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字知识传播”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2017-06-02 10:59张大伟
新闻爱好者 2017年5期
关键词:数字生产

张大伟

鉴于数字知识传播对国家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意义,数字知识传播对原有知识生态的“颠覆性”变革,以及国际社会对数字知识传播的高度关注,由复旦大学国家文化创新中心主办,《新闻爱好者》杂志社协办的我国“首届数字知识传播与国家创新发展”高层论坛于2016年12月在复旦大学召开。参加这次高层论坛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经过深入的学术研讨,反复论证,酝酿协商,达成了“让数字知识传播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的会议共识(简称“复旦共识”)。共识全文如下:

一、重视两种“知识”概念,重视两种基于数字知识传播的创新模式

“知识”是一个不断被言说的概念,柏拉图、孔德、利奥塔、波兰尼、卡斯特都为之做出过广为人知的表述。但究其实,可归为两种经典表述:一是以哲学家柏拉图为代表,认为“知识”是被看作正确的,是被验证过的,是被大家使用和相信的一种陈述;二是以传播学家曼纽尔·卡斯特为代表,认为“知识并不是一个所谓的生产物质对象,它是一系列的网络和信息的流动”,知识并不是由个人产生的,是人和人之间交互的过程产生的。知识概念经过了精英性界定向社会性界定、从单向性传播向互动性传播、从先验性向经验性的转变。我们认为,不同时空条件下对“知识”概念的界定,依然可以被我们当下所兼收并蓄,因为这两种“知识”概念依然存在其深厚而富有创新活力的社会基础和产业支持。事实上,对知识理解的差异已经造成了当下中国知识传播模式和知识创新模式的分野。一种是基于对知识“单向性传播”的理解,以传统出版业为产业内核,形成了精英阶层学术生产、传播与创新模式,即核心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创新模式。知识分享、精准化、互动与创新,是数字时代核心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新趋势。一种是基于对知识“互动性传播”的理解,以自媒体为产业内核,形成了用户生产内容、多元互动的知识生产、传播、创新模式,也被称为“活”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创新模式。自媒体的诞生和迅猛发展,使得民众生产知识、传播知识、分享知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喷涌而出,蔚为大观。知识在个体的转发、评论、修改中,不断被创新,成为不断流动不断完善的“活”的知识。尽管在数字媒介环境中,两类产业呈现出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但二者对知识理解的差异、主导型生产与传播模式的差异却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这种区分也有助于我们深入分析数字知识传播生态的多样性和创新模式的丰富性。

二、中国要抓住成为世界核心知识生产、传播和创新强国的机遇

数千年的世界历史证明,技术革命既会改变知识传播的形态,也会重新勾勒世界核心知识生产与传播的版图。知识与创新不仅是文化人的个体创造,也是一种国家战略资源。一个国家要想获得世界领先地位,必须把知识生产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二战以来,美国一直把知识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并在此理念指导下成长为世界的经济中心、知识传播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在数字时代,善于抓住这一技术驱动知识创新趋势的国家,往往也会成为世界知识传播的中心、经济中心和创新中心。改革开放近40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论文产量也从过去的第二十五位上升为世界第二,但是在世界知识传播的版图中,每年市场价值390亿美元的核心知识生产与传播,我们却只占0.1%。如何让中国核心知识的生产、传播与中国的经济实力相匹配,抓住因技术变革提供给我们的建设世界知识生产和传播中心的历史机遇,进而重新勾画世界知识版图,是有关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实现中国梦不可忽视的重要途径。

三、数字知识传播新范式呼唤管理制度的重新构建

如何构建公正的利益平衡的数字知识传播管理规则,是数字知识传播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要求。目前,在数字知识的生产、传播与消费领域,网络开放与网络封闭的矛盾,软件付费还是开源的纷争,网络结构中心化还是去中心化的思考,Copyright(版权)还是Copyleft(非盈利版权)的争论,都无疑在表明:固有的管理体系和规则面临新的挑战。有能力构建利益平衡的知识管理新秩序的国家,将最终有可能培育出强大而富有活力的数字知识传播业。我们认为,数字知识作为社会公共财产,本身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以智慧的方式合理使用数字知识,可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维持社会群体并创造新的身份认同,是创立、管理网络社会资源共享的新准则,是未来联合社会、企业和个人的新经济模式之基础。

四、基于数字知识传播的“开放式创新”将成为创新的主要模式

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都在探索创造包容开放的知识社会(Knowledge Societies)的未来经济发展方式。在21世纪,权力和利润的取得将日益取决于知识水平,知识在许多领域业已成为最宝贵的资源,中国也正在探讨建设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从技术上讲,语义网和数据开放为知识再利用奠定了基础,开放知识服务实现了公共机构、私营企业与个人协作创新和“双赢”模式,鼓励年轻人主导创新管理和开发过程,鼓励投资方、创新者、社会组织等找到自己的利益点,共同参与创新服务,对数字知识(这一潜在的公共财产)实现再利用,共同投资、分享利益。开放式创新管理全面打开了研究、投资、经营和社会公共服务的界限,合作、共享与创新是数字知识传播的核心內涵。通过越来越精准的数据分析和计算,达成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也理应成为数字知识传播与创新的最终目标。

五、数字知识传播新生态期待研究方法的创新

《人类简史》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在演讲中这样描述了数字知识传播的未来:“我们正处在两大科学的交会之中:人文和计算,马上要出现一个海啸了。一边是生物学家掀起的巨浪,开始真正了解身体;一边是计算科学掀起的巨浪,也就是达尔文遇见图灵。”今天,知识创新越来越表现为艺术家、科学家、人文学者、业界人士的一个社会协作过程,因此,我们特别呼吁在对数字知识生产、传播与创新模式的研究中,重视人文研究方法与数据科学研究方法的结合。数据科学的兴起并不意味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跟新兴研究方法的断裂。相反,能够将人文社会学科的历史积淀、理论建构甚至传统方法很好地跟数据科学方法有效地结合甚至整合,将更能催生具有生命力和启发性的研究。从这一意义上讲,媒体技术的发展和数据的快速膨胀呼唤团队合作和超学科研究。传播学者只有提出具有理论深度和人文关怀的问题,才能在一个传播和数据融合的时代做出本学科应有的贡献。社交媒体以及社会传播的普及让数据的内涵和意义也在发生改变:从数字就是数据,到文本就是数据,再到图像就是数据。传播研究需要打通不同类型的数据,让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数据进行对话。

数字知识传播与国家发展,不仅仅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需要面对和关心的问题,也理应成为发展中国家重视的问题。如果我们赞同“知识”比“信息”对个人的成长、民族的复兴、人类的进步更重要,那么理应对数字知识传播多一份深入的理解与研讨。为了中国的创新发展,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号召学界和业界要极其关注“数字知识传播”,深入研究“数字知识传播”,通过我们的研究,让“数字知识传播”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

(执笔人为复旦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校: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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