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东+李白英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兰坪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属于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整体贫困较为突出,因此需要积极探究“兰坪县”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本文重点分析兰坪县“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关键词:兰坪县;“十三五”特色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1 研究背景
1.1 概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发展生产脱贫一批。而《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性文件,为促进相关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隶属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属于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整体贫困较为突出,全县贫困人口6.0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8.9%,特别是居住在澜沧江干热河谷区域的10万人口贫困发生率在70%以上,整乡贫困、整村贫困、整族贫困及县域性的整体贫困问题较为突出。
1.2 规划主要内容
重点发展与扶贫关联度高、扶贫对象能够广泛参与、促进产业整合发展的特色产业。规划实施十大特色主导产业,即以蔬菜、马铃薯、高山杂粮、中药材、优质食用豆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生猪、肉牛、肉羊、山地鸡、中蜂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
2 产业扶贫现状分析
2.1 产业扶贫发展现状
从近年来兰坪县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兰坪县扶贫产业众多,除了以粮油生产外,以蔬菜、马铃薯、高山杂粮、中药材、优质食用豆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以生猪、肉牛、肉羊、山地鸡、蜜蜂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这些特色产业对扶贫的贡献较为明显,是产业扶贫的首选。当前我县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市场需求量大,地位优先,但是仍需要积极制定经济发展战略,提高经济水平。
2.2 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我县经济发展当前面临巨大的困难与挑战,基础条件薄弱、产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产业资金筹措困难、缺少带动、产业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我县县贫困村基本分布在边远山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宣传、营销等手段跟不上,加工增值效益不明显,销售仍以初产品为主,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价格低等均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3 总体思路
3.1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建设蔬菜、药材、马铃薯、高山杂粮、优质食用豆、肉牛、肉羊、山地鸡、生猪、中蜂等特色产业,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户长期稳定就业增收。
3.2 基本原则
在发展当地经济的同时应当做到遵守坚持聚力到户、受益精准,坚持因地制宜、产业精准,坚持科学设计、项目精准,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等原则。首先坚持聚力到户、受益精准能够凝聚合力,加快推动特色产业发展[1]。其次,坚持因地制宜、产业精准能够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提高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最后,把发展滞后劣势转化为后发优势,加强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估,确保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
3.3 发展目标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到2019年末,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对贫困户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品加工、服务基地,初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特色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县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带动全县64个贫困村脱帽,16871户贫困户60761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实现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全县实现脱贫摘帽。
4 保障措施
4.1 组织保障
成立兰坪县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复杂人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实行产业精准扶贫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乡镇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副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的特色产业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精准扶贫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
4.2 政策保障
4.2.1 土地政策
稳定土地经营承包政策,落实国家有关设施农业土地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价格评估制度和服務机构,稳妥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
4.2.2 金融政策
完善各项支农贴息贷款政策,认真落实“一授两免三优惠一防控”(“一授”即对贫困户进行全面授信评级;“两免”即授信贫困户小额贷款免抵押、免担保;“三优惠”即利率优惠、贴息优惠、期限优惠;“一防控”即由政府出资建立产业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扶贫政策,加大信贷扶贫支持力度,增加贫困村产业信贷投入。
4.2.3 产业政策
要完善产业发展导向政策,鼓励发展绿色、特色和名优农产品。积极支持有关企业和个人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等质量、安全认证,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鼓励农产品注册商标,对获得国家、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品牌的农产品企业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4.2.4 帮扶政策
要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工商企业投身扶贫开发事业,动员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扶贫领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格局。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定点联系帮助贫困村,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市场服务[2]。要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工商联、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的重要作用,做好捐款捐物、解难济困的组织动员工作。
4.2.5 生态补偿政策
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紧紧抓住国家生态补偿的良好机遇,努力探索符合我县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生态补偿资金,加快贫困地区生态资源货币化转化进程、拓宽生态补偿投融资渠道。切实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力度,积极探索以资金、实物补偿等多种模式,逐步在森林、水源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
4.3 资金保障
4.3.1 新增财政预算
加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和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用作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县财政要足额保证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配套。各项扶贫资金都要严格资金投向、用途、范围、立项及审批程序,集中用于政府确定的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重点镇、重点村和重点人群。
4.3.2 整合项目资金
要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争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幅。并严格落实好“70%的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70%的产业扶贫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要求,并统筹安排使用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要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全面整合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扶贫、移民、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的产业项目资金。
4.3.3 开发民间资本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构建渠道广泛的融资平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导向、信贷资本为依托、企业(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带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参与农业产业开发,尤其是产业链式开发中的加工、流通领域。
4.4 监督考核
4.4.1 加强监督管理
县、乡两级都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加强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支持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验收。对产业培育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
4.4.2 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督查考核机制,在产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推行行政问责制。将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执行力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所占分值比重,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一季度一督查通报,一年一考核一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好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對落实不好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
5 结束语
由上述分析可知,兰坪县当前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是存在众多发展潜力和空间较大的项目,如马铃薯产业、家禽养殖产业、电子商务产业等,同时需要国家政府、当地相关部门给予大力的支持,通过构建合理的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施,才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达到共同致富、提升居民整体生活质量水平的目的。
(作者单位:云南省兰坪县畜牧科技推广站)