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自2014年10月被列为全省首批水权改革试点以来,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以及省、市、县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为水市场的建设运行奠定了基础,对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1.召开农业用水确权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初始水权确权登记。
2.将水权全部落实到用水户,为用水户核发水权证,建立水权有偿转让制度,推进水市场建设。
3.向广大农户印发《农业水权水价改革宣传手册》7万余本。
4.利用电视台发布水价改革公告。
5.对全县所有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发证,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签订管护协议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末级渠系工程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6.成立了县级农民用水者总会,并依托4个乡镇水利站成立4家区域性用水协会,建立了“县总会+区域协会+村用水小组”的管理模式。
7.配套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对项目区机井、扬水点等供水工程安装计量及传输设施,全面推行终端计量供水。
8.编制《献县“超用加价”模式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促进节水、保障供水和工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