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丽++娄俊启
摘要: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全国乃至各省市都在积极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进行了研究探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葫芦岛;节约集约用地;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11.018
1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逐级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以绥中和建昌为试点,加快市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整合国土、农业、水利等有关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继续强化工业废弃地专项整治,实现整治目标。
2严格规划计划管控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产业集聚中的引领作用,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工业集中区和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公开出让工业项目新增用地时,按照园区与产业相互选择的原则,推行“重大项目靠点供、民生项目靠计划、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对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有效拓展用地空间。
3严格控制用地标准
建立工業项目用地准入制度,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落地。严格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产业用地目标推进。严格工业用地使用条件。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注册资金、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要求。北港工业园和白马石园区入园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高新产业园区项目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杨杖子经济开发区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的不予单独供地,(供参考)县域工业项目自行设定最低限额。申请增资扩建用地的,将已有的土地与新申请用地数量一并计算用地指标。
4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对于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必须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做进一步探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出台城中村改造用地支持政策,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支持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有厂房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第三方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土地政策。对项目投资大、产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小、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按国家发布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供参考)。其他工业项目逐步实行以市场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出让。
5加强用地批后监管
积极探索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建立项目用地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国土部门依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明确有关内容对项目实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发改委、城建局、国土、环保、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分类处置存量土地,对各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地毯式调查,对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建立台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分类处置。坚持存量土地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新建项目必须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推进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加快土地利用监管信息化步伐。
6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
凡是存量工业项目向上、向下拓展发展空间,不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各县(区)工业集中区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评价结果与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逐步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适时更新评价制度。我市下一步需要开展市级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对土地利用效率高、盘活低效利用土地效果好、综合经济效益及亩产税收名列前茅的企业进行激励;对节约集约用地较好的县(区)优先安排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节约集约用地较差的县、区予以通报,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7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限期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实现“双零”目标。加强动态巡查,强化土地利用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强化土地联动执法,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果。公开查处一批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提高土地执法的震慑力。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年度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必须控制在2%以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化解涉土信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8进一步加强以政府为主体的共同责任机制
市、区政府必须有意识地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制定出符合本地工作的具体措施。发改委要按照产业政策对建设项目行业准入、投资规模、投入产出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严格监管;城建局要严格按照城乡一体规划出具规划建设用地条件,并严格核查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强度执行情况;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密切,共同形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
9逐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引导
加大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地资源稀缺形势、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增强社会各界对土地有限资源的忧患认知,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
作者简介:郭艳丽,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
通讯作者:娄俊启,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