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 实际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

2017-05-24 14:42傅首清
北京观察 2017年5期
关键词:民主监督海淀区委员

文 傅首清

结合 实际推进基层政协民主监督

文 傅首清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总结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经验的同时,深入思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近年来,海淀区政协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丰富民主监督形式,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切实突出政协民主监督重点。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区委“减人、添秤、服务”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在调研、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民生保障焦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在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议政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及有关会议上开展全区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情况通报;提升委员民主监督能力,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开展地区小组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全体委员学习报告会、读书班等形式定期开展对大政方针和时政热点专题学习培训;充分发挥网络政协平台和政协刊物专栏的载体作用,加大对全区改革发展动态的报道、推送力度,为委员知情明政、监督履职创造条件。

海淀区政协主席傅首清率政协领导班子与民族宗教界人士座谈

注重发挥提案在民主监督职能中的基础作用。抓好提案工作中“提、立、办、督、评”各环节,形成了提案工作的完整闭环。在中共海淀区委领导下,建立区委常委分工联系并领衔督办党派团体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区政府主管区长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不断完善主席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和提案委全面督办机制,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进一步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的“直通车”作用。海淀区政协一直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途径,修订了《关于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细则》,加强信息工作专家组和特邀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基层信息联系点工作机制,推动委员的会议发言、视察调研报告等相关内容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海淀区政协作为全国政协的基层信息联系点,报送的很多信息都得到过中央和市委有关领导的批示,信息采用率在全国政协基层信息联系点中名列前茅,荣获了全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提高民主监督组织化程度。依托主席牵头重点调研课题和专委会关注课题,开展监督性视察和调研活动。在特约监督工作方面,制定了《政协委员担任特约工作人员的办法》,规范了特约工作人员的推荐程序和组织管理,为全区24个政府部门推荐派出68名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核心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8个咨议小组的专项监督和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深化民主监督职能的理论研究。海淀区政协开展了市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建设专项课题的子课题调研,在加强民主监督理论研究、发挥民主监督的界别优势、提升组织化程度、加强制度化建设、创新工作形式等方面深入研讨,形成调研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在总结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经验的同时,深入思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推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结合海淀区政协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设想:

协助区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宏观层面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市委今年也出台相应文件,在适应首都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对各区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具体安排。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海淀区政协将协助区委出台本区实施意见,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对本区的民主监督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着力在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特别是监督内容上加以规范和明确。健全知情沟通制度,规范知情的对象、范围、时间和方式方法,规定沟通的内容、重点、时限和操作流程等;完善成果转化制度,对民主监督中委员合理建议的采纳、反映问题的落实和办理成果的检验、办理不实的问责等加以明确;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对书面答复、当面答复、邀请委员实地考察视察、召开情况通报会进行通报等方式多样的反馈形式、反馈时限作出制度性规定。

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建设。针对主席会、常委会、全委会等各种例会,专题视察、委员提案、大会发言、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等不同的监督方式制定配套的制度办法,积极出台并完善《民主评议工作规则》、《特约监督员办法》等相关制度,使监督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序开展、有效推进,促进本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形成一个体系。

发挥好民主监督咨议小组的作用。咨议小组是海淀区政协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在下一步的民主监督工作中,海淀区政协将继续深化咨议小组的建设,调整成员构成,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分工,咨议小组在建言献策的同时,发挥好民主监督的功能。而且,要将民主监督作为咨议小组的主要功能,通过咨议小组的完善发展,使之成为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和载体。

切实提高委员履行民主监督的能力。委员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区政协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引导委员树立肩负责任、担当使命、主动作为的思想观念,提高履职能力,提升监督实效;建立激励机制并以制度方式进行明确和固定,充分调动委员积极性;建立保障机制,制定系列制度,保护政协委员不致因监督而受到伤害。对于打击报复政协委员的行为,坚决查处,增强委员开展民主监督的信心。

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建立完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的制度规范,避免民主监督在政协体制内封闭循环;建立协同联动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明确政协的民主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的司法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的群众监督配合协作的方式方法、操作规程等事项,促进各种监督形式协同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海淀区政协主席

责任编辑 张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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