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

2017-06-03 00:15徐志刚王文锋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
关键词:处理防范措施互联网金融

徐志刚+王文锋

摘 要: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与金融深度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新兴行业,本文就目前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系统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处理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电子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指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有机融合生成的一种新型资金融通模式,例如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和众筹融资等。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下,央行曾指出目前互联网金融业蕴藏着巨大机会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蕴藏着巨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现实状况也证实了风险的存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3年年报显示,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已经超出现有监管界限,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已经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经营,只有先正视目前出现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就此进行分析,才能找到应对风险的措施,最终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机构面临的风险和用户面临的风险。

(一)机构面临的风险

1.挤兑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挤兑风险是金融风险中最常见的风险,挤兑风险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因素,因为一个谣言、一次突发事件就有可能动摇人们对金融的信心,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是与货币基金相对接的,当货币基金爆发挤兑风险时互联网金融主体也必定会遭受到损失。

2.互联网技术管理风险

互联网技术管理风险几乎是所有互联网业务的通病,主要体现在操作风险和安全风险两个方面,互联网金融依托于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发展是建立在虚拟数字基础上的,其自身的缺陷会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

3.犯罪风险

近年来,互联网犯罪已经成为四大主要经济犯罪类别之一,并且成为影响金融行业第二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普遍共性是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分布广泛,直接损失难以估算。

4.信用风险

因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准入门槛较低,用户只要在互联网机构提供的平台上简单的注册就可以进行交易,即便在注册时要求客户填写准确的基础资料如身份证号、姓名等,也不可避免注册用户在填写时造假或隐瞒。同时对这种线上的交易,金融机构也很难对用户进行信用评估,在现在信用体系缺失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机构难以保证可以与用户如实完成交易,如果因交易产生损失,将会给后期的金融机构的追责增添困难。

(二)用户面临的风险

1.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用户的利益与其机构密切相关,互联网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倒闭或机构存在故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提供不实交易信息、巧立名目收费扣费或暗中转移用户资金等不诚信经营行为都会给用户带来损失。

2.信息安全风险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总会接到各式各样的骚扰电话,有一些电话甚至连自己的身份信息都了解的一清二楚,那是因为用户要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是需要在注册时填写自身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的泄露有些是因为金融机构的网站被侵入导致信息泄露,还有些是因为金融机构自身暗中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并非法转卖导致信息泄露,这些信息的泄露势必会给用户的日常生活带来各种麻烦和损失,甚至会在一些电信诈骗中被不法分子利用。

3.权益维护风险

用户权益维护的风险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发展迅速,但在立法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二是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用户在出现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后,监管部门既无法及时的履行监管职责,也无法对用户受损的权益进行有效追回和弥补。

三、互联网风险的防范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当下暗藏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如何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是规避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在互联网金融这样一个大领域内,互联网金融发生风险后牵扯到的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和用户的权益,还可能牵扯到社会的稳定性,因此做好互联网金融防范措施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用户三方的通力协作。本文就从三方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首先应当建立互联网金融全面规范的法律法规,包括对不同种类互联网金融的组织形式、资格条件、业务范围和进入退出机制进行详细的限制与说明;其次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进行立法,确定监管原则与界限;再次针对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对个技术环节出台相应的技术规章和国家标准,对现行存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作出整改和检测;最后就互联网金融用户的权益保护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因互联网金融管理问题或技术问题等原因造成用户损失时可以及时有效的追回。

(二)加强监管力度

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做到以下几点:①明确不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主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的情形;②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并对当下已经存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管理,取缔那像不合规定私自设立的机构;③设立惩戒机制,对管理与操作不和规的金融机構给予相应的惩罚;四、与国外成熟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合作,借鉴国外优秀的模式和经验完善我国的监管模式。

(三)用户的保护

①对用户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关知识的普及,加强法律意识的宣传,提高用户的风险意识;②建立权威的互联网金融咨询平台,为用户提供问题解答,减少用户因理解偏差和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三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在宣传产品是进行必要的风险明示,让用户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能及时了解;四、提供用户维权渠道,积极解决用户因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违规运营所造成的损失。

四、结语

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中,只有政府、互联网金融机构、用户三方共同合作,相互监督,加快立法的制定,加强监管的完善,建立行业标准,推进行业自律,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用户权益的保护,才能在可控的风险下满足各类投资者对金融的需求,最终达到促进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郭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年第19期.

[2]刘军鹏.《我国互联网金融几种典型模式探析》,《中国商情》,2013年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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