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空间的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2017-05-30 10:48王晓埂
党政论坛 2017年7期
关键词:微信空间国家

王晓埂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接入用户也在逐年增加。“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网络的规模化发展为微空间的繁荣提供了优厚的土壤。所谓微空间就是指网络上以微博、微信等群组为主,相对自由与分散的片段式的信息交流平台,其主要特点就是信息的传播速度快,其传播内容难以把握和及时监管,群组用户之间互动性强。

一、微空间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

(一)网络微空间的基本特征

微空间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比较特殊的信息交流平台。无论从运行方式还是从传播方式上来说微空间都带有极强的时代气息,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信息碎片化。网络发展的特点和趋势之一就是信息的相对不完整,它区别于书籍所传达的知识内容系统化和理论化。其传播内容基本上只是整体信息中的某一片段,几句话配上一张图片就构成了一次信息的传播,这样的交流很难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以微博的信息传播为例,通常是图文结合或再混搭上少量的视频和音频。碎片式传播只能让受众了解到发生了某件事,但如果想要具体深究来龙去脉的话,还得进行有关方面的资料查阅。

传播速度快。微空间内信息短小,为信息的快速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捷,无论是接触新信息还是信息的再次转发,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微空间把整个网络世界上的用户分成了一个个看似独立的小团体,一旦某一信息在这张巨大的网上找到了突破点,借助于便捷的网络,其传播方式必然是病毒式的,呈现“一传十、十传百”的几何式增长模式,信息在全体用户之间的传播将会变得异常迅速。

自媒体性。在以微空间为载体的信息传播中,各种不同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主流媒体”声音逐渐变弱,人们不再迷信于一个统一的声音,每一个人都能独立获得资讯,并对事件发表自身的看法。而信息基于自媒体式地传播,已经不再受到专业媒体机构的控制,而是由普通大众所主导,由传统的“点到面”转化为“点对点”的传播方式。微空间为普通大众提供了一种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并能充分和独立表达自己立场和看法的网络新媒介。

(二)微空间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产生的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不断深化,网络在政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微空间作为网络存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政治作用更不可小觑。各地方政府积极地开通官方微博、微信,以谋求在决策正式实施之前,充分协调不同层次的民意,做到决策合规、合情、合理。

1.微空间为增强国家意识形态的认同感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

对国家意识形态认同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顺利与否。微空间中的微民数量占了7亿网民的绝大多数,微民多以文化程度较高的中青年为主,充分利用微空间来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对提高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讯息,在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的同时做到上下互动,拉近“官民”之间的距离。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微博用户数以亿计,政府信息要及时公开”,为此中央政府率先开通微博,做到问政于民,接受广大民众的线上监督。只有保障好人民的权利,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爱戴与拥护,微空间正是政府同群众之间最便捷有效的沟通途径之一。

2.微空间为我國民主政治建设开阔了新视野

政治参与是广大民众通过不同途径影响政治活动的一种行为,主要目的是落实民众的民主权利。以微博、微信等为主要特征的微空间的出现,极大地改善了我国民主领域的状况。首先,微空间改进了党政机关了解民意的方式、方法,微空间可以做到“上下互动”,微民可以利用微博、微信等对政策进行反馈和评价,并表达自身愿望与需求,从而使政策、法规、决议充分体现民意。其次,微空间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了民主渠道,微博、微信参政变得越来越普遍。最后,微空间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也逐渐突显出来。随着微博、微信的不断普及,微民群体日臻强大,微博反腐案件也屡见不鲜,很多腐败行为在个人博客或微博中得到曝光,并引起社会的反响,进一步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与介入。

(三)微空间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风险

1.微空间内传播主体的改变为主流舆论引导造成了困难

传统的新闻传播以官方的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为主要途径,在传统媒介中政府对于可以预见的引起社会不良反应的虚假信息会做相应过滤,但是由于微博、微信等微空间的出现,新闻传播主体开始发生改变,从官方媒介逐渐转向微民个人。微民可以利用自己所见所闻配上图片或者简短的视频进行信息传播,这些信息很容易受到其他微民的关注和评论转发,但是这种传播方式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尤其是一些虚假且带有鼓动性的讯息必然会引起大规模的社会反响。如果任由其随意传播必然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给正常经济社会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2015年“8·12”天津特大爆炸事故中,有些别有用心者利用微博传播“爆炸空气中含有过量的有毒物质”而引起部分地区的恐慌,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可见党和国家对于舆论的引导,已经受到虚拟网络自发性的挑战。

2.微空间内潜在的西化思想乘机干扰民众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

微空间里不仅有来自内部消极力量的冲击,还一直受到外部思想的干预。西方某些发达国家从来都没有放弃过所谓的“和平演变”政策,加大了针对我国的思想侵蚀,幻想打着“自由化”的幌子扰乱我国的正常秩序。在伊朗大选及伦敦暴动中尝到了“网络侵略”的甜头,让某些国家的当政者注意到了网络中蕴藏的巨大能量,也逐渐把实质性的对抗转移到思想领域。由于微空间兼具相对封闭性和自媒体传播的方式,很容易被境外“网络水军”所利用,这颗隐藏的定时炸弹在关键时刻难免会在网络中掀起“万丈巨浪”,并直接冲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二、微空间内保障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策略

微空间领域治理是否得当,将会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实体性安全,因此对微空间的发展应予以高度重视。

1.完善法律体系,加快有关微空间方面的法制建设

体系健全的法律能将微空间内的运营企业和用户群组置于其有效的约束之下,从而设立最低界限,一旦触碰最低红线,就要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这样对于从内部消除影响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隐患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建立并完善快速预警和反馈体系

建立一支具有快速应急能力的网络监察队伍,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投入,增强微空间内虚假信息的及时过滤和自动屏蔽功能。例如某些虚假的且迷惑群眾的言论已经引起部分反响时,可以及时预警并做出有效的对策,大规模屏蔽虚假信息,缓和民众情绪,尽量降低不良影响并使其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

3.试建微空间内实名制,严格信息转发审核机制

微空间内鱼龙混杂,既有来自国内的不安因素也有来自境外窥测的敌对势力。在目前复杂的内外情况下,要想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安全,就必须严格进入机制,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微空间兴风作浪,为此要实施全面的网络实名制。依据有效的实名制,虚假信息的传播可以快速追查到个人,对于引起影响国家安全的恶性事件,能够精确定位并严惩违法分子。在网络信息时代,微空间的巨大带动作用主要就在开放的转发模式上。以微博为例,一件低俗的网络营销内容,可以在几天之内被转发到上千万次、点击上亿次,足见其惊人的传播能力。必须严格转发机制,对某些虚假信息进行严格监控,实行转发和评论的“熔断机制”,方能赢得足够的时间去处理恶性事件或突发事件。

4.个人应当严格自律,自觉维护微空间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无论是国家方面的管理和监管,还是社会方面的舆论引导都不外乎是外部强制条件,而要真正保障网络空间内意识形态安全还需要微民个人发自内心地对国家意识形态的认可,因此不仅需要微民提高自我素养,还需要微民具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对不良信息“不传播,不跟风”是微民良好素质的集中体现,对于影响社会稳定而又与事实情况背道而驰的虚假信息,每个微民都有责任站出来斗争,充分发挥微空间的自净功能。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 矫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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