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胜利
017年3月,由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GTT)与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检纺织服装服饰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GTT 2017纺织服装服饰检测技术交流研讨会在广州举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服装行业相关标委会的多位专家出席会议,来自全国66家纺织品服装服饰检测机构的130余名专家和技术骨干参加了此次研讨。GTT已连续9年成功举办此项检测技术研讨会,会议为全国纺织服装检测行业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交流平台。
与会各位专家围绕纤维成分含量分析检验、化学分析检验、羽绒检验、色牢度检验、物理指标检验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热烈讨论,对标准中不易理解的规定和检验实际中难以把握的操作进行统一规范,并达成共识。本刊选取其中30个研讨议题及答案,同各位纺织服装行业同仁共享。
一、纤维成分含量测试
1.如何对“弹性聚酯复合纤维”进行定性鉴别?
答:可通过手感目测(如拉伸等),结合燃烧法、溶解法、红外光谱法、横截面形态特征(显微镜法)及DSC测试对纤维的弹性、聚酯复合特性进行确认,最终判定是否为“弹性聚酯复合纤维”。
2.丝光棉常用的鉴别方法有哪些?检测结果如何出具?
答:主要依据FZ/T 01057.3—2007(2014)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第3部分:显微镜法》中丝光棉纤维的横、纵截面形态特征,同时结合样品手感、光泽等进行综合判定,样品丝光钡值的测试结果可以作为鉴别的辅助参考依据,结果出具为:“棉(丝光)”。
3.如何做好再生纤维素纤维与棉混纺样品的定量分析?
答:选用溶解法测试时,对深色样品最好做脱色的前处理,同时注意甲酸氯化锌溶液的配置与保存,注意观察溶解剩余物中有无再生纤维素纤维的残留,还要注意受损棉纤维部分溶解或降解导致再生纤维素纤维含量测试结果偏高的情况;可疑时,要密切关注溶解时间对检验结果的影响,或采用物理法定量。
二、色牢度检验
4.采用GB/T 5711—2015《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检测时,发现某些印花干洗后会脱落沾在贴衬上,且每次沾在贴衬的部位不同,导致多纤维贴衬结果有差异,出现此种情况应如何出具检测结果?
答:可采用单纤维贴衬织物进行试验;或者采用多纤维贴衬织物时,按实际情况评定沾色级数,并注明印花脱落导致变色、沾色的情况。同时提醒企业该样品不适合干洗。
5.GB/T 5711—2015《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与GB/T 5711—1997《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相比变化很大,旧标准考核溶剂沾色而不考核贴衬沾色,新标准考核贴衬沾色但不考核溶剂沾色,两个标准应如何选用?
答:1)当产品标准注明日期引用GB/T 5711—1997时,按1997版标准要求测试;2)当产品标准未注明日期引用GB/T 5711时,考核指标中注明“溶剂沾色”时,仍采用1997版标准测试;考核指标中注明“沾色”则采用2015版标准测试。
6.GB/T 7066—2015《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沸煮色牢度》中组合试样操作,同一样品毛贴衬紧贴玻璃棒卷绕和远离玻璃棒卷绕沾色程度可能会有差异,如何出具结果?
答:建议注明试验时紧贴玻璃棒的贴衬,并避开卷绕痕迹部位评级。
7.GB/T 392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GB/T 1249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标准中规定:多纤维贴衬织物,根据试验温度选用,在某些情况下DW贴衬也可用于60℃的试验。具体如何执行?
答:含有羊毛和醋酯纤维的多纤维标准贴衬织物(DW),多用于40℃和50℃的试验,某些情况下也可用于60℃的试验,需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8.对于人造革(染色机织物为基布)服装面料,客户要求测试色牢度时,如何选择贴衬织物?
答:采用单纤维贴衬织物试验时,贴衬的选用参照基布,单纤贴衬交叉包覆于试样正反面;采用多纤维贴衬织物试验时,将多纤维贴衬织物分别贴在织物的正面和反面,制取两个组合试样进行试验。
9.吊牌中标注有5%以下的其他纤维,在做色牢度试验时,单纤贴衬如何选择?
答:如其他纤维为单一组分,按相应成分选择贴衬;如其他纤维为多组分,则选择贴衬时可不考虑5%以下的其他纤维。
10.既有革、又有织物的腰带,执行QB/T 1618—2006《皮腰带》标准时是否需要考核织物部分的色牢度?
答:QB/T 1618—2006标准中规定分别在带面、带里进行检验。委托检验时皮革按照QB/T2537—2007(2009) 《皮革 色牢度试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测试,织物可按GB/T 3920—200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检验。
11.如何测试打孔/编织类皮革材料摩擦色牢度?
答:由于测试表面不平整,测试时毛毡会摩擦到编织带/孔洞的横切面部位,检验时应避开不予测试摩擦色牢度。
12.如何对绒面革摩擦色牢度进行评级?
答:绒面革按照QB/T 2537—2001《皮革 色牢度試验 往复式摩擦色牢度》测试摩擦色牢度时,毛毡上可能会沾有掉落的皮绒,造成毛毡在视觉上沾色严重。皮绒是样品本身由于摩擦而掉落的物质,并非掉色,应尽量去掉皮绒后再进行评级。
13.皮腰带、票夹摩擦色牢度测试摩擦次数如何统一?
答:QB/T 1618—2006《皮腰带》、QB/T 1619—2006《票夹》中摩擦色牢度项目未写明具体摩擦次数,实际测试时参照QB/T 1333—2010《背提包》标准的要求,干擦50次,湿擦10次。
三、化学检验
14. 偶氮测试过程中如果样品中芳香胺的检测结果超过该物质的线性范围,如何进行定量?
答:这种情况可采用的定量方法有两种,(1)用检测结果附近浓度的标样进行定量;(2)稀释样液至线性范围内后定量。
15. 关于GB/T 19941—2005《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中4.4.4提到“放置60 min,但不能超过180 min”。有些皮革样品前处理放置60 min上机与放置180 min后上机测试结果差异较大,是否统一采用相近的衍生时间?
答:该过程建议在60min~80min内完成,即60min后即可上机测试,该做法已在皮革行业形成共识。
16.GB/T 30157—2013《纺织品总铅总镉含量的测定》实际操作中对于涂层粘合非常牢固的纺织品,如何有效剥取纺织品上的涂层?
答:通常采用有机溶剂(丙酮:乙醇=1:1)对涂层样品进行溶解、刮落、挥干后取样进行消解测试,该方法能使大部分的涂层与基布有效分离,且减少基布对涂层测试的影响。
17.纺织品抗菌测试试验中FZ/T 73023—2006《抗菌针织品》(章节D7.3.5),GB/T 20944.2—2007《纺织品 抗菌性能的评价 第2部分:吸收法》(章节11.5),GB/T 20944.3—2008《纺织品 抗菌性能的评价 第3部分:振荡法》(章节11.5)等抗菌标准中关于平板菌落计数的原则是:“培养后,计数出现30个~300个菌落平皿上的菌落数(CFU)。” 只要满足此条件即可进行计数。若有连续两个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的范围内时该如何计数?
答:建议上述标准修订时,平板菌落计数参照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18.GB/T 22807—2008《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中规定:“如果检测到的六价铬含量超过3mg/kg,应将测试溶液与标准溶液的紫外光谱相比较,以判定阳性结果是否由干扰物质引起的。”但是,相同样品参考ISO 17075-2:2017 《皮革 化学试验 六价铬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色谱法》,采用液相色谱法采集目标峰的光谱图,样液与标准溶液的光谱图却保持一致,如何处理?
答:若样液与标准溶液的紫外光谱图不一致,可用液相色谱法再次进行确认,但方法标准GB/T 22807—2008中并未要求按照液相色谱法进行确认,因此建议在报告中注明确认的方法。
19.皮革样品采用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检测禁用偶氮染料时,出现个别物质气质结果与液相结果相差很大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GB/T 19942—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中有明确规定检验方法,即使有气质与液相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也应按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出具液相结果。
四、棉胎、羽绒检验
20.GB/T 22796—2009《被、被套》标准中,一等品及合格品填充物品质要求:无明显杂质。当被芯以棉花为填充物时,如何界定有无明显杂质?
答:该标准引用了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可依据GB 18383—2007第4.1.6 条: “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中的絮用棉纤维的含杂率应不大于1.4%”判定有无明显杂质,若含杂率≤1.4%,即为无明显杂质;若含杂率>1.4%,即为有明显杂质。
21.FZ/T 73053—2015 针织羽绒服装防钻绒取样时,若服装底部为圆形、异形或以针织罗纹下摆为收口边,该如何取样?
答:1)若服装底部为圆形、异形、或以针织罗纹下摆为收口边时,取样方式是取羽绒填充部位底边30cm作為基线,裁取顶边与两条竖边,服装底部不做裁剪,保留在样品上,底部不涂胶水,保留原羽绒成品缝线;2)如服装底部有非羽绒填充物下摆,保留下摆,不做裁剪,样品有效尺寸从有羽绒填充物的部位开始量取。
22.GB/T 14272—2011 《羽绒服装 》若羽绒服表面为菱形或小方格,如何测试?若羽绒服绗线间距大小不一,如何取样?
答:1)羽绒服表面为菱形或小方格,建议客户提供面料采用方法B测试。2)若绗线间距都在方法A规定的90mm~130mm之间,与客户确认测试部位;若绗线间距部分在范围内,部分不在范围内,选取绗线间距在范围内的部位。3)如果背部无法取样,而袖部或其他部位能满足取样时,先确认是否与主身为相同布料,并在报告中备注取样部位。
23.羽绒检验中,对于鹅鸭特征不明显的羽绒样品,如何做种类鉴定?
答:建议采用IDFB—2015 第12部分《日本羽枝顶端分类法 》 进行种类鉴定。
24.按照FZ/T 73053—2015《针织羽绒服》标准,如果使用说明仅标注了绒子含量,绒子含量的允许偏差如何界定?
答:建议参照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含绒量的允许偏差进行判定。
五、物理检验
25.有些产品标准仅规定水洗尺寸变化率测试依据GB/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标准执行,未规定具体的洗涤程序,如何进行检测?
答:建议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中的洗涤符号选择洗涤程序,一般机洗标识采用5A程序,缓和、非常缓和机洗标识采用7A程序,手洗标识采用仿手洗程序。
26.GB/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规定“将脱水后的试样悬挂在绳、杆上晾干”,对于杆或绳有何要求?
答:针织布料按标准GB/T 22848—2009《针织成品布》要求,洗后穿在直径为(20~30)mm的直杆上晾干;建议机织布料可参照GB/T 22848—2009执行,样品对折搭晾在直杆上,标记尽量避开圆杆,经向垂直地面;机织服装可采用衣架悬挂晾干。
27.GB/T 81007—2012《单、夹服装》4.4.6条款规定丝绸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按GB/T 18132规定执行,蚕丝≥50%的成品采用7A洗涤方法,这里的丝绸产品应如何界定?
答:纤维成分含有蚕丝或绢丝的丝织物按GB/T 18132《丝绸服装》执行,面料含蚕丝≥50%的短纤纺纱、织造的成品采用7A洗涤。
28.图示婴幼儿上衣门襟系带(长度均≤140mm),是否属于腰部绳带?如何考核?
答:1#、2#,不属于腰部绳带,按长度≤140mm考核;3#、4#,属于腰部绳带,按长度≤360mm且不超过服装底边考核。
29.中袖袖口处的绳带,是参照长袖还是短袖要求考核?
答:以袖口是否超过肘关节来确定长短袖,肘部以上按短袖考核,肘部以下按长袖考核。
30.仅检查使用说明项目,是否要验证纤维成分及含量等内容的真实性?
答:不需要验证,但要备注相应的说明,如“不包括内容真实性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