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亮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组织与制度的创新,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尽管党风、腐败问题的产生与监察组织、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有直接关联,但是,新差序格局对我国政治生态问题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看到组织、制度层面的不足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可以说,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对新差序格局的破解。而新差序格局的存在根源于我国国家社会一元结构。因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实践智慧,也需要中产阶层的崛起以及文化生态的变革。意识到新差序格局对我国政治生态的污染,进而寻找到破解新差序格局的路径,是保障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新差序格局:概念、表现与产生根源
1.新差序格局的概念。费孝通指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关系。”就是说,人与人的亲疏远近关系的确立通常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划分的,而“自我”在以往更多地是指家庭,因为“个人”在我国乡村社会中总是被家庭所湮没,西方的个体性、主体性观念在我国相对缺乏。
在以家庭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中,居于中心的是主要亲属,其次是一般亲属、朋友等。可以说,差序格局形成的前提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然后是地缘关系。它的维持依靠日常交往,具体体现在婚丧嫁娶等所谓人生大事的礼尚往来中,盛行的“份子”“随礼”就是如此,这与最初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社会状况相适应。因此,互助是差序格局的首要功能。当今中国,尽管在结婚、购房等大事面前还需要经济、人力方面的互相帮助、相互支持,但相对于以往,这种需求程度是呈下降势头的。值得注意的是,差序格局依旧存在,更确切地说,礼尚往来、人情往来的势头并未随之减弱,甚至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样,“互助”除了实在的帮助外,“还有更本质的符号意义——表现互惠”,并且成为一个强制性的社会现实。“互惠”更多地被“親情”所掩盖。简言之,差序格局是社会本性,在某种意义上,它也是维系我国社会伦理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我国驾驭“资本逻辑”过程中,个人的主体性不断彰显,随之而来的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嬗变为以家庭为基础、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差序格局。可见,新差序格局是传统伦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同时,它的符号功能更加突出亦即更具有社会强制性。
2.新差序格局具体表现及其产生根源。在新差序格局这个同心圆中,最中心的是个人,以此往外推及,然后是“熟人”即父子、夫妻、兄弟、师生、同乡、结义、上下级等。其中,由于官员选拔、提拔机制的不完善,下级对上级唯有顺从才能有所谓的发展机会,下级俨然成为上级的附庸,毫无主体性、独立性,最终,下级演变为上级的“亲人”,无疑上下级关系也具有亲属的特征,也应该涵括在新差序格局中。这在被通告的官员贪腐案例中比比皆是。新差序格局,或者说人情社会在全世界都是存在的,为何在我国是如此的盛行呢?答案就在我国独特的社会构造中。我国存在的封建社会阶段时间跨度是世界上任何地区都无法比拟的,其中,国与家始终是结合在一起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没有严格区分,个人要么依附于国家,要么依附于家庭,个人的独立性并不存在。因此,我国的社会构造是一元的。这与西方社会构造完全不同,西方的国家与社会是二元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有着严格的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权力与义务的关系。
二、新差序格局污染我国政治生态
1.新差序格局污染我国政治生态的过程。我国政治生态问题集中体现在党风不正、腐败问题上。在政治生态污染源的探寻上,个中缘由都被提及,其中组织、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成为共识。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正力图扭转这一局面。事实上,除了组织、制度层面以外,我国新差序格局同样是幕后推手,我们熟知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例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破坏了“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在某些场合,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原本他人为确认“我”的价值的理念正逐渐消失,人与人的关系朝向利益、金钱、竞争方向发展。同时,这种关系不断侵蚀着社会主义,特别是集体主义价值理念。加之我国现代化发展程度及前资本主义落后、腐朽因素的影响,党员、公职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地受新差序格局的影响。也就是说,党员、公职人员之间的“互助”“互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父子、夫妻、兄弟、师生、同乡、结义、上下级间的七种“情”来维系的。换句话说,新差序格局是党风不正、腐败问题的推进器。荒谬的是,这七种关系在某些系统内已经超越了法律、制度、规则,成为评价一个人善恶、是非、对错的指示器,极少数党员、公职人员也是如此。仿佛不顾“人情”就是“六亲不认”,就要受到“情”的审判与谴责。这样,当面对任何一种关系时,他们就胆大起来;如果面对两重关系,他们就铤而走险;如果面对三重以上关系,他们就敢践踏一切党纪、国法,就敢挑战一切规则。
2.新差序格局污染我国政治生态的特殊性。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七种人情”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单向的,它们还会相互交叉发展,也就是说,“人情”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目前反腐过程中出现的集体贪腐、家族堕落,一个案件所牵涉出的朋党、乡党、义党不计其数,所有这些都在说明这个问题。同时,各“情”之间以传统的伦理道德为纽带,紧紧围绕在一起,共同躲避或者抵抗相关监察、纪检部门的侦查、取证,即使面对铁证时,出于共同利益,各成员也更易心甘情愿地配演“舍卒保车”的剧情。对这类贪腐违纪行为的事前、事中监察就成为空话。
对家庭成员缺乏约束,对身边“朋友”的“利用”欠缺警惕,对上级领导的“指示”过度“盲从”等语句都会出现在落马贪腐官员的忏悔录中。对于贪腐人员而言,从本质上讲,所谓的“缺乏”“欠缺”“过度”都是他们无法抵御我们所说的“人情”使然。就是说,在某些案例中,法律、规则的约束抵不过“人情”的作用。在国家监察体系还不健全的境况下,出现党风不正、贪污腐化的行径也是必然的。值得玩味的是,除了党员、公职人员外,普通大众也难逃被“人情”支配的境遇,比如我们遇到交通事故时的第一举动就是拿起手机寻找“关系”,看病医院的选择也是“关系”,如此等等。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讲,腐败行为是全体人民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在责骂、痛斥腐败时,殊不知我们也在以另一种身份参与腐败。
三、破解新差序格局,护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实践智慧。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已经被近代中国的实践所否定,如何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监察体制目前未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复制。我们认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最大的困难是对新差序格局的破解,这是一个制度、体制对人情的宣战。正如上文论述的那样,当差序格局的功能具有“表现互惠”符号意义亦即社会本性时,引导党员、公职人员超越“人情”,继而完全遵从制度规范的难度可想而知。对此,我们不必要遮遮掩掩。在北京、山西、浙江试水破冰的同时,我们也要将研究的目光转向新加坡、越南等“汉文化圈”国家的监察制度改革上。毕竟,这些国家除了受汉文化辐射外,相似的历史遭遇、相对成功的政治改革等,均较西方制度更值得关注。因此,在我们纷纷为监察体制改革“点赞”“期许”时,必须意识到这场改革的艰巨性。
2.创造条件,助力中产阶层崛起。我国国家与社会一元化结构是新差序格局产生的基础。因此,破解新差序格局的途径就是促成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在现阶段,新差序格局破解的出路在于中产阶层。中产阶层较小农、小生产者的突出特点就是反对、拒斥权威政治,追求民主政治体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产阶层不断崛起,成为有文化、有主见、有利益追求的阶层,进而不断呼吁社会政治体制改革,希冀民主自由落到实处。但是,我国目前的社会中产阶层的比例还比较小,其对政治民主進程的作用也未完全发挥。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要使其取得如期成效,断然离不开中产阶层对政治民主孜孜以求所起到的推动、监督作用。这样,创造条件,助力中产阶层崛起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3.注重监察机关及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变革。要使监察体制发挥其预想的效果,仅仅提高监察机关的地位,扩大监察对象和监察范围,实施更有效的监督方式等技术方面的改革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加强监察机构文化形态的变革。正如列宁在《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中谈到的那样,重视监察机构中的文化建设,改变监察机关的文化形态,关系到监察机构的质量,如果片面强调机构具体制度的改革而忽略文化变革,监察体制改革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新差序格局在政治生态中是以文化的形式存在的。在具体推进文化建设方面,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化水平,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勿蛮干和突击;二是对非社会主义落后和腐朽文化形态的积极抵制,如对“官本位”“权力本位”的消除。文化的建设除了在监察机关推进外,还要在整个社会中推进。因为我国政治生态问题可以说是全民参与的结果。唯有将体制改革与文化变革结合起来,才能减少国家监察体制变革的阻力,才能防止变革的成果被腐朽、落后的文化所侵蚀。
本文系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认同视角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ZD006
作者系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