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
2017年5月31日,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关于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个未整改问题落实情况。这已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据了解,2016年10月19日,大渡口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渡口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并进行专题询问。
其审计工作报告共提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税收政策执行和征管等方面的问题40个,专题询问共指向8大问题,其审议意见要求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其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監督。
2017年3月22日,大渡口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审计提出的40个问题,已整改37个,正在整改2个,未整改1个。
会议对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
然而,区人大的跟踪监督并未就此结束。
两个月后的5月31日,在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区政府再次书面向区人大常委汇报《关于2015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个未整改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
记者注意到,这三个未整改问题涉及驾校税收征管、个人房屋转让多征个人所得税和学校国有资产出租报批,其中除第一个问题因涉及市级层面暂时无法办理外,其他两个的整改已初见成效。
“今年,区政府已两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足见其重视程度。”大渡口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裘萍表示。
“其实,从2014年起,我们就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审计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裘萍介绍,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是大渡口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四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今年起,这项工作又有了新变化。从主任会议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变为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取得较好成效。”裘萍告诉记者,如,在整改对学校国有资产出租报批的问题上,大渡口区政府不仅迅速处理解决该问题,还举一反三,顺势出台《关于大渡口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暂行管理办法》,规范了房地产出租出借行为,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记者进一步采访发现,其实自2013年起,大渡口区对审计查出问题就实行了“清单式”管理,对查出问题点名公开,其审计报告还通过区人大网站及区内媒体予以公布。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大渡口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还在《2017年全区督查重点工作安排》中,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列为重要一项,由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审计局共同督查。
“从2014年起,我们还委托审计局抽查10个部门作为人大预算监督对象,凡涉及重点、热点、难点或关系民生及资金量大的项目,必须出具审计报告。”裘萍认为,由于人大监督更加有力,如今,区政府也更加重视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落实措施、强化职责、加强宣传、健全机制,通过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发挥合力监督作用、强化审计结果利用等方式,切实提升了审计整改能力。
“关键还要运用好审计结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春强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为重点开展专题询问,以加强人大预算监督的刚性,促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执行预算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审计部门要适应新常态,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从“审减”和“审腐”两方面入手,创新审计技术方法,进一步提高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