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才 周雷 陈志军 刘凯 徐华山 李三和 闸雯俊 李培德 游艾青
摘要综述了商业化育种的特点及发达国家种业发展历程。分析了当前我国种业发展现状,提出国家应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新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及交易平台、种子管理部门转变职能加速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结合水稻育种实践及湖北省水稻生产实际,提出水稻品种选育目标应从全产业链角度出发,选育适合全程机械化生产的中稻和直播早晚稻、再生稻、高档优质稻、中粳或单季晚粳水稻品种。
关键词商业化育种;全产业链;全程机械化;水稻育种
中图分类号S50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7)32-0228-02
Review of Rice Breeding Based on Commercial Breeding
YANG Guocai,ZHOU Lei,CHEN Zhijun,YOU Aiqing* et al(Hubei Key Laboratory of Food Crop Germplasm and Genetic Improvement/Food Crops Institute,Hubei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Wuhan,Hubei 430064)
Abstract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mmercial breeding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eed industry in developed countries were reviewed.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seed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China was analyzed, and put forward that the country should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commercial breeding system by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nstructing new scientific research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and trading platform, and changing the function of seed management department.According to the practice of rice breeding and the practice of rice production in Hubei Province, it was put forward that the target of rice variety selec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whole industry chain,the bred rice varieties should be situable to mechanization,such as the middle and late rice, fresh rice, high quality rice, medium japonica or single season late Japonica rice varieties.
Key wordsCommercial breeding;Whole industry chain;Full mechanization;Rice breeding
1商業化育种理念
1.1商业化育种的概念
商业化育种指在精细设计的育种方案指导下,严格按照标准与流程进行工厂化、大规模测试与选育,持续制造满足市场需求并且具有商业价值的品种(或基因型)的育种体系和活动。商业化育种是一种新机制[1]。
1.2商业化育种主要特点
1.2.1目标决策机制。一个优良品种培育成功与否取决于其能否满足市场需要、解决农业问题、取得农民认可。根据未来 8~10年农业生产实际,适应农业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生产和组织形式的变化,来确定育种目标,满足市场、农业和农民需求。
1.2.2资源配置机制。商业化育种与课题组式育种在技术方面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资源配置方式。任何一项关键技术不可能创造品种,只有集成生物育种、种子生产、品种推广关键技术并形成规模,集成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管理方式,实现商业化育种集群管理,才能持续制造品种。
1.2.3 创新协同机制。从商业化育种技术链角度来看,商业化育种指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与先进育种技术,利用高等院校基础理论研究产出的论文知识、科研院所關键技术研究产出的设备及工具,在企业建立品种生产线,通过专业化分工,大规模集成创新,从品种选育向品种制造转变。
1.3商业化育种实质及流程
1.3.1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实质。目标市场化、 育种标准化、 流程工业化、 资源全球化、 管理信息化、 技术现代化[2]。
1.3.2商业化育种流程。 一般由育种目标决策、种质资源利用、育种技术研发、生物信息处理、田间测试评价、生产与市场反馈等模块组成。
1.4发达国家种业发展历程
发达国家种业发展经历政府公立机构主导种业发展、私人育种公司发展壮大、兼并重组驱动种业全球化发展3个阶段[3]。
第一阶段(1930—1969 年),政府公立机构主导种业发展。以美国为例,这一时期成立“作物品种改良协会”,此后30多年种业发展基本上由州立大学和科研机构主导。1930 年美国国会通过《植物专利法案》(PPA),该法案是第一部授予植物育种者专利权的法案,调动了私人公司投身杂交品种研究的积极性,对鼓励农业新品种的创新起到一定作用,从而使商品化品种得到农民认可。
第二阶段(1970—1994 年),私人育种公司得到发展壮大,商业化种业得到较快发展。突出特征就是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逐步完善, 促进了种业商业化发展。例如,美国1970 年通过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PVPA),这部法案与欧洲国家早前在巴黎签署的《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内容基本一致,美国和欧洲等国家通过完善立法实行新品种保护,促进了种业市场化,由此引起世界种业结构的第二次巨变。此后,转基因等现代生物技术的突破,带动了私人种业公司在农业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在此基础上,许多私人种业公司朝着大型化和“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商业化方向发展。
第三阶段(1995年至今)兼并重组驱动种业全球化发展。这一阶段种子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活动日益频繁。大型财团的兼并重组助推了育繁化的跨国种业公司的迅速崛起,原来市场分散、小型企业数量众多的市场格局得到彻底改变。以美国孟山都公司为例,自1996年起,在12 年里先后收购兼并350多家种子公司,这些并购活动为孟山都带来大量的专利技术和种质资源 ,由大公司主导的新兴种业产业格局由此产生。可见,发达国家种业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公司的并购史。
2我国种业发展及现状
2.1我国种业发展历程
我国种业发展已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5年以前,科研、繁育、推广和经营完全裂的计划管理阶段,不利于种子行业的发展;第二阶段是1995—2000年,计划与市场管理并存期,国家实施“种子工程”,推动种子经营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第三阶段是2000年《种子法》颁布至今,市场化阶段,国家取消了对主要农作物的管制,中国种业拉开了激烈竞争的序幕,至今我国种业已基本形成多元化的格局[4]。从2016年至今企业进入兼并重组阶段。骨干种子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运用资本力量,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如中信集团自出资27.9亿元控股隆平高科后,先后收购天津德瑞特、綠丰园艺、广西恒茂,并与黑龙江广源种业设立合资企业,进军东北粳稻市场。荃银高科先后并购四川竹丰、安徽荃银欣隆、安徽华安、安徽省皖农、辽宁铁研等种子企业。农发种业并购8家种子企业。
2.2我国种业现状
2.2.1种业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2000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出台,国内种子企业发展迅速,到2008年在农业部门批准并注册的种子企业由2000年的2 300多家发展到8 700多家。自2011年实施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来,我国持证种子企业虽然已由8 700多家减少到2012年的6 200多家。但企业数量仍然偏多,产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总体较小,研发能力较弱,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仍然较低。拥有育繁推一体化的企业不超过100 家,科研投入在3 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仅有10余家。“种子企业50 强”的经营额只占到全国种子市场份额36%,即使是排名靠前的企业,其市场持续发展能力也很弱。例如,自2003年开始在全国评定种业企业 50 强以来,目前仍然保持在50强名单内的企业所剩无几,排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此可见,我国种业的“大企业”还没有在市场上确立真正的领导地位[5]。
2.2.2品种虽多,但同质化程度高,突破性的品种少。
在我国现行的农业科研管理体制下,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选育其项目来源于科技部门的项目申报指南,指南还是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靠少数人“计划”出来的,有些领域的科研与生产严重脱节,立项过于强调竞争、弱化协作,需求导向、市场导向的立项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且以发表论文和申报成果奖励为考核目标,很难形成研究积累和重大突破。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科研院所(校)一般轻视育种理论与方法创新、种质资源创新和制约种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等见效较慢项目研究与投入,大多重视见效较快的新品种选育,把大部分经费投入到“非实质性衍生品种”的改良上,出现农业科研院所(校)“全民育种”现象[6]。
2.2.3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企业育种创新能力不强。
我国种业每年全行业技术创新投入额约为25亿元左右,约占产业市场总额的4%,而美国种业每年技术创新投入约为 20 亿美元,占该国种业市场总额的25%左右。2011 年孟山都、先锋公司、先正达的育种研发投入分别达到 12 亿美元、10 亿美元、4亿美元。研发投入均占销售收入的 10%,而我国前 10 强种子企业研发投入共计才5亿元,仅占銷售收入的 5.5%[2]。
目前,美国 90% 以上的新品种来自种子企业,而我国有 6 900多家种子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仅91家。种子企业选育的新品种比例不到 20%。种子企业科研实力整体较弱。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农业科研体制所造成的,目前我国80% 以上的种质资源和育种人员集中在科研和教学单位,80% 以上的科研经费投入到应用技术研究即商业化育种研究。二是品种选育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造成大多数种子企业不愿投资育种研发,纷纷以合作共享等方式加入购买品种的行业。三是企业看重短期利润目标,重视营销管理团队的激励,在股权和绩效方面向他们倾斜。对见效较慢的研发团队的激励不重视。说得多,兑现少。四是企业为了确保核心竞争力,不允许研发人员将核心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影响了企业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研发队伍难以稳定[7]。
2.2.4促进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多,落实难。从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到2013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 号)提出“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以种子企业为主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企业流动,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保护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合法权益,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系列政策的出台但并未出现想象中育种人才向企业流动,相反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交流更加谨慎。有些企业甚至从市场上招聘不到育种人员。究其原因一是在现行科研体制下拥有资源和人才,就拥有科研项目、经费及地位。二是现今大部分企业研发处于起步阶段,试验设施及工作环境等不尽完善。三是大部分企业研发急功尽利,在企业从事研发的压力大,随时可能被“炒鱿鱼”。四是退休后巨大的待遇差别给事业研发人员流向企业带来后顾之忧[7]。
3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对策
通过分析、比较国际种业发展的历程和我国种业的现状,中国种业发展处在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竞争市场的商业化育种起步阶段。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商业化育种体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3.1国家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可以更有效保护科研院所、种业公司及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科研院所与企业、科研人员与企业的合作,为系列政策的落地提供保障;同时为有实力的种业公司在科研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