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宁夏国税局以全面贯彻落实“银川会议”精神为契机,在不遗余力地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全力以赴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推进精准扶贫。
“干”字为先,强化责任,打造扶贫工作新局面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扶贫工作部署,全区国税系统共承接“52个扶贫点,20个扶贫项目”的扶贫工作任务。面对新时期、新任务,紧紧围绕 “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总体目标,结合系统实际,认真开展好扶贫工作。
一是自觉增强扶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突出“党组领导”这个核心,将各级党组对扶贫工作的认识始终牢牢定位在与组织收入同等重要的神圣使命上。突出“干字为先”这个思路,各级党组带头,举全系统之力,以坐不住的紧迫感,不等不靠,切实把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落下去。同时突出“细抓压实”这一举措,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健全完善扶贫工作的运行机制。利用税务系统自上而下实行垂直管理的特点,做到自治区要求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部署。各级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駐村帮扶第一书记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工青妇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科学有序、有机融合的新格局。
三是精准对接好扶贫工作项目和任务。以精准分析为先手,结合扶贫对象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帮扶机制等要素,有针对性制定帮扶举措。以精准投入为跟进,一方面系统上下投入300余万元资金,用于解决 “难点”问题。一方面紧密对接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350余万元,用于解决交通闭塞、道路不畅等基础设施落后的“堵点”问题。以精准施策为保障,做到自力更生,务求实效。以精准培训作助力,加大驻点扶贫干部的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拓宽思路和眼界,创新工作方法。
“实”字为本,发挥职能,促进扶贫工作新进展
一是做好组织收入,为精准扶贫“汇财聚能”。把组织收入工作助力扶贫开展的要求,深入体现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级,通过强化税收分析,加强日常管理,深化纳税评估,推进专项检查等,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扶贫工作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2017年第一季度,全区国税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05.5亿元,增长49.3%,增收34.9亿元,快于时间进度3.1%。
二是运用好优惠政策,为产业扶贫“添火加薪”。一方面,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引导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合作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打下扎实基础。一方面,鼓励贫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通过勤劳脱贫致富。同时,开展对特殊群体的税收政策帮扶。近两年来,国税部门为全区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12.43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06亿元,为200户安置残疾福利企业办理退税近2800万元。
三是优化好办税手段,为全局扶贫“保驾护航”。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推动国地税业务“一网通办”。不断改进办税手段,充分利用先进的现代交通通信方式,偏远地区的纳税人就近“一次性”办结所有涉税事项。推广通办服务,实现办税事项城乡通办无障碍、地区通办无障碍。注重加强维权服务,畅通纳税人涉税诉求渠道,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税收合法权益。
四是宣传好税收政策,为创业扶贫“鼓劲加油”。各级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图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小型微利企业、西部大开发等优惠政策的普及和辅导,做到工作延伸面和政策覆盖面的“双百结合”。结合驻村帮扶实际,整理编印《税收服务精准扶贫100问》手册,分发到每一村、每一户进行解疑释惑。
“巩”字为基,狠抓落实,形成脱贫工作新长效
近期,在已经下发了“全系统2017年扶贫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还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细化责任抓落实。进一步梳理明确全系统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明确具体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并跟踪掌握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和交流推动作用。
明晰任务抓落实。按照全区发展规划,紧紧依托各地的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做好产业项目扶贫工作,真正做一些稳得住、扶得起的项目。
因地制宜抓落实。继续以固原地区,特别是把区局扶贫点彭阳县牛耳塬村的扶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谋划,做好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巩固好脱贫成果。
强化引导抓落实。扎实做好内外两个方面的引导。对外抓好培训引导,对内抓好干部引导,在系统形成全局重视、上下齐抓、担当有责、激励鲜明的扶贫工作新机制。 (文图由宁夏国税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