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鄂伦春族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民族。当孩子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施以传统的礼仪教育,因而每个人都懂得和遵守民族礼仪,并一代代地传承下来。鄂伦春族礼仪民俗音乐,无论是婚嫁民俗歌曲,还是丧葬民俗歌曲,都独具特色。本文对鄂伦春族仪禮民俗音乐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鄂伦春族 仪礼 民俗音乐
一、婚嫁民俗歌曲
鄂伦春族反映婚嫁的歌曲非常多,按婚嫁的程序基本可以分为求亲、定亲、过礼、成婚这几个步骤。黑河地区,新鄂鄂伦春族乡流传着一首传统的《婚俗歌》,这首歌曲比较典型地记录了鄂伦春族婚姻缔结的情况。
歌曲中“亲家歌手对歌子”的“亲家歌手”,就是男女双方所请的媒人。男方歌手提出求婚:“……把你的女儿许不许给我?给不给呀该决定了……”而女方的歌手按照习惯先要推辞一番:“……我的女儿还娇嫩啊,连顶针都不会拿,做皮活儿她刚刚开始学,怕是不成吧……”从媒人们所唱的歌词中我们可以看出,求亲、定亲是有一套固定的习俗程序的。
既然定下了亲事,在娶亲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歌曲《过彩礼》当中唱道:“……为给儿媳妇过彩礼来到你家……亲家亲家我的好亲家,明年娶亲咱再见吧!”说明过彩礼这一环节是在定亲之后、娶亲之前,并且彩礼的数量要由男女双方家事先商定。视男方家的经济状况,一般是要马两三匹,野猪两头,酒30—60斤,也有个别女方家要七八匹马的。送彩礼时,要请女方父母先过目,主要是马匹,满意后才收下。在《呼玛河的亲家》中出现的“明天清晨,我要驮着三十七斤酒”,就是描述过彩礼的。过礼当天,女方家要请全“乌力楞”的人吃喜酒,用男方送来的肉、酒款待客人。
有关于结婚这一阶段的民歌很多,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娶阶段的歌曲
在婚礼当天,当送新娘的队伍快到男方“乌力楞”时,新郎率领本氏族的兄弟们出来迎接。这时,双方“库达”(亲家)和“库达呼”(亲家母)开始对唱。
(二)表现抢婚风俗的歌曲
《爸爸送我的彩马》中有“猎马全身要插满鲜花,不挂满绸带我就不骑它”这样的唱词,这是反映鄂伦春族抢婚习俗的。结婚前,未婚夫来接亲时,爸爸送给女儿一匹快马,马身上插满鲜花,挂满绸带。姑娘的马先跑出去,未婚夫在后面追,如果能抢到一朵花或一根绸带,姑娘就得跟着走。
像这样的抢婚习俗已经是结婚仪式的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成为一种符号,基本上等同于土家族的女子出嫁唱苦嫁歌,汉族的女子出嫁坐上轿子要回头望。从另一方面看,抢婚的这一过程也有讨彩头、讨吉利的意味。鄂伦春族作为以游猎为生的民族,对他们来说,挑女婿首先就要看他是不是一个好猎手,新郎能追上新娘的彩马,说明新郎的骑术精湛,身手矫健,这都充分体现出鄂伦春人对好猎手的看重与推崇。
鄂伦春族在解放以前还存在另外一种抢婚习俗。当少妇丧偶,又没有孩子时,其娘家可以把她另许配人家。如原婆家不同意她改嫁,娘家人同新许配的男家及其亲友可以一起抢亲。抢亲的人们突然闯进“乌力楞”,将女子从其婆家的“斜仁柱”中抢出来,原来的男家就无权再留女方。这种抢婚习俗发生在对偶婚时期。在鄂伦春族中,新中国成立前实行的抢婚习俗只是它的残余形式,但是,由此可以看出早期在鄂伦春族中是存在过对偶婚制的。表现这种抢婚的歌曲有《抢婚以后》。
(三)典礼阶段的歌曲
鄂伦春人办喜事的习俗是一边对歌一边喝喜酒,喜酒桌上比歌争高低。在婚礼上,男女双方都请来名歌手,来演唱这种婚礼歌。像《婚礼上对歌手的对唱》,是一首诙谐、烘托婚礼现场喜悦气氛的歌。原歌有着大段的成套歌词,但是歌手们在演唱的过程中,除了保留原词的大部分内容,经常也会依现场的实际情况自行替换或改编歌词。男女双方的名歌手经常还会即兴发挥,精彩斗歌。
由于国家婚姻法的广泛宣传与贯彻,男女平等、婚姻自主、不收彩礼等观念也深入鄂伦春人的婚姻观。变化最为显著的就是这些传统的婚嫁程序发生改变或简化,伴生于传统婚礼的婚嫁歌曲也逐渐少有人会唱了。
二、丧葬民俗歌曲
鄂伦春人对死看得很开,因为他们信奉万物有灵,并有着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死之后只是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了。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死去,会被认为是享福去了,这种观点很像汉族所说的“喜丧”。逢有家里上了年纪的老人去世,亲友们以及来送葬的人并不过分悲伤,而是聚在一起有说有唱,多是回忆死者生前的美德等。出殡时,有的要请萨满前来祷告,送走亡灵。因此,丧葬歌曲也大多数是萨满调,可见鄂伦春族丧葬民俗中的歌曲带有很浓厚的宗教色彩。
宗族成员集体参与的民俗事件按参与时机划分,比较重要的一类即为随时发生而闻讯前往参与的,如生诞、丧葬、家庭救助等。《上坟》就表现了宗族成员参与葬礼的民俗活动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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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关志英,女,研究生,黑河学院音乐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少数民族音乐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