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仲
文革”十年,事件频出。发生在重灾区教育战线上的“黄帅事件”—— 一个小学生批判班主任老师的所谓“师道尊严”的事,被“四人帮”利用成为“反潮流典型”,在全国教育战线上造成了灾难性影响。“黄帅事件”起始于北京日报社的一篇内参报道——《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我当时是报社内参部一名记者,对发生在“文革”期间的这一轰动全国的事件,现仍有些记忆,回顾往事,汲取教训,很有意义。
一
1973年九十月间,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一小学五年级 (2) 班学生黄帅,用写日记的方式给班主任齐洪儒 (正式刊载时用“齐某儒”)老师提意见,师生之间产生矛盾。于是,黄帅给包括《北京日报》 在内的首都多家报纸写信反映情况。来信主要是黄帅讲自己怎么“挨整”,如“我去上课就是准备挨整”,“老师拍桌瞪眼”,等等。最后调门儿提高到“师道尊严”,如“难道还要我们毛泽东时代的青少年再做旧教育制度‘师道尊严奴役下的奴隶吗?”信中用了不少“文革”期间成年人写大字报的语言,比如“批倒批臭”“划清界限”“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等等。
来信先由报社群工部 (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部) 拆阅登记后,送报社领导审阅批示各业务处室承办。当时报社一把手和主管内参的报社主要负责人,将此信批给内参部,并明确批示刊登内参向上反映。此任务落在了和我坐对桌的、分工负责联系文教卫系统的向美卿身上。
向美卿长我11岁,是1952年参加工作、1954年入党的老同志,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基础理论系,留校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1970年从“五七”干校调北京日报社毛著组担任编辑、记者。为加强内参报道,增加党员力量,1971年初老向从毛著组,我从通采组一起调到内参组,直到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向美卿重新回校任教,我们在内参部 (组) 一起工作了七八年。
老向接到任务后,按领导安排和内参工作的一般程序,去了黄帅所在的学校海淀区中关村一小,先后采访了当事人黄帅、班主任老师齐洪儒和学校领导,了解了有关情况。同时经同意将黄帅的日记带回报社,送给部门和报社领导审阅。领导明確指出,以 《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 为主 (标) 题并加按语编发内参。
我当时除完成内参采写任务外,还肩负部门的一些内勤工作,有机会接触内参稿件的排印、送审和发送,抽空翻过黄帅的日记。我清楚地记得,对记者起草的主要是介绍情况的按语,领导作了较大改动,特别添加了一些当时盛行的语言,如“没有分清路线是非”,“更不深入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息事宁人”,等等。
最后,《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于1973年11月24日在北京日报社编印的第673期 《内部参考》 上刊发。全篇内参分三个部分:编者按、来信全文、日记摘抄。其中日记共摘抄了六篇:1973年9月5日、7日、28日三篇;10月13日、18日、19日三篇。据有关资料披露,“江青的亲信迟群、谢静宜看到此材料后,直接找到黄帅,加以鼓励和支持,并指令 《北京日报》 于1973年12月12日以 《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 为题加按语公开报道”,占了一版右边半个版版面。
12月18日,《人民日报》 转载了《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并另加编者按语。《人民日报》 这组报道,也在一版刊出,占了下半个版版面,同时刊发了 《中关村第一小学教育革命形势大好》 的“本报讯”消息。
此后,北京和全国其他地方的报纸相继宣传了黄帅这个“反潮流典型”,给本来就被“四人帮”搞得极为混乱的教育战线火上浇油,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
二
粉碎“四人帮”以后,随着拨乱反正的不断深入,以恢复高考为标志,教育战线逐步走上了正轨。《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 的直接当事人黄帅一年年长大,成人成才。据报道,她后来考入了北京工业大学,并留学日本,回国后从事出版工作。
《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 的另一位当事人、此内参的采编者向美卿在粉碎“四人帮”后却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一段时间内茶饭不思,有时絮絮叨叨,认为自己倒霉。我当时虽然是党支部委员,又和老向坐对面桌,也只是抽空说上一两句安慰的话:“这种事,赶上谁都一样。”同时,粉碎“四人帮”后调入北京日报社、作为报社党政一把手的黄森,在处理这个与“四人帮”亲信有关联、又有较大社会政治影响的事件中,充分展现出一位老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他在公开场合多次讲过:“在揭批‘四人帮中可能会涉及过去的某些报道,一定把握好政策界限,不能以‘左批‘左。”在对待 《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 这篇内参的采编者向美卿的态度上,他不单是实事求是,更有一种“政治长者”的宽宏大度。
我记得,我和王丰玉 (时任内参部主任) 一起或单独多次就“黄帅事件”与黄森进行过交谈。一次,我们向黄森汇报“黄帅事件”内参刊发前后北京教育界的混乱情况,内参作过多次反映,最严重的是石景山区连续发生学生殴打教师事件。在“黄帅事件”之前的1973年1月12日,石景山区五里坨中学女教师林××,因劝说学生王××不要骂人,被王××用石头打死。林老师是1959年从印尼回国的华侨,此事发生后国内外反响都很强烈。林老师在印尼的父母给中侨委和区教育局写信,“坚决要求××肇事者”。学校的华侨教师表示:“必须严惩凶手,否则华侨无法工作。”据石景山区教育局反映:“近一年来,这个区连续发生五起学生殴打教师事件。”上述情况,我们经过采访核实,于1973年4月16日刊发在第653期内参上,而且将华侨女教师林××被学生用石头打死一事,写在了内参稿件的最开头处,以期引起重视。然而,这个在当时比黄帅与班主任老师闹矛盾的影响要大得多的事件,早发了内参,却没有什么反响,更不用说引起“领导关注”,整顿一下学校的秩序了。同是印尼归侨的黄森听懂了我们“借以表白”的意思。他联系当时的政治大气候,讲起了事物发展中偶然性中可能孕育着必然性的道理,但同时明确指出:要承认事物的偶然性,“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其所指就是“事物发展变化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可以这样发生也可以那样发生的情况”。黄森不是就事论事,而是从哲学的高度分析问题,让人服气。
三
1977年7月底,我刚刚被任命为内参部副主任后不久的一天,在王丰玉支持下,我将黄帅与班主任老师闹矛盾一事内参编发中的一些“过节”,向黄森如实讲了一遍。我告诉黄森,编者按中一些“定性的政治语言”是领导加上的,向美卿撰写的原稿只是一般地介绍了事情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我还冒昧地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一位主要负责人讲过的给新华社记者写内参撑腰的话。我说:“中央高层对采写内参早就有话,‘记者只对事实负责,至于如何评价是领导者的事情。”黄森问我上述说法的出处,我停了下,说:“刘少奇说的。”他马上跟进,说:“少奇同志说得对!黄帅的事记者不负主要责任。”我眼前一亮,又听黄森补充了一句:“今天谈话的意思可以转告向美卿同志,但限定在内参部。”我向王丰玉汇报了黄森的意见后,我俩郑重地向向美卿转达了黄森的意见。我记得,谈话还没完,向美卿突然起身,双手捂脸跑出了办公室。在老王的示意下,我跟了出去,站在女卫生间门外张望,不时听到她的抽泣声……过了一会儿,老向走出了卫生间,用冷水冲过的双眼仍然噙着泪花。我陪她回到办公室,她“不好意思了”的话刚一出口,老王马上接过话茬,说:“好了,报社一把手正式表态了,黄帅的事过去了,美卿同志放下吧!”这时老向有了笑容,心里得到了些许宽慰。
上述情形,过去了几十年,一些具体情节仍然留有记忆,原因不外乎是:“黄帅事件”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影响很大,教训深刻;在历史转折时期,黄森在处理“文革”期间发生的跟人有关的问题时,不但有着很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同时也体现出这位1936年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对下属的宽厚和爱护。
(选自《党史博览》2016年第7期)
小 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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