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霞
摘 要: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等趋势日趋严重,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我们要共同做好预防工作,正确引导青少年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的发生。当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着力点”在于注意营造和谐家庭、加大学校的法制教育比重、发挥社会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中坚力量、做好不良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犯罪;违法犯罪
目前我国青少年约有4亿多,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但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已经从50年代的20%至30%上升到目前的70%至80%,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预防青少年犯罪关键是要形成合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那么,具体着力点在哪里呢?
一、着力点一:重视家教方式,正确引导亲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而大量的事实表明,恶劣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孩子犯罪的直接原因,具体表现为:(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和要挟手段不断升級。插足社会后,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心理上的“不平衡”;(2)有的家庭经济差,平时很少给孩子零花钱,在攀比趋势下,一些孩子便去偷抢;(3)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满嘴脏话、在家乱摔东西,给青少年造成心理伤害;(4)父母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子女的过错、学习成绩不理想等,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孩子的心理扭曲;(5)父母的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孩子世界观的形成;(6)父母没有履行好法定监护义务,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
马卡连柯曾经说过:“教育是一个意义最广泛的社会过程,一切都需要教育,人、事物、现象,但是,首先和最多地需要受到教育的,则是人。其中占第一位的是父母和教师。”无数事例说明,家长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提高家长的素质,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家长要加强和子女的情感沟通,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爱,驱散阴暗的心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家庭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尊重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让孩子充满青春的活力,健康幸福地成长。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和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二、着力点二:加强学校教育,营造轻松氛围
学校教育有着比其它教育更丰富、更全面、更系统的优势,学校教育的职能和地位使它对青少年施加的影响更加具有权威性和实效性,更易于被学生接受。
1、学校应该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从而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防线和主阵地
学校要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同时要加强德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思想品德修养。加强德育教育工作,既要抓好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文化教育,又要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治校,依法育人,有效遏止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提高其选择力和免疫力。
2、努力为学生减轻压力,营造轻松的学习氛围
学校应努力丰富教育内容,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要让孩子们感到学习是件有意义的事情,尽量多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学习压力和心理烦恼,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将心理辅导寓于教学和教育之中,及时化解学生出现的心理问题,从而使他们在学习中得到欢乐,受到鼓舞。
三、着力点三: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督
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应做到以下几点:(1)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社会来关心和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2)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3)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周围环境的综合治理,为学校教育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在学校附近严禁开设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4)要加大打击黄、赌、毒等社会毒恶现象,对危害社会的小群体和小团伙要严防狠打,努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方净土。
四、着力点四:关注特殊群体,做好帮教工作
随着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失足青少年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有的甚至已经“二进宫”、“三进宫”。在面向全体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特别关注失足青少年和边缘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失去家庭温暖和失去家庭保护的未成年人,有关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特别关心、教育和保护,对生活有困难的应给予经济扶助,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对于失足青少年,社会上往往有人会戴“有色眼镜”看待,敬而远之,而有些家长则是“又爱又恨”,恨其不争,甚至丧失信心,但毕竟又血肉相连。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一定不能歧视他们,要给予更多关心和帮助,因人因事地对症下药,帮助他们重树信心,防止他们重蹈覆辙。公、检、法、司、教育、共青团、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都要积极做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在更加包容和开放的社会形态下,犯了错并不等于终身背上精神的枷锁,一辈子都要低头做人。只要自己努力、发奋,完全可以改头换面做人,完全可以有自己的建树,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广州市白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白云区团委从1994年开展“金不换工程”以来,建立了共青团特邀陪审员队伍,对少年犯进行庭前、庭中、庭后的帮教工作,并争取劳动、教育部门的支持,为被判处缓刑、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等失足青少年解决就业和重新就读问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充满阳光,人间充满爱”,从而重树信心,重塑人生,大大减少了失足青少年“无出路、走旧路”的重新犯罪问题,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社会化难题,我们应该呼吁全社会,动员一切力量,使家庭、学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广泛的权益保护、思想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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