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康北京”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2017-05-24 14:42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观察 2017年5期
关键词:医疗标准信息

文 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

为“健康北京”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文 农工党北京市委员会

多种形式互联网医疗的开展,对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北京区域特色的医疗体系,甚至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缓解城市压力,具有重大探索意义。

在中国,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牵动亿万人心。“互联网+医疗”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路。

“互联网+医疗”,顾名思义,就是将互联网的思维、技术和手段应用在医疗领域,通过在互联网上打造“无边界、无围墙”的医院,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打通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多种形式互联网医疗的开展,对于减轻大医院门诊负担、便利患者就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推进分级诊疗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北京区域特色的医疗体系,甚至推动非首都功能疏解,缓解城市压力,具有重大探索意义。

远程诊疗应努力实现病人的咨询、诊断、治疗、康复的闭环服务模式

2014年起,随着移动互联的推广,北京市健康领域的“互联网+”模式逐渐启动,并蓬勃发展至今,但“互联网+医疗”依旧面临诸多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缺失,受制于“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政策,缺乏医疗机构作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只能提供相对简单的健康咨询服务。医生也无法在互联网医疗平台进行多点执业注册。二是数据信息整合困难。一方面是数据标准化程度低,各家医院诊治数据信息并非结构化,缺乏统一标准,不便于整合;另一方面是固有利益格局,医院出于既得利益,参与动力不足,对用户健康数据专有垄断,不愿与其他医院和互联网企业共享开放,最终彼此形成“信息孤岛”。由于医疗健康信息不共享,用户也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电子健康履历。三是缺乏规划,加之行业标准和服务标准缺失,滋生行业乱象。同质化、低端化现象严重,多集中在挂号、寻医和网上售药等低端层面。四是互联网医疗企业和医保支付之间关联存在难点,缺乏医保支撑,极大阻碍用户通过互联网支付的便捷性获取有效的医疗服务。

如何推动“互联网+医疗”发展,真正实现让健康数据和技术“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和医生“少跑腿”?

一是尽快制定《北京市“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针对北京市处于全国医疗的核心位置和医疗压力,结合当前医疗体制,尽快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的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促使“互联网+医疗”参与企业将重心放在功能研发,数据挖掘以及程序用户体验上,促使行业良性竞争、健康发展,避免无序竞争和低端重复。

二是打破“信息孤岛”,尽快开放大数据。可借鉴美国HIPPA法案制定规范,在保障安全、尊重患者意愿的前提下,实现医疗数据的机构间共享、开放,鼓励和规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研究,加快建立市级医疗信息共享大数据库。同时,尽快推进制定我市各医疗机构诊断结果共享互信机制和标准,努力建立结构化、标准化的医疗诊治数据信息。加快制定信息共享接口标准,“互联网+医疗”的参与企业,符合标准的,均可按照该标准使用共享信息,从信息源头上实现标准统一、安全有序。

三是尽快推动建立互联网医院。依靠我市优质的医疗资源和强大的信息优势、技术能力,选取部分市属三甲医院与互联网医疗平台联合建立互联网医院,依托在线视频、通话、留言、预约、提醒等技术手段,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上远程诊疗服务,努力实现病人的咨询、诊断、治疗、康复的闭环服务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多种在线诊疗模式,为建立规范化诊治指南和质控标准奠定基础。

依托在线视频、通话等技术手段,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上远程医疗服务

四是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借鉴国外的标准,从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企业信用评级以及其他医疗方面需要具备的标准入手,在资质准入、过程监控、服务边界的界定等方面,对“互联网+医疗”参与企业进行规范引导。对于已进入的企业,实行年度审核机制,并建立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加快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硬件和软件产品标准、设备标准等行业规范以及行业服务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开发建设。加强和行业监管机构配合,推动安全标准规范制定,确保医疗诊治信息在发放、传输和传递过程中的安全,确保病人隐私。

五是加大保险对互联网医疗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险,支持基本医疗保险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报销范围,研究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监管制度等,为移动医疗行业探索以商业保险支付的盈利模式提供制度保障。联合医保部门等,试点推动网络诊疗结算、互联网医药商业发展。

六是积极向国家申请,寻求政策突破。以北京为试点,允许有条件的、有能力的互联网平台(非医疗机构)从事具有一定边界、可控的远程诊疗服务,早期可从常见病、慢性病和复诊患者的诊治入手。同时,尝试逐步取消多点执业审批制,实现备案制,并取消多点执业地点数量的限制,逐步实现医生的自由执业,最大化发挥医生的价值。

同时,还要结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特点,加快制定“互联网+医疗”签约医生的分配与管理规定,鼓励居民参与和使用“互联网+医疗”等。

责任编辑 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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