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婷婷+王一+甄梁子铭+孔繁钰
摘 要: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及“互联网+”模式的形成与发展,微商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流趋势。其以低成本、低门槛的创业优势成为当前备受瞩目的蓝海事业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微商规模足有1000多万户,然而,因该平台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还存在营销体系有待健全,法律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也就导致微商运营的问题频生。为此,本文将深入探讨互联网背景下微商中的法律漏洞及其解决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微商;法律问题;解决对策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过程,传统实体店经营商业模式逐渐转变成了网络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微商也因此走向人们的视野与生活。但由于当前还无完善的微商法律监管,导致其问题不断,阻碍了微商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故而有必要探讨有效解决问题的策略。
一、互联网背景下微商中的法律问题
(一)未能明确界定商事主体
从事商事交易必须符合其登记规范,才能体现商事交易的对外公信力,为监管的行政监管部门提供有效依据,但微商当前并未明确界定商事主体。若根据微商兴起的基本形态界定则为商事个人,而随之不断壮大其又倾向于团体化。然而,由于微商的商事登记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国还不具备微商个体登记制的能力,因此严重影响了微商的制度规制及管理,可见微商地位的界定至关重要。
(二)未能形成相关行业规范
所谓行业秩序化即某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形成极富自治性质的相关规范,且成员皆能自觉接受遵守行业规则的状态。而微商是出于朝阳期的新兴交易模式,虽然微商群体逐渐壮大,却未能形成良好行业秩序化。微商的交易形式呈多样化,交易信息多散布至微博等平台,以聚集人脉人气。但平台管理及形式的问题未得到解决,以及其自身内部意见亦不统一,故而与相对成熟、规范化的淘宝模式比较,尽管微商极受人们青睐却并不规范。一旦缺乏行业规范,便会造成这些问题:微商交易较为混乱无约束;无信用保障;消费者权益受损后无处可诉。为此,微商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即形成相关行业规范。
(三)信用及财务方面制度的缺失
任何商事交易都以财务制度为其运行合乎法理的前提保障,为此,现代商法普遍要求建立规范的商业财务。而微商作为具有一定商事主体形式的交易主体,也应积极规范财务方面的制度。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微商的利润多为税务逃避。微商交易一般是小额多笔或熟人间的交易,其形成相应规模后便会触及缴税、纳税问题,然而因其主体界定尚不明确又趋于隐性化交易,故存在收税难的问题。再加上其未能形成行业规范,以及虚拟化的交易平台,还存在较为严重的信用问题,进而制约了其自身发展。
二、解决微商法律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加快电商立法
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我国应加快立法速度,以保证立法的时效性。就我国而言,电商立法远滞后于电商发展,这种现状造成现有法律框架系统,难以适应微商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法律规范。因此,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当前,电子商务法律系统的建立,必须以互联网平台为其核心。从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的角度来看,加快电子商务立法速度,可使其获得最有效的法律支持,并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加强监管力度
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微商交易活动整个过程中,缺少真正落实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监管部门。为此,工商部门应积极起到带头作用,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及腾讯公司,针对微商行业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登记注册体系,并通过该体系保证消费者在微商交易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利益受损后能诉求有门。而要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还应施行保证金制度,借此震慑不法经营者,规范其经营活动,对于存在问题者必须严格遵循制度没收保证金,同时追求其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可根据详细的用户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建立起系统的维权机制与信用体系,然后再建立相关评价机制,但要注意分开显示一般好友和用戶的商品评价,设置用户评价为人人可见,以便更多消费者了解商品,进而合理判断自己所需进行理性消费,避免单方面听从经营者宣传消费的现象。
(三)微商的团体化
微商起源之初,仅是个人对社交平台商机的偶然发现,但随其群体的壮大,竞争也随之激烈起来。为此,促进微商团体化发展,能够起到规范和增强微商行为及竞争力的双重作用。从微商团体化角度来说,其与合伙企业的设立极为相似,主要指通过协商后由多个微商形成并登记注册的微商团体主体;而就经济学角度来说,这种集中化经营即为资本集中,其可在组织统一规划下充分发挥商机与资本的潜能,从而为行业规范的形成奠定良好基础,促使微商行业秩序化更科学合理。
(四)其他相关策略
针对支付方面可采取别具特色的微支付形式,通过银行与微支付相结合形成良好战略联盟的整合运营模式,达到共享资源、互补优势的目的,也可将支付宝支付链接嵌入其中,以提供给维权取证方便。另外,微商交易主要通过虚拟平台,故易面临其不可控性因素所致而无法预知的风险,针对这个问题可借鉴淘宝模式的成功经验,积极建设技术化平台,并通过规范建立交易流程的措施,推动微商运行的技术化发展。
三、结束语
随着电子商务一日千里的发展,各类新兴经营活动层见迭出。特别是当然的热门经营活动——微商,由于缺乏规范的法律支持,造成诸多不良法律问题。因此这也要求立法机构应积极跟上其发展步伐立法,从而保证微商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促进其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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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邱滨泽.浅析微商法律问题及制度规制[J].商场现代化,2015,(14):28-28.22.
作者简介:
赵婷婷(1994.02~),女,籍贯:安徽省滁州市。
余霞(1994.12~),女,籍贯:陕西汉中。
王一(1996.04~),女,籍贯:河北。
甄梁子铭(1994.12~),女,籍贯:河北石家庄。
孔繁钰(1994.07~),女,籍贯: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