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国春
4月2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全国文明城市”里的不文明现象:在一座全国文明城市的公交站台上,乘客一路小跑的上车方式是司空见惯的,可公交车上的广播却是这样提示乘客的:“车辆进站,请在道沿上等车”;在一些保持着“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老旧小区,从路边经过,远远地就能看到白花花的一片小广告;在一座全国文明城市规模宏大的客运中心,車站匝道上一溜全是尿渍,有刺鼻的难闻气味,让人难以呼吸……类似上述情况还有很多。现实之中,我们有的城市一旦创建成功,真正评上了“全国文明城市”,便认为万事大吉,放松了对城市文明的保持工作。如果松一松、停一停,就会前功尽弃,出现反弹。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能够检验城市文明的真正厚度。由于这一荣誉含金量高,评选标准严格,因此在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中都是严格要求,强化管理,不遗余力,奋力争先。通过文明创建,城市更清洁更漂亮了,道路交通更通畅了,窗口服务更贴心了,市民办事更方便了,文明素质普遍提升。整个城市的“硬件”和“软件”都得到洗礼,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成果。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努力,但保持文明城市的称号更为重要。被评上“全国文明城市”的地区应该站在更高、更新的起点上全面巩固创建成果,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为原则,再度扬帆起航、勇往直前。
文明创建绝不是一种应付检查的活动,切不可是运动式、突击式的,它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文明创建,老百姓的满意最重要,必须常抓不懈。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建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创建没有终点,只有永远。
文明创建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