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中国养蜂学会讯]2016年12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在列。现将全文分享予中国养蜂学会全体会员及全国蜂业,便于大家认真学习、整改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花粉产品质量安全。该标准将于2017年6月23日正式实施。
附:GB 3163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
本标准代替GH/T 1030—2004《松花粉》中的部分指标,GH/T 1030—2004《松花粉》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蜂采集形成的团粒(颗粒)状蜂花粉或碎蜂花粉、以人工采集的松花粉和以花粉为单一原料,经净选、干燥、杀菌而制成的花粉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破壁花粉。
2.1 花粉 显花植物雄性生殖细胞。
2.1.1 蜂花粉 工蜂采集的花粉。
2.1.1.1 单一品种蜂花粉
工蜂采集一种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
2.1.1.2 杂花粉
工蜂采集两种或两种以上植物的花粉形成的蜂花粉,或两种及两种以上单一品种蜂花粉的混合物。
2.1.1.3 碎蜂花粉 蜂花粉团粒破碎后形成的粉末。
2.1.2 松花粉
松科松属植物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 Lamb.)、油松(P.tabulaeformis Carr.)或同属数种植物的雄性生殖细胞。
2.2 破壁花粉 经加工,花粉细胞壁被打破的花粉。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即食的预包装产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单一品种蜂花粉,应在标签中标识蜂花粉的品种。
表1 感官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表3 微生物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