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措施

2017-06-10 18:59胡勇盛
现代农业科技 2017年8期
关键词:新常态基层

胡勇盛

摘要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我国呈现出了多种新常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即是社会治理新常态的主要体现之一。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新常态下推进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相应措施,其中包括运用多种途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定期开展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理顺内外关系、形成执法合力等,以期为新常态下推进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业行政执法;基层;新常态;推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 D92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8-0263-01

“新常态”实质上是指从原来的状态转变为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是一个升级、转型、调整、优化并行的过程,也是深刻变化、持久变化、全面变化的新阶段、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我国呈现出了多种新常态,包括生态文明新常态、文化强国新常态、经济新常态、社会治理新常态等。对这些新常态予以主动适应、有效把握,能够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效果,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即是社会治理新常态的主要体现之一。本文就新常态下如何推进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1 运用多种途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

基层农业部门应该结合省(区)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抽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农业科技人员组成法律法规、农业科技宣传团深入各个乡镇,手把手教广大农民进行真假农资鉴别,告知广大农民如何鉴别真、假种子及购种需要的手续,并且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1-2]。

与此同时,基层农业部门还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查农资经营户农药经营资格、农药登记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登记备案以及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售假劣种子、肥料包装标识不规范、有效成分不足、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行为。例如某县农业局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农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近阶段先后共立案查处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2起,没收假杂交水稻种子760 kg。在进行农资市场清理整顿的过程中,依法查处某镇王某涉嫌经营假冒杂交水稻种子Y两优8号,当场依法查封涉嫌假种子127小包;当天下午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城关镇农资经营户刘某的农资仓库依法查封涉嫌假冒Y两优8号稻种77小包,经调查取证,刘某先后购进10件(每件60包)另24包,并先后销售给邹某和徐某7件,目前此案正在深入调查取证和依法查处之中[3-4]。

2 定期开展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加大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办案能力与案卷制作水平,各地农业部门应该定期开展农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典型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等,并且还要适当补充实际案例说明,传授执法经验。与此同时,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知识能力检测考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知识进行综合性测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排名,通過能力检测考试,增强执法人员自学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执法业务水平。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拓展基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层面,使其开阔视野、明确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增强农业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保证农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3 理顺内外关系,形成执法合力

基层农业部门在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时,务必要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周密安排,从局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检测中心等单位统一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集中开展检查行动,发现问题归口解决,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既有综合性、更具专业性,进而有效化解一个单位单独执法力量不足和各个单位多头重复执法的矛盾。并充分发挥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线长面广、联系群众的优势,把监管的触角向基层延伸,使其信息来源更广、反应更加灵敏。主动与工商、电视台等部门领导沟通协调,牵头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统一执法车队的宣传标识、人员分配和行程安排,请电视台记者专题跟踪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和威慑力。在农资市场专项整顿中,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工商、食药、公安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而使整个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更加有力,提升监管执法的效能。

4 参考文献

[1] 陈利.农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6,15(2):120-125.

[2] 于妮.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难点与建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6,14(6):102-105.

[3] 夏宇志.关于促进农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思考[J].中国农业信息,2016,17(13):156-162.

[4] 刘启亮.开展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探[J].农业技术与装备,200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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