企业走向海外带来安全上的威胁,这其中包括一些持枪抢劫,入室杀人等事件所构成的安全威胁,也有一些通过持械行为进行暴力威胁的问题,以及一些有组织犯罪的问题,也是导致社会治安动荡、安全问题频发的一个方面。
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无论是狭义上的 “一带一路”的安全风险,还是广义上的,它主要的风险地应该是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这三大洲。而面临的主要形态是战争与冲突所构成的安全威胁,恐怖主义构成的安全威胁,社会治安、刑事犯罪、有组织犯罪构成的安全威胁。
李伟强调,我国的项目、企业、人员在走出去的同时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课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还应该是企业本身。第一,中国企业自身的素质要不断地提高,作为中国的企业要和当地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这是我们能够确保中国企业海外利益安全的一个最核心,最根本的方面。第二,为确保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利益安全,我们需要中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发挥重要作用,包括引导、指导以及其他的一些方面为企业走出国门做好服务。第三,一些中国民间的安保企业在不断地发展。这些安保企业要不断和中国走出去的企业相结合,这是中国自身确保本国企业在海外利益安全所能发挥的作用。第四,确保企业安全要一国一策。就是中国企业要与所在国,主要依托所在国形成一个保证中国企业安全的构架,该架构要根据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法律和做法来具体设计。
从保障中国人员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李伟认为这是一个相对于保障中国企业在海外利益安全的更大的一个视角。因为企业是一个有组织的形态,其自身也具备了一定能够应对安全风险的防范能力。当我们面对这一问题的时候,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很关键的一点就是提前通过官方机构,对一些国家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预警。比如说外交部会对一些地区国家发生的政变、动荡、武装冲突等做出提前的预警。这些方面,我们在土耳其发动军事政变,某些国家发生恐怖袭击活动的时候,会对中国公民发出一些预警。第二,呼吁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去到一些高风险的国家和地区。当然在无可避免的情况下,一旦中国公民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遭遇了安全风险,一定要与我国驻所在国家的使领馆取得及时的联系,获得使领馆的援助。第三,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个人在确定出行时,要对自己将要出行的国家或者地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有所了解。为防止自身成为这些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牺牲品。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依靠所在国,依法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中国政府或者个人确保中国公民在海外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这些安全威胁危害最基本的方面。
之前我国从利比亚、所罗门群岛、也门等国家或地区撤侨都是有预案的,也就是世界各地发生重大的变化或者说是恐怖袭击的时候,一旦出现有中国人伤亡的现象,我国驻当地的使领馆都会启动紧急的预案。一方面他们会尽量去查找、搜救可能在这些事件中受到安全威胁的中国人。对中国公民数量的多少,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均要有所了解,并且要对这些情况给予及时的处理。同时,李伟表示,所有的预案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的形势下,我们制定的预案也是不一样的,我们能做到的就是根据国家以往发生的一些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的完善预案,以保证中国公民在海外的安全利益。
李伟还强调道,对于我国现在是否可以利用军事力量和安保力量走出去,以增强 “一带一路”项目、人员安全感的问题一直被很多智库所探讨,但是我认为我们现在还没有到达这样的一个时机和能力。在这方面我们有美国的前车之鉴,美国当时无论是在军事还是反恐等方面都是世界第一,但是现在美国在世界的安全程度并不是最高的,甚至说美国人在全球的危险程度是最高的。一方面,中国在2016年1月1号颁布实施的反恐法,虽然赋予了我国军队、武警、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走出国门进行“反恐”行動的法律授权,但这个是建立在所在国家邀请或者同意与我们合作开展军事“反恐”行动的前提之上的。另一方面,我们所提的民间安保公司也是另外一层意思。民间的安保公司是根据所在国的一些现成的法律,以及与所在国的一些安保公司来进行充分的合作。中国的安保公司会根据中国的一些企业特点规律来评估在当地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并具体的制定一些安保的方案以及措施,以确保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安全。这与纯粹的使用军事力量还是有差别的。
李伟表示,西方在保护人员安全利益方面的很多经验教训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其中最值得借鉴的是西方国家能够对他们海外利益所在国的国情、人情,包括各个方面情况的了解都很透彻,以及根据当地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来进行一些安保行动。另外一方面,西方在长期以来形成了一些很专业化的民间安保公司,各有所长。有的在安全问题的分析评估上做得十分透彻,有的是在突发事件后人员的安保、应急救援上做得出色,还有的在海外人员的驻地、安保的措施以及防范这些突发事件上做得比较出色。海外的民营安保公司虽然也有很多,但是他们均处在一种术业有专攻的状态。这些是值得我国的一些民间安保公司在发展中不断借鉴的经验。
我国与沿线国家共同就保证中国 “一带一路”项目的安全开展合作时,应当优先考虑当地的情况,现在巴基斯坦就中巴经济走廊会提供专门的政府部门无偿的保护,这是一个形态。另外在一些非洲国家也是由他们的政府来提供一些最基本的,包括军事上的,以及准军事上的保护。这个是不同的国家根据政府间的协议,以及政府间的项目合作来开展的。但是纯粹属于民营的企业,他们如果使用国家力量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可以使用当地的一些安保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把企业聘请当地安保的成本计算到项目里面去。也只有这样,中国公司才能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海外项目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